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售电公司注册程序服务指南

2018-03-07 09:16:54 重庆电力交易中心   点击量: 评论 (0)
1 准入条件[准入条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2120号)和重庆市能源局相关要求执行。
1.准入条件
 
[准入条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2120号)和重庆市能源局相关要求执行。
 
2.信用承诺
 
[信用承诺]售电公司须在重庆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网站(https://pmos.cq.sgcc.com.cn)下载固定格式的信用承诺书,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信用承诺书由本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提交重庆市电力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与其他信息一起进行公示。
 
3.注册程序
 
3.1[材料准备]售电公司须按照要求提前准备注册所需材料。
 
3.2[材料提交]售电公司须向交易中心提交注册所需材料,包括纸质及电子版材料各一份(其中纸质版资料为复审通过后再提交)。
 
3.3[材料初审]交易中心收到售电公司提交的注册申请材料后,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的完整性核验,对材料提供不全或不合规范的,退回补充或修改。
 
3.4[材料复审]初审通过的售电公司按照要求携带部分原件至交易中心进行材料复审。
 
3.5[平台注册]复审通过的售电公司自行登录重庆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按照要求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完成交易平台注册,获取交易账号。
 
4.信息公示
 
4.1[信息公示]交易中心原则上每月初将售电公司的公示信息通过重庆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政府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每月20号之前受理满足准入条件售电公司次月进行公示。
 
4.2[公示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交易中心实名反映。
 
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售电公司,注册暂不生效,暂不纳入自主交易售电公司目录,售电公司可自愿提交补充材料并申请再次公示;经两次公示仍存在异议的售电公司,交易中心提交重庆市能源局核实处理。
 
4.3[入市协议签订]公示通过后,售电公司与交易中心签订入市协议。
 
4.4[办理平台数字证书]售电公司按要求办理平台使用的数字证书,具体办理说明见重庆电力交易平台网站。
 
4.5[公示结果公布]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售电公司,注册手续自动生效。交易中心将纳入重庆市售电公司目录的企业名单通过重庆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信用中国”等政府指定网站向社会公布。
 
5.注册备案
 
[注册备案]交易中心按月汇总售电公司注册、信息变更、退出等信息报华中能监局、重庆市能源局和第三方征信机构备案。
 
6.信息变更
 
[申请时间]已注册的售电公司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申请变更。
 
[重大信息变更]售电公司业务范围、公司股东、股权结构等有重大变化的,应再次履行承诺、申请、公示、备案等手续,其流程与注册申请流程相同。注册信息变更确认通过前,售电公司不得参与市场交易,信息变更前已签订的交易合同按照交易合同约定履行。
 
[一般信息变更]对于不影响市场交易的注册信息变更,交易中心对售电公司的变更申请核实后,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变更,变更期间售电公司可参与市场交易。
 
[未及时变更的处理]售电公司注册信息发生变化而未及时申请变更,或者需要补充相关信息而未及时补充的,经核实后,交易中心将情况报华中能监局、重庆市能源局,并通过“信用中国”、“重庆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等政府指定网站对外进行通报,该情况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报第三方征信机构记入信用评级。售电公司未按要求及时变更或补充相关信息对市场交易有序开展或其他售电公司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7.售电公司注销
 
[强制退出]已注册的售电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强制退出市场并注销注册:
 
(一)隐瞒有关情况或者以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方式违法违规进入市场,且拒不整改的;
 
(二)严重违反市场交易规则,且拒不整改的;
 
(三)依法被撤销、解散,依法宣告破产、歇业的;
 
(四)企业违反信用承诺且拒不整改或信用评价降低为不适合继续参与市场交易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强制退出公示流程]当售电公司应当退出市场但未提出退出申请的,交易中心将售电公司情况报重庆市能源局,能源局在确认售电公司符合强制退出条件后,通过重庆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 “信用中国”等政府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对该售电公司实施强制退出。
 
[强制退出交易合同转让] 售电公司被强制退出,其所有已签订但未履行的交易合同按合同约定办理。如约定不明的,由政府有关部门征求交易合同各方意愿,通过电力交易平台转让给其他售电公司或按有关规定交由电网企业保底供电,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自愿退出]售电公司可以自愿申请退出市场,并提前30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交退出申请。申请退出之前应将所有已签订的交易合同履行完毕或转让,并处理好相关事宜。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申请自愿退出时,应妥善处置配电资产。若无其他公司承担该地区配电业务,由电网公司接收并提供保底供电服务。
 
[自愿退出公示流程]交易中心在收到售电公司自愿退出市场的申请后,将通过审查的申请材料通过重庆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信用中国”等政府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办理退出市场手续。注销后,售电公司需要再次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需重新办理入市注册手续。
 
8.信用评价
 
[信用评价]按照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要求,交易中心收集已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用信息,协助政府主管部门、第三方征信机构对已注册售电公司开展信用评价。
 
[信用评价职责] 能源监管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对售电公司进行监管,对违反交易规则和失信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罚,记入信用记录,情节特别严重或拒不整改的,经公示等有关程序后纳入黑名单。强制退出的售电公司直接纳入黑名单。
 
[联合失信惩戒] 对于纳入黑名单的售电公司,3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注册申请。对纳入黑名单的售电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其他相关人员的违法违规有关信息向金融机构提供查询服务,作为融资授信活动中的重要参考因素,3年内不再受理其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售电公司的市场注册。
 
附件:
 
1.售电公司注册流程示意图
 
大云网官方微信售电那点事儿

责任编辑:l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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