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力市场建设模式,让市场真正发挥作用

2017-11-06 21:40:04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  点击量: 评论 (0)
10月29日,在南京举办的紫金论电——我国电力市场建设模式、路径及实践研讨会吸引了来自政府主管部门领导,高校及研究机构的学者,电网企业、发电集团、售电公司的专家和从业人员共计400余人参加。会上,来自北京
10月29日,在南京举办的“紫金论电——我国电力市场建设模式、路径及实践研讨会”吸引了来自政府主管部门领导,高校及研究机构的学者,电网企业、发电集团、售电公司的专家和从业人员共计400余人参加。
 
会上,来自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机构和学府的专家围绕我国电力市场建设模式路径选择、电力体制改革中的难点与痛点、售电侧市场建设发展等关键问题展开探讨,并提出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科学合理的建议。会后,诸多精彩观点仍为业界广泛讨论。
 
我国电力市场框架已基本形成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的发布,正式拉开了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序幕。随后,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售电市场放开、中长期交易规则等相关文件陆续发布,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构建了基本的政策环境,并奠定了良好的实施基础。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书记史连军在主旨演讲中表示,目前,电力市场化改革正在全国如火如荼地展开,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主要体现在政策体系框架初步建立、相对独立的交易机构相继成立、市场主体实现多元化、交易机制逐步完善、电力市场技术支撑平台完成搭建等几个方面。


关于市场主体多元化,一组数据引起了参会者的普遍关注——在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市场主体已达到47546家,其中发电企业27070家、电力用户18766家、售电公司1675家,初步建立了多买多卖的市场格局。截至目前,全国共成立34个电力交易中心,包括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个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以及32个省级电力交易中心。
 

史连军分析,我国电力市场已具有几个明显的特点:市场配置资源范围大,交易规模较大且增长迅猛,大部分省建立了中长期电力交易机制,各省市场模式和规则差异较大。
 
但与此同时,我国电力市场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
 
买方市场,市场壁垒较为严重。我国能源供需逆向分布的禀赋条件及新能源集约化开发和大范围消纳利用的需求,客观上决定了电力大规模跨区域输送和消纳是必由之路。然而省间壁垒问题突出,制约了全国电力市场建设和资源的充分、高效配置。
 
发电单边降价、市场风险意识较弱。从市场交易情况看,受供需环境等因素影响,呈现出发电企业单边降价的状况。
市场较为脆弱、计划仍占主导。市场化交易电量比例仍偏低,存在干预交易结果、交易价格的情况,非理性报价、价格联盟、交易串谋等不规范和失信行为开始出现。
 
深入推进改革仍面临难点与痛点
当前,全国多数省(区、市)都申报了电力市场改革的综合试点或单项试点,绝大部分省(区、市)已核定了输配电价;首批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已经确定……我国电力市场改革正迈入“快车道”与“深水区”。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魏楚在研讨会上表示:“改革进入了深水区,但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巨大,大量的改革红利有待进一步挖掘。尤其是能源领域,可谓挑战巨大、红利丰厚。”如何顺利蹚过深水区,进一步释放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巨大红利,成为研讨会上众多专家共同关注的焦点。
 
对症才能下药。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就必须直面当前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痛点,汇集各方声音,形成一套破除弊病的思路与办法。
 
“省间壁垒降低了市场有效性,阻碍了市场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巨大的市场力阻碍了市场全面开放、孕育着严重的市场风险。双边交易存在着竞争不充分、交易成本高、串谋、干预市场等问题。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市场机制不健全。缺乏证明调度与交易公平性、有效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安排。缺乏专业、独立的第三方监管评估机构……”清华大学教授、能源互联网创新研究院能源战略与运筹中心主任夏清的主旨演讲,阐述的观点一针见血。
 
在夏清看来,衡量电力体制改革是否成功,必须要看以下几个标准——能否促进能源结构的清洁化转型?能否提高能源生产与消费的效率?能否促进市场交易量放大?能否给予市场充分的选择权?是能否形成合理的交易成本?改革创造的社会福利,能否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均衡分配?能否充分提高发输配电资产的利用效率?能否正确地引导电力规划?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是否符合这些标准,引起了所有参会者的深思。参会专家畅所欲言,为更好地推进改革提出了诸多建议。
 
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
 
“目前,我国已经实现了全国联网,具备了较强的电能交换能力,具备了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体制优势和物理基础。”史连军认为,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应是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路径。这点成为所有参会者的共识。
 
史连军认为,我国电力市场的模式应是统一市场、两级运作,即坚持统一框架设计、统一核心规则、统一运营平台、加强协调运营。采用时序协调、互联互通等方式,促进两级平台协调运作。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市场部主任庞博分享了欧洲统一电力市场的建设经验,进一步佐证了史连军的观点。庞博介绍:“欧盟致力于建设统一电力市场,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吸引电源投资等方面做了很多探索和实践。与欧盟相似,中国同样面临着资源大范围配置需求突出、清洁能源本地消纳困难、跨区跨省电网加快建设等形势。”
 
1993年,欧盟提出建立统一电力市场的改革目标,并先后于1996年、2003年和2009年颁布了三个电力改革法案,提出电力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要求各国开放电力用户选择权、完全开放电力市场等。到2016年,欧盟发布了促进欧洲清洁发展的一揽子措施,提出了新的电力市场规则设计建议,推动基于可再生能源消纳重新设计能源市场规则。庞博认为,按照“统一市场、两级运作”的方式构建由国家级和省级电力市场组成的全国电力市场是符合国情的合理选择。欧盟市场发展方式为中国省级电力市场向国家市场演化提供了一种可选路径。
 
“国家电力市场与省电力市场各有侧重、有效衔接:设计合理的演化路径、推动省市场开放融合形成全国电力市场是中国电力市场顶层设计的一个关键所在。”从市场交易模式来看,中国电力市场建设初期,可将中长期物理合约交易+部分电量现货竞价作为一种可选的交易方式。从交易品种上来看,为适应清洁发展和低碳转型需要,中国应加快建立中长期与现货市场相结合的新能源市场机制,进一步丰富交易品种,逐步完善国内电力市场体系。从市场竞争格局来看,庞博建议,我国应该加强统筹,站在全国整体利益的高度,合理平衡各地区的利益诉求;加快指导制定具体的省间、省内交易实施细则;放开省间交易的用户选择权;统筹利用全网新能源,促进新能源在全网的优化配置;构建国家—省“统一市场、两级运作”市场体系,促进实现全国范围内的电力交易。
 
“电力改革任重道远,市场是配置资源最有效的手段。政府有形的手应该使市场无形的手更加有力!”夏清认为,应当全面推进交易机构的市场化运作,建设“互联网+”的电力交易平台,创造平等、公平、高效的电力市场交易平台,确保各类市场主体间的公平竞争。此外,要以配额制激励可再生能源的需求与供给,加快现货市场的建设,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设计符合激励相容的电力市场规则等。
 
魏楚也强调,应当平衡好“市场之手”和“政府之手”的关系。他建议重新定义政府在电力市场中的义务,确保公共领域用电、居民用电和普遍服务稳定,应在市场失灵领域中建立强大而灵活的政府之手,一方面对自然垄断部分严格监管,防止其损害市场中的其他经营主体的利益,同时也强调市场结构,要高度警惕市场势力,避免卖家或者买家操纵市场。
 
“统一的电网有利于效率提升和维持交叉补贴、普遍服务等政府政策的实施和可持续。建议国资委制定新的适合改革后电网新任务的,激励相容的电网考核办法,以激励电网企业更好地发挥功能。”魏楚表示。
 
“市场进一步开放是发展售电市场的机遇,电力用户需求更加多元,交易方式及品种更加丰富,中长期交易品种逐渐丰富完善,现货市场即将有序放开。”国家电投北京融和晟源售电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韩放指出,售电公司作为电力系统的重要一环,是连接发电企业和用户的重要纽带,也是用户了解电力行业的重要窗口,与政府、监管机构、电网调度、交易等有着广泛的联系。应规范和培育售电市场,售电公司应加强专业组织、研究和交流,重视前瞻性技术的研究和人才培养。
 
国电南瑞北京科东电力控制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王海宁介绍,2015年6月,国内首套支持电力交易全业务流程在线运作的电力交易平台在国家电网公司总(分)部及省(市)公司共32家单位上线应用,2016年9月已实现了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的全覆盖。他建议,未来应借助大数据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微服务技术、云技术、物联网技术等,通过电力交易业务与这些新技术的平稳、有效融合,激活电力市场,提高电力市场的运营效率,打造新一代具备“高可靠性、可伸缩性、实时便捷性、精益个性化、自主智能化”特征的智慧型电力交易平台。(《国家电网报》记者孙珂)

文章来源:北京电力交易中心


原标题:让市场真正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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