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关键词复盘电力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019-12-17 10:08:17 易电在线 作者:易电君   点击量: 评论 (0)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电力市场开始乱象丛生,不仅售电公司出现一系列不正当竞争行为,电力用户违约现象也增多。前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电力市场开始乱象丛生,不仅售电公司出现一系列不正当竞争行为,电力用户违约现象也增多。前不久,四川电力交易中心还发布了关于征求《四川电力市场监管实施细则(试行)》意见的函,规定售电公司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排挤竞争对手。

(来源:微信公众号“易电在线”ID:epower-online 作者:易电君)

今天,易电君就和大家一起

盘点几类电力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萝卜章”的陷阱

17年广西电力市场出现了一起有关售电公司纠纷的案件,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案件原告为售电业务委托代表,被告为B售电公司。

事件起因

原、被告曾签订一份《合作协议》,协议签订后,原告与7家用电企业签订了《购售电合同》,按双方约定,被告应支付给原告业务代理费,但被告以种种理由推诿,并未支付代理费。

在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被告B售电公司辩称,被告从来没有委托原告以被告名义代理售电业务,不用向原告支付代理费。而原告提供的《合作协议》,虽然在乙方加盖了“B售电公司”字样的公司印章,但经查明此印章编号与B售电公司在公安机关印章备案资料不一致,且该7家用电企业至今并未从B售电公司购电。

因此法院裁决B售电公司胜诉,此类售电中的“萝卜章”事件也进入大众视线,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

“一女多嫁”的纠纷

在近几年的售电侧法律纠纷中,因部分电力用户法律意识淡薄,契约精神较差,造成违法现象增多,最为震惊的事件是电力用户“一女二嫁”的风波,一电力用户与售电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后,又和另一家售电公司签订合同,并先一步在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和绑定,最后经法院判决电力用户造成违约,需赔偿138万元。

假冒用户要求退出市场

在四川电力市场,曾出现过一起“售电公司假冒大用户,致电并书面向省经信委、成都市经信委报告,要求退出2018年电力直接交易”的事件。此类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最终被电力交易中心发现,并予以公开通报。

假冒交易中心参与交易

11月8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声明》,表示接到举报,有少数人员假冒交易中心,向电力用户了解用电情况,并向其推荐售电公司。同期,广东粤电售电也发布《声明》称,少数不法分子以广东粤电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或者“粤电力”名义向客户发出不实价格信息,旨在扰乱市场,混淆视听,以便从中牟利。

除此之外,市场上还有合同违约、哄抬价格、交易欠费等行为发生,易电君认为,与其通过不良竞争手段扰乱市场秩序,抢夺用户,还不如从长远发展考虑,提升企业自身的服务和专业水准,毕竟随着电改的深入,有关政府部门也将不断加强监管力度,完善制度设计,从而引导电力市场走向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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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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