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力市场实施细则(含4个细则)公开征意见

2023-08-10 10:07:37 云南省能源局  点击量: 评论 (0)
近日云南省能源局发布公开征求云南电力市场实施细则意见的函,其中包含4个附件:云南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送审稿)、云南电力市...

近日云南省能源局发布公开征求云南电力市场实施细则意见的函,其中包含4个附件:云南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送审稿)、云南电力市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试运行版)(报审稿)、云南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试运行版)(报审稿)、云南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管理实施细则(试运行版)(报审稿)。

其中,云南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送审稿)中提到,现货市场起步阶段,参与省内中长期市场交易的用户 (包括售电公司、批发用户等)采用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 与现货市场出清;现货市场运行成熟、具备条件后,以用 户侧报量报价模式组织现货市场交易。符合条件的独立储能等新型市场主体,可采用报量报 价或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出清。

云南电力市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试运行版)(报审稿)提到,云南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以云南省能源局规定的优先 发电计划为边界,在中长期电能量直接交易的基础上,灵活 开展市场化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交易等。 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均为差价合约。优先发电计划、电网企 业代理购电交易、绿色电力交易等纳入电力中长期交易管理 范畴。

云南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试运行版)(报审稿)提到,批发市场采取三部制结算模式:中长期合约全 电量结算(含中长期合约阻塞电费),日前市场与中长期市 场净合约的偏差电量按日前市场价格结算,实时市场与日前 市场的偏差电量按实时市场价格结算。

云南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管理实施细则(试运行版)(报审稿)提到,信息披露主体是指参与云南电力市场的市场成员,包括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电网企业(含 增量配电网企业)、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交易机构和电 力调度机构)等。除特殊明确外,本细则所指电力交易机构 均为昆明电力交易中心,调度机构均为云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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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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