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电公司首次作为市场主体参与辽宁电力市场交易

2017-12-05 16:24:52 来源: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点击量: 评论 (0)
11月30日,售电公司首次作为市场主体参与了辽宁电力交易,这标志着辽宁省电力市场建设以及售电侧改革实现重大突破。本次交易也是东北能源监管局出台东北各省(区)电力中长期规则后,售电公司首次参与东北电力市场
11月30日,售电公司首次作为市场主体参与了辽宁电力交易,这标志着辽宁省电力市场建设以及售电侧改革实现重大突破。本次交易也是东北能源监管局出台东北各省(区)电力中长期规则后,售电公司首次参与东北电力市场交易。
 
辽宁省本次交易共成交电量27.47亿千瓦时,发电侧最高成交价格365元/兆瓦时,最低价355元/兆瓦时,平均357.09元/兆瓦时。共有14家售电公司成交,成交电量10.82亿千瓦时。东北能源监管局会同辽宁省工信委对交易全过程进行了监管。
 
售电公司参与电力交易扩大了辽宁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的选择权,提高了电力市场的活跃度,初步打破了电网企业单一售电的格局,有利于加快推进辽宁省及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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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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