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交易15个名词解析
1.新型经营主体
新型经营主体是指具备电力、电量调节能力且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配电环节各类资源,可分为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和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其中,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储能等分布式电源和可调节负荷;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和智能微电网,满足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可视作智能微电网。
2.按日连续开市
按日连续开市是指电力交易机构在每日(工作日或自然日)持续组织交易的活动。
3.聚合单元
聚合单元是指将一定范围内资源进行聚合,并整体参与市场的基本单元,包括单台虚拟机组、单个智能微电网或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等,每个聚合单元作为整体参与市场。
4.交易序列
交易序列是指由电力交易机构在电力交易平台中,按照不同交易方式、不同交易执行周期等要素建立的交易组织集合。
5.集中竞价交易
集中竞价交易是指针对已明确时段、数量、单位、执行周期等要素的电力产品或服务,经营主体等在规定截止时间前集中申报价格,电力交易平台汇总经营主体等提交的交易申报信息进行统一边际出清。
6.集中撮合交易
集中撮合交易是指针对已明确时段、数量、单位、执行周期等要素的电力产品或服务,经营主体等在规定截止时间前统一集中申报信息,电力交易平台汇总经营主体等提交的交易申报信息,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进行撮合成交。
7.滚动撮合交易
滚动撮合交易是指针对已明确时段、数量、单位、执行周期等要素的电力产品或服务,在规定的交易起止时间内,经营主体等可以随时提交购电或者售电信息,电力交易平台依据申报顺序进行滚动撮合,按照对手方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等原则成交。
8.挂牌交易
挂牌交易指经营主体等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将需求电量或者可供电量的数量和价格等信息对外发布要约,由符合资格要求的另一方提出接受该要约的申请。挂牌交易由电力产品或服务的卖方(或买方)一方挂牌,另一方摘牌;也可允许买卖两方在自身发用电能力范围内同步挂牌、摘牌;按照摘牌情况成交。
9.绿色电力
绿色电力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产生的全部电量。初期,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条件成熟时,可逐步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其他可再生能源。
10.电力市场风险类型
(1)电力供需失衡风险
电力供需失衡风险指电力供应与需求大幅波动、超出正常预测偏差范围,影响电力系统供需平衡的风险。
(2)市场价格异常风险
市场价格异常风险指某地区、时段市场价格持续偏高或偏低,波动范围或持续时间明显超过正常变化范围的风险。
(3)不正当竞争风险
不正当竞争风险指经营主体违规行使市场力操纵市场价格、持留容量、达成垄断协议等,或串通报价、哄抬价格,并严重影响交易结果的风险。
(4)技术支持系统运行异常风险
技术支持系统运行异常风险指支撑电力市场的各类技术支持系统出现异常或不可用状态,或因黑客、恶意代码等攻击、干扰和破坏等行为,造成被攻击系统及其中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被破坏,影响市场正常运行的风险。
(5)合同违约风险
合同违约风险指经营主体失信、失去正常履约能力、存在争议或不可抗力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已签订的电力中长期合同的风险。
(6)其他市场风险
其他市场风险指经营主体交易申报差错、滥用高频量化交易、提供虚假注册资料获取交易资格等,影响市场正常秩序的风险。

责任编辑:叶雨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