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改下——售电公司做什么,如何做?

2017-10-28 21:17:55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如果你想成立一家售电公司,可能必须先了解这些当前,新电改已经正式起航,其顶层设计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已经下发,文件指出:深化电力体
如果你想成立一家售电公司,可能必须先了解这些
 
当前,新电改已经正式起航,其顶层设计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已经下发,文件指出: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和路径是:在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继续深化对区域电网建设和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体制研究;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其中,开放配售电业务将为社会资本带来重大投资机遇。截止目前,虽然售电侧改革的细则和售电牌照尚未下发,但深圳、山东、黑龙江、江苏等多地已经注册成立了十几家售电公司,显示了社会资本对于售电市场的高度关注和竞相追逐。
 
本文中讨论的售电公司,指的是区域电力供应商,并非与售电业务严格对应。售电公司在准许经营的区域内向用户销售电力,可以自建分布式电源和配电网,也可从发电企业购电或租用配电网,但对于区域内电力的生产、外采、输配、销售有自主权和控制权。
 
 
一、售电业务的价值
 
1.市场主体角度
 
按照新电改的框架,售电公司将成为电力消费侧的市场主体,是电力市场的最重要的参与者,电网(包括配电业务)将退居通道商的位置。售电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具有自主定价权,而输配电业务将作为公共事业被核定成本,实现透明化经营。
 
 
2.产业链位置
 
售电是电力消费的核心环节,既是电力生产的出口,又是用户服务的入口。
 
随着技术和体制的双重革新,在未来的电力行业产业链中,必定是消费决定生产,消费将处于产业链的优势地位,售电则是电力消费的核心环节。
 
此外,用互联网思维来看,售电是电力生产的出口,又是用户服务的入口。售电是一个全民性的互联网入口,任何人都离不开电力,具有天然的用户粘性,可以衍生和嫁接众多用户增值服务。电力具有公共事业的属性,从发展趋势看,电力本身的价值空间将逐步固化,而用户(包括工业、商业、民用)增值服务的价值空间是巨大的,并将被不断发掘与创新。在此引申一下,未来电力行业,很可能是主业变辅业,辅业变主业。
 
 
二、售电公司的盈利途径
 
1.电力销售和需求侧响应
 
电力销售包括电力趸售和自建电源销售。售电公司可以从外部购电,赚取差价,也可自建电源,赚取增值。在售电公司发展之初,电力趸售是主要业务模式,降低外购电成本是售电公司的核心任务。在电价放开之后,如何购得低成本电量,如何利用电价波动降低购电成本将成为售电公司最重要的课题。
 
需求侧响应也是售电公司的盈利来源。结合大数据分析和用户负荷预测技术,积极进行用户负荷管理,自建需求侧响应设备,参与电网系统的调峰和调频,赚取官方补贴或市场化收入。
 
2.用户增值服务
 
前文讲到,以电力消费为入口的增值服务具有广阔的空间。用户服务的形式是多样的,有些是为了增加用户粘性,有些是直接赚取了收入。例如:
 
①为用户提供个性化套餐,帮助用户节约用电成本。比如单身贵族套餐、三口之家套餐、商业综合体用户套餐等等,满足各种定制化服务。
 
②开发用电管理系统和移动应用,包括个人电费管理、智能家居控制和电动车充电等各种应用,除了可以方便的管理自己的电费账单、查阅用电数据和各种价目,同时还可搜寻附近的充电桩,控制家里可远程调控的电器设备,了解最新的电价和能源信息。
 
③帮助用户进行能源管理并获取节能收入。通过智能用电终端和节能管理软件对用户的用电行为进行分析诊断,为用户提供节电设备,提高智能化控制水平,改善用户用能习惯等等。
 
④以用电查询管理系统(包括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为入口拓展其他业务。如,在线购物,衣食住行导购与其他服务商的嵌入、定制化信息服务、家庭分布式电源安装、广告展示与推送等等。
 
三、成立售电公司的总体思路与操作策略
 
1.总体思路
 
①注册公司:注册成立售电公司,经营范围包含电力销售。当前已有多个省份成立了售电公司,并完成了工商注册。
 
②获得售电牌照:根据现行的《电力法》,从事供电业务要取得电力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供电营业许可证》。当前售电牌照还并未正式下发,但据称,国有发电集团将优先获得售电牌照。
 
③划定售电区域落实用户:获得售电牌照意味着具备了售电资质,还需要与政府、电网协调,划定售电区域,落实电力用户。
 
④存量部分租用配网,增量部分建设配网:新电改并未提出配售分开,所以配网还要纳入售电公司考虑范畴。配网原则上可建设、可收购、可租用,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佳方式。
 
⑤建设分布式电源:根据售电区域实际情况建设分布式电源,结合冷热电多能源联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结合能效电厂理论提高需求侧响应水平。分布式电源是行业发展趋势,是推动能源革命重要力量,国家对于分布式发电的政策和补贴支持将越来越完善,为分布式发电创造经济性。
 
⑥推动直购电交易,降低总体购电成本:推动政策支持售电公司进行统调计划外的直购电交易,利用发电侧的市场竞争降低总体购电成本。当前广东电力行业已经从统调计划内拿出小部分电量作为市场电,在当前电力装机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市场电价格有所降低,节约用户的购电成本。
 
2.操作策略
 
①争取本省(市)首家售电牌照,并紧密跟进本省(市)政府谋划“新电改”、“能源互联网”等试点工作,在获得牌照后立即申请省(市)级售电公司试点。省(市)级试点有利于优先落实电改政策,以及与电网公司协调关系。
 
②推动售电公司直购电政策。售电公司前期盈利还需要靠电力趸售,后期也需要为用户提供有竞争力的优惠电价,通过直购电降低购电成本是最佳方式。这里讲的直购电是广东模式,并非其他省份之前推出的大用户直购电政策。二者的区别在于广东的直购电量是在发电统调计划之外的,是市场电;而其他省份的直购电量还要从发电企业的计划电量中扣除,相当于还是计划电。采用广东模式既符合新电改精神,享受电价降低的优惠,又可以避免其他省份遇到的“变相地方优惠”诟病。
 
③着重建设核心业务竞争力,包括用户服务能力和需求侧响应能力。售电公司具有显著的用户服务属性,其业务范围直接深入到用户对电力的使用、查询、测算、习惯、节能等,必须以互联网公司为榜样做好用户服务,增加用户粘性。此外,售电公司作为电力交易的市场主体,在政策具备的情况下,应从需求侧响应、调峰调频激励、电价逐时变化中挣取收入或降低成本,提高公司综合效益。
 
④争取售电区域涵盖居民、商业、工业等多业态。单一业态不利于售电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居民用户电价低,但互联网入口价值大;商业用户电价高,但属于电网公司最优质用户;工业用户用电量大、负荷相对稳定,但能源管理的潜力较小。所以,综合多种业态,才能更好的匹配用户负荷,发掘节能潜力,创造更高价值。
 
四、售电公司业务拓展展望
 
1.跨区域售电前景广阔
 
售电公司的业务可在广度上进行跨区域扩张,跨区域售电分为两个层次:
 
一是售电公司形成完善的、有竞争力的、可复制的业务模式,在多个区域复制其售电业务;
 
二是售电公司实现对用户的自由获取。售电公司与用户、配网通过智能电表进行计量、结算,与移动通信用户通过SIM卡计量结算类似,完全摆脱硬件和地域限制。
 
层次一在当前技术条件下就可以达成,只要电力体制为售电公司创造出发展的空间。层次二还有赖于技术进步,即智能电表的发明,此智能电表可以实现在电网的任何角落都能实现交易双方的标识、计量和结算。届时地域壁垒和硬件壁垒将彻底垮塌,售电公司实现对用户的自由获取,也就拥有了一个最广泛的、扁平化的用户市场。售电公司将具有互联网公司一样的爆发力和成长性,其前景极其广阔。
 
2.以区域售能为基础打造能源互联网平台化公司
 
售电公司在狭义上的理解是提供电力,在广义上,售电公司可以是综合能源供应商。在国外,售电公司实际上就是售能公司,很多公司为用户提供电、气、热、冷等多种能源供应。售电公司可在区域综合能源供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区域能源互联网,通过建立平台化的机制,运用金融创新手段,形成可持续、可复制的商业模式,打造能源互联网概念上市公司。
 
区域能源互联网的内容非常丰富,其本质上不是一个项目,而是一个融合多技术、集成多项目的平台,所以必须用“平台化”的思维来运作,坚持“开放、透明、协作”的理念,建立“有准入、有评价、有考核、有退出”的平台运行机制,在各子领域广泛引进专业化公司参与投资和运营,逐步实现能源互联网各种技术、概念和商业模式。
 
平台公司应以“透明化运营”为抓手,顺应公共事业透明化经营的趋势。要求所有参与者须实时公示主要技术指标,对外披露主要经济指标,并建立数据中心,所有参与者实时上传运行数据,平台内部实现运行数据共享。“透明化运营”既可以为参与者的评价、考核、资产评估提供数据支撑,是建立“有准入、有评价、有考核、有退出”的平台运行机制的基础性措施,又非常契合互联网时代协作与共享的开放理念,可以有效促进技术进步和商业模式创新。
 
平台公司还应大力进行金融创新,顺应资产证券化的趋势,顺应公共事业投资多元化的趋势。在平台内推行项目资产证券化,为所有子项目的资产、权益标定价格和创造流动性,实现资产、权益有价有市,为投资、融资、转让、退出提供高效的资本运营机制。同时应按照“强化运营权,淡化所有权”的理念,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投资,并结合资产证券化,以项目资产、股权进行直接融资,推动成立联合控股公司上市进行融资。以上金融创新手段是实现“有进有退”机制、滚动发展和持续经营的必要保障。
 
 
五、结语
 
当前,“新电改”虽已扬帆启航,但包括配售电业务放开在内的诸多配套文件尚未正式发布。即使发布后,售电业务在初期也还会面临多方面的阻力和障碍,也会经历盈利模式不够显著的发展过程。但是,只要改革在推进,技术在进步,售电公司终将在未来能源产业链中占据其应有的制高点,从当前资本市场对于配售电业务放开的追逐就可得到印证。对于有志于售电领域的能源企业,应从战略高度对售电业务进行谋篇布局,组建专业化的售电公司,争取省(市)内首批售电牌照,预先谋划售电业务区域,在行业变革之中抢占优势资源和发展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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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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