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电力市场一体化启示: 试点市场设计中应先行考虑标准化

2017-10-18 09:27:46 中国能源报   点击量: 评论 (0)
近期,中国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首批8个省份和地区成为电力现货试点市场,这是电力改革进展的一大步。从长远来看,在省级市场基础上逐步扩大电力平衡区,形
近期,中国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首批8个省份和地区成为电力现货试点市场,这是电力改革进展的一大步。从长远来看,在省级市场基础上逐步扩大电力平衡区,形成更大范围的区域电力市场是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的更好选择,也是世界电力市场发展的最新趋势。
 
从全球范围来看,近几年间,美国、欧洲等诸多地区均增强了电力市场和系统运营一体化程度,其理念是将地理分布分散的市场、电网公司以及输电系统运行商关联起来。从实践经验来看,通过提高跨地理区域的电力市场和系统运营的一体化程度带来效益,已经在世界各国越来越多地得到共识。以欧洲为例,一项研究表明,到2030年欧盟电力市场一体化所带来的效益每年可达到125亿欧元至400亿欧元。
 
当在更大的区域(例如欧盟各国间)进行系统运营时,运营风险是集中的:运行备用的需求是由跨区域电力市场的情况决定,而不是每个子市场运行备用需求的简单加总。此外,由高需求或是低供给引起的电力紧张,通常从一个到另一个国家电网之间的相关性非常弱。因此,从宏观层面而言,更大区域的电力市场,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更高。
 
更大区域的电力市场可以相互抵消掉单一市场供需不平衡,因此在整个区域范围内最终需要处理的供需矛盾更低。从投资角度而言,这种大区域的跨国互补降低了对总体容量裕度的需求,从而降低了投资成本需求。
 
对于风能和太阳能发电系统而言,天气是系统波动的核心影响因素之一,若在较大的地理区域范围内进行调度,将降低风能和太阳能发电系统的波动性。由于负荷和资源的波动性减小,预测的准确性将会提高,同时资源的多样性可以提高系统灵活性,降低可再生能源并网成本。
 
需要注意的是,电力市场一体化进程不是一蹴而就的。自上世纪 90 年代末起,欧盟就一直致力于加强各国电力市场之间的协调,为创建一个统一的欧盟电力市场打好基础。然而,尽管经过了近二十年的努力,欧盟电力市场仍处于发展当中。尽管在欧盟相邻诸国间已经搭建了一定程度的跨国电力交易系统,但整个欧盟范围的电力市场还尚未建立。
 
目前欧盟面临的挑战包括:各国监管框架不统一、电力市场发展程度不一,以及缺乏区域或欧洲范围的监管机构和系统运行商等问题。欧盟各国在竞争性批发和零售市场、市场设计和功能、发输配系统拆分和无歧视的程度、政府对电力行业的参与度以及监管的独立性和职能设置等方面,仍存在明显的差异。
 
近期,欧盟委员会在“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立法提案中提出,未来将进一步提高电力市场和系统运行的一体化水平。在提议的“电力监管”中,其中一项具体的措施是建议设立区域运营中心(ROCs),这将是迈向大区域一体化的坚实一步。为了完全实现欧盟电力系统一体化所能带来的效益,ROCs应该负责欧洲区域输电网络的实时运营,这样可以最优化输电系统,提高市场效率并以最小成本向低碳电力系统转型。
 
基于欧盟二十年的电力市场一体化建设,我们建议,中国在电力现货市场试点之初,就考虑试点设计中的一些标准化问题,比如统一市场规则、统一监管框架、建立开放式市场。这样有利于未来更有效地连接各省级市场,为更顺畅地向一体化区域性现货市场过渡做好准备,以便使中国可以更早地获得区域市场一体化所带来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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