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丨一种基于挂牌的电力市场竞价模式与实践

2018-03-08 10:29:39 电网技术  点击量: 评论 (0)
引言2015年,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以来,全国各地都按照中央明确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陆续迈开了推进电改的步子,逐步开始探
1.3 单向挂牌交易的局限性
 
以需求电量挂牌交易为例,根据上述数学模型和成交规则,可分析单向挂牌交易模式的局限性:
 
1)由于挂牌交易的成交价格等于被摘牌对象的挂牌价格,发电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必然会一致地对更有利的报价进行摘牌,但受成交电量约束,市场将会出现某些价格电量被过度摘牌,摘牌电量成交比例较低的情况,局部市场过分竞争。
 
2)根据式(4),发电企业的总摘牌电量受到发电能力的限制,如果发电企业都按照挂牌价格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摘牌,必然无充裕的能力对价格相对较低的挂牌电量进行摘牌,极有可能导致市场竞争不充分的问题。
 
2 发用电侧双向挂牌交易机制设计
 
2.1 设计思路及交易流程
 
要解决单向挂牌交易机制中存在的局部市场过分竞争,另一部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问题,可考虑从加强市场引导和优化机制两个方面入手,鼓励挂牌方、摘牌方根据边际成本尽可能多申报挂牌、摘牌电量,通过引导供需双方充分竞争,实现成交量价的有机配合,从而有效提高市场交易的社会福利。本文提出的发用电侧双向挂牌竞价模式正是基于此目标设计,其与单向挂牌交易机制的主要区别在于:
 
1)引入信息公示步骤,用电企业公示需求电量和期望电价,发电企业公示满足发电能力约束的可供电量和期望电价,准确展示市场的供需形势和价格诉求。
 
2)采用连续交易的模式,依次组织电厂挂牌用户摘牌、用户挂牌电厂摘牌交易,利用供需双方的市场博弈,促使双方不断调整报价策略,努力缩小双方价格诉求的差距,提高市场总成交电量。
 
3)优化摘牌规则,取消总摘牌电量上限约束,将摘牌方公示电量和挂牌方挂牌电量的较小值作为单次摘牌电量的上限,鼓励摘牌方在价格范围内对全部挂牌电量进行摘牌。
 
4)优化出清规则,将供需双方的公示电量作为自身在整个挂牌交易市场成交电量的上限,用户摘牌阶段按照价格由低到高的方式出清,电厂摘牌阶段按照价格由高到低的方式出清。当摘牌方在成交到某一个价格时,累计成交电量达到公示电量,则其余摘牌电量不再参与后续成交。
 
按照上述思路设计的发用电侧双向挂牌交易的流程图如图1所示。
 
图1 发用电侧双向挂牌交易组织流程图
 
2.2 数学模型
 
 
 
 
同时,电网潮流还应满足式(5)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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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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