浅议我国信息标准体系的完善

2014-08-10 23:26:46 信息化建设   点击量: 评论 (0)
  信息化是一项既依赖于信息技术又与信息应用直接关联的复杂系统工程。协调技术和应用之间的关系,保证信息的共享和互联互通,很关键的条件是信息化的相关技术标准。信息化体系主要由六要素组成,即:信息技术
  信息化是一项既依赖于信息技术又与信息应用直接关联的复杂系统工程。协调技术和应用之间的关系,保证信息的共享和互联互通,很关键的条件是信息化的相关技术标准。信息化体系主要由六要素组成,即:信息技术应用、信息资源、信息网络、信息技术和产业、信息技术人才、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这六要素有着互相依存、互相作用的关系,而信息化标准规范是贯穿于六要素的始终,这也证明信息化标准对于信息化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说,从国家的层次来看,信息技术标准体系对于一国信息产业、知识经济的发展乃至国家竞争力的提高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比如标准化能有效地保障和促进信息共享,标准化能有效形成和促进业务协同,标准化是实现互联互通必不可少的前提和保障,标准化可以有效保证信息化建设的安全保密等等。

  我国信息技术标准化的构成

  由于信息化既涉及技术又涉及管理,层次不同,范围很广。所谓信息化标准体系是按照信息化的各种技术和应用领域将相关标准据此进行科学合理分类和管理的有机整体。信息化标准体系主要由信息技术的基础标准、信息资源标准体系、网络通信标准体系、信息安全标准体系、应用标准体系、管理标准体系等六大类构成。对每个分体系又根据不同的属性再划分为若干不同的分支。

  1.信息技术基础标准是信息化的基本保证。信息技术的基础标准是由信息技术术语、中文平台、多媒体与图形图像、存储媒体、数据库、地理信息、软件和设备等技术标准分体系组成。该分体系是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最基础的要素。

  2.信息资源标准体系是信息化资源合理有效应用的桥梁。信息资源标准体系主要由数据、信息分类编码、业务数据结构化与交换、文本和办公系统、置标语言、目录体系和web服务等技术标准分体系组成。该分体系是信息能够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得到有效应用的保障。

  3.网络通信标准体系是信息化实现的基础设施。信息化通信标准体系主要由网络体系结构、互联网、传送网、PSTN/ISDN网、ATM和帧中继网、移动通信网、以太网、接入网、网络管理、电缆光缆、综合布线和配套设施等分体系组成。适用于网络基础设施和网络建设,为信息传输、交换和资源共享提供技术支撑。

  4.信息安全标准体系是信息化安全应用的保障。信息安全标准体系主要由基础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等分体系组成。基础标准体系由安全技术术语、体系结构、模型和框架等方面标准组成;技术标准体系由密码技术、安全协议、标识与鉴别、访问控制、电子签名、完整性保护、抗抵赖、审计与监控、公钥基础设施、物理安全技术以及其他安全技术等标准组成;管理标准体系由系统安全管理、等级保护、工程、评估和运行等方面组成。用于对信息系统保护产品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测评、运行与维护过程的指导。

  5.信息应用标准体系是信息化有效实施的支撑。在信息化条件和设施都具备的前提下,最关键的是信息化的应用。而当前信息化应用最为广泛的就是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和工业自动化。因此在应用层面对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工业自动化标准体系进行规划,将保障信息化的有效实施。

  6.信息化管理标准体系是确保信息化工程建设质量的评价依据。信息化管理标准体系主要由软件工程标准、验收与监理标准、测试与评估标准和质量控制与认证标准等组成。该分体系所涉及的标准主要用来保证信息化工程建设和软件工程的质量,这对重大的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而言尤为重要。

  我国信息技术标准化现状

  到目前为止,中国在与世界尤其是欧美、日本等法制标准规范健全的发达国家的经济交往中,在世界通行的规则运用中,依然处于被动局面。在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国际规则问题上,中国政府的决策能力基本尚处于初级的学习阶段,因此很难起到有效的保护民族产业的作用。统计资料显示,在现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多项国际标准中,99.8%由国外机构制定,而中国参与制定的不足千分之二。

  目前中国信息产业在参与标准竞争方面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错综复杂、瞬息万变的国际经济环境给我国的信息产业带来巨大挑战。一方面,经济全球化下,所有的国家和地区经济都被纳入全球格局之中,在这一格局中,处于最上层的是核心技术持有国,第二层是核心部件生产国,第三层是附件生产及加工国,只有处在最上层的核心技术持有国才能获得最大的利益。我国的信息产业由于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在技术标准上存在巨大的数字鸿沟,使得我国的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产业链的最下层,空背负“世界工厂”的“盛名”,产品的利润几乎全被那些核心技术的拥有者毫不客气地拿走。另一方面,随着全球范围内国际竞争的加剧,技术标准等非关税壁垒和国际上诸多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使得国际贸易摩擦增多,我国的一些出口产品因此遭到扣押、退货或要求付费赔偿的案例屡见不鲜。在这些交锋中,发达国家凭借其领先的技术优势,不断提高技术标准,利用技术标准保护本国利益,阻止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该国市场,同时其产品却可以直接进入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的企业不得不在夹缝中求生存。

  2.法律法规不健全,法律制度滞后。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对于社会的发展是不可或缺的。在经济领域,我国的法律法规很不健全,有些法规已远远落后于时代,如我国现行的《标准化法》制定于1988年,而近20多年来,世界对标准、标准化的认识已经有了很大发展,技术标准已经从过去主要解决产品零部件的通用和互换问题,更多地成为了一个国家实行贸易保护的重要手段。因此,现行的《标准化法》无论在指导思想上,还是在具体的条文中,都存在与时代不符之处,法律的严重滞后必然直接影响到经济的有效运行。

  3.我国信息产业的技术水平整体比较落后,技术结构仍不合理,在信息技术标准领域我国与发达国家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在信息技术领域,我国只有少数几个标准被纳入国际标准,这一事实反映出我国信息产业技术水平整体落后的现状。

  4.缺少了解国际规则、熟练运用国际规则的高层次人才。长期以来,我国对技术标准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完全把握技术标准的时代发展趋势。缺少经验,缺乏了解国际规则、熟练运用国际规则的高层次人才将在一段时间内成为制约我国信息产业提升技术标准竞争力的瓶颈。

  完善我国信息技术标准体系,强化信息产业标准竞争的对策

  信息技术标准化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必须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各方参与、分工合作,以保证其顺利和协调发展。

  1.走国际化的合作发展之路。

  信息技术的国际标准大多数是在欧洲、美国等工业发达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协调产生的,基本上代表了当今世界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水平。我国的信息化工作起步较晚,但是互联网是没有国界的,在互联网上使用的产品是可以互联互通的,在我国接入互联的那一天起,在互联上产生的信息安全问题就同样开始威胁我国的网络,所以借鉴国外的成熟的先进的经验发展我国的信息化建设事业是十分必要的。信息标准化工作是一个国际性的工作,共性的问题多于个性,本着积极采用国际标准的原则,适时地转化了一些国际信息基础技术标准为我国信息化建设服务,会对中国的信息技术起到一个快速发展的作用。

  目前,我国的标准化工作者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和区域性标准化活动,不仅参加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每年召开的各类高层次的工作会议和技术会议,同时每年派出100多个代表团参加ISO、IEC的TC和SC会议。我们不仅主动地采用国际标准,转化国际标准,更重要的我们还应有计划、有重点地参与国际标准的起草和主动承担国际标准的起草工作,包括标准试验验证和讨论的全过程。逐步使我国的信息标准化工作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的计划、速度以及试验验证工作接轨。我们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对国际标准要花大力气,认真分析、研究。凡是符合我国国情,有利于提高信息化工作质量,保护国家利益的标准都应该加速采用为我国信息技术标准化工作服务。

  2.建立我国的国家标准和认证体系。

  产品认证名义上是推进标准化、提高产品信誉和保护消费者利益,但大多数国家都把它作为市场壁垒的手段。所以,我国有必要建立自己的标准体系,并建立自己的产品测试和认证机构,使得国外产品进入前通过我国的认证。此外,根据对等认证原则,争取与国外认证机构达成对等信任关系,为中国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打下基础。

  3.加强信息技术标准制定和推广。

  一是获得足够的市场支持。标准的应用首先是一种市场行为,市场经济条件下,IT标准的建设必须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市场秩序;同时,标准的确立和推广也必须要有市场的支持,所以,IT标准充分体现了从市场中来,到市场中去。以我国的TD-SCDMA为例,TD-SCDMA有我国巨大的通信市场做后盾,才得以成为世界三大标准之一。中国的一个通信市场,扶起了2G时代的GSM、CDMA以及PHS三种技术标准;中国的一个通信市场,造就了摩托罗拉、爱立信、诺基亚等移动通信产业跨国巨头。由于市场潜力巨大,中国在制定国际技术标准上具有压倒性的优势地位,几乎可以说中国的事实标准就是理所当然的国际标准。我国是世界上最有潜力的市场,再加上我国在制造领域的优势,是我国制定、推广自有标准的优势所在。

  二是培养勇于创新的科研团队。技术专利是标准的组成,如果没有专利,则自有标准无从谈起。近几年我国民用高科技在引进和学习的基础上发展迅速,这一时期是中国企业发展的黄金时期,竞争的焦点是产品的竞争,中国企业凭借本土优势获得空前发展:中国PC发展迅速,成为亚洲最大的PC机市场;家电行业凭借低成本和低价格在世界家电市场占有重要席位。

  三是建立合理的联盟运作机制。标准的制定过程应该是一个开放式的过程,应该得到业内人士的广泛了解和参与,一项标准应该是在大家的广泛讨论甚至激烈的争论中逐渐成熟起来的,闭门造车,阻碍其他伙伴了解自主研发的标准,这样的标准最终是站不住脚的。同样,一个联盟要能顺利的组建,高效、规范的运作,需要相应规范的机制。

  4.强化企业的参与。

  企业要能从体制上创造学习和创新的动力,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同时,为了避免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在同我国科研就构、企业合作过程中,低成本的获取我国已有的研发成果,也很有必要建立规范、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另外,通过建立良好的人才激励和流动机制,给予中外企业、研发机构和人员的平等的政策待遇,促进人才流动的双向效应。对我国企业来说,要能拿出与竞争对手在国际市场上直接交锋的竞争资源,包括品牌、产品的质量与价格、产品的品种与功能、资金与规模、营销水平与广告投入等,这些仅仅是内在竞争力的外在表现,而内在竞争力则是企业竞争的实力和潜力的综合,具体体现在企业的素质、资源配置、企业各方面的能力上。从长远来看,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应从企业内部入手,在培育企业素质和能力上下工夫,积累与形成竞争资源,提升自己的竞争能力。

  5.要强调科技开发政策与标准化政策的统一,科学技术研究与技术标准要同步进行。

  在科研上一有突破就迅速制定出技术标准,并形成产业化,进而占领市场。要注重在一些重要技术领域,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技术开发和标准的制定严重脱节,技术标准严重滞后,大量的科技成果无法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要使我国重大科技成果尽快实现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就必须着重解决技术研究开发和技术标准研制的同步进行的问题。

  6.要抓紧培养一批熟悉国际信息技术标准规则,业务强、外语好的复合型人才。

  从总的状况看,在我国,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目前都不是规则的熟练掌握者和运用者。面对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各种挑战,学习规则、熟练运用规则是当务之急,是中国在标准之争中占据主动的必要条件。我们需要高级技术人才从事研发,我们更需要高层次的标准化人才。他们要有渊博的知识,是该领域的技术或标准化的专家;他们能掌握整个国际技术和经济状况的动向,知道自己所属企业、产业在国内及世界上的竞争能力与地位;他们还要懂得该领域企业和产业的发展战略、有关国家的政策策略等等。随着我国与他国经济交往的不断增多和加深,我国政府和企业必然会很快从中学习到先进的管理经验,同时也会进一步提高对标准化的理论认知,并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提高管理和利用标准的能力,尽快冲出发达国家技术标准的重围。

  信息技术是一门非常活跃的新技术,尚处在发展阶段,具有发展快、更新快等特点,这就使得信息技术相关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上,既要遵从标准的一般发展要求,又要摆脱传统标准化观念的束缚和某些现行标准化工作程序的限制,使信息技术标准化向更加灵活的方向发展。(作者系河南省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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