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业用户:我不参与电力交易,不是也一直有电用吗?
很多工商业用户可能有此疑问:我不主动参与电力交易,不是也一直有电用吗?为什么还要去了解和参与?
这个问题的答案,关系到企业的实际用电成本。
政策背景:所有工商业用户已进入电力市场
首先,一个基本事实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发布的1439号文,全国的工商业用户已不再执行传统的政府定价目录电价,而是全部进入了电力市场。
进入市场后,工商业用户的购电方式主要有三种:
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这是用户的默认选项。如果用户不主动选择其他方式,就由电网公司代理从电力市场购电。
向售电公司购电(零售用户):
用户与售电公司签订零售合同,由售电公司代理其参与市场交易。从用电量的口径来看,这是目前最主流的方式。
直接参与批发市场交易(批发用户):
一些用电量大、专业能力强的用户,可以直接在电力交易中心进行购电。
无论您是否主动参与,您的电价已经和市场供需挂钩,不再是固定不变的了。
因此,一个关键点是:
“不交易”的两种情况及其后果
“不交易”或“不作为”具体会产生什么影响,需要区分两种情况来看。
情况一:从未参与过市场交易的用户
如果您的企业一直以来都是电网公司供电,没有和任何售电公司签过合同,那么您属于“电网代理购电用户”。
在这种情况下,您确实不需要进行任何交易操作,只需接受电网公司每月公布的代理购电价格即可。这是一种被动的、有保障的用电方式。
情况二:曾签约售电公司,但合同到期后未续约的用户
这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情况。如果您的企业之前与售电公司签过零售合同,但在合同到期后,没有与任何售电公司续约,也没有转为批发用户自行交易,那么您就处于一种“市场中无合同”的状态。
此时,电网不会给您断电,但您的用电成本结算方式会发生改变,通常会导致电费大幅上升。各地区的具体处理政策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按保底售电处理(以广东为例):
这类用户会由保底售电公司接管。但保底服务是临时的,例如广东规定,接受保底售电服务超过3个月仍未签订新零售合同的用户,其零售价格会执行月度加权综合电价的2倍。(来源:广东交易〔2023〕248号文)
按1.5倍代理购电价格结算(以江苏为例):
这类用户会被视为改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但根据1439号文,电价将直接按常规代理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市场交易工作的通知》)
按批发用户规则结算(以安徽为例):
这类用户会被视为批发用户。由于其没有在批发市场中申报购买任何电量,其实际发生的全部用电量,都将按照批发市场的偏差结算规则进行处理,通常会产生高昂的偏差费用。(来源:皖能源电力〔2024〕60号文)
趋势:从被动接受到主动管理
随着电力市场化的深入,企业对用电成本的自主管理能力变得越来越重要。
我们观察到,很多大型工商业用户,特别是跨地区有多个分公司的企业,已经开始设立电力交易员或能源管理岗位。这些专业人员的价值在于:
能够详细解读复杂的交易结算规则和电费单。
能够在各省份不同的零售套餐中,为企业选择最合适的方案。
能够通过引导企业优化生产节奏、参与需求响应等方式,进一步降低实际用电成本。
结论
总而言之,“不参与交易,也有电用”的观念,在当前的电力市场环境下存在风险。
对于从未入市的用户,虽然可以选择由电网代理购电,但也失去了通过市场化手段降低成本的机会。
对于已经进入过市场但中途“脱管”的用户,“不作为”则可能直接导致用电成本显著增加。
因此,主动了解电力市场规则,积极管理用电策略,对工商业用户来说,已成为一项必要的经营管理工作。

责任编辑:雨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