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扩大电力市场多边交易规模和品种 上半年交易电量527.4亿千瓦时

2018-08-30 10:04:53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  点击量: 评论 (0)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及永乾介绍了2018年上半年自治区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情况,并和包钢集团党委常委、宣传部(统战部、企业文化部)部长彭德亮、内蒙古电力公司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燕林生回答了记者提问。

8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2018年上半年自治区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及永乾介绍了2018年上半年自治区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情况,并和包钢集团党委常委、宣传部(统战部、企业文化部)部长彭德亮、内蒙古电力公司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燕林生回答了记者提问。

今年上半年售电量完成90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73%的出色业绩。不断扩大电力市场多边交易规模和品种,交易电量完成52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1%,占区内售电量的69.2%,通过市场交易发电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32.81亿元。供电侧在自治区发改委主导下,认真执行和优化各类电价改革政策,让利28.67亿元。上半年发供电两侧共向市场让利61.48亿元,为自治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做出积极贡献。

2018年上半年自治区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 及永乾

(2018年8月29日)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由我和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向大家介绍一下我区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有关情况。

首先,我代表自治区国资委向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借此机会,向所有关心和支持自治区国企国资改革发展的社会各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8年以来,自治区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动自治区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和国有经济布局优化;以深化国企国资改革为动力,推动国资监管效能和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全面提升;以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为根本保证,推动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党委的领导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持续巩固国有经济运行良好态势,出资监管企业质量效益持续提高。出资监管企业抢抓市场机遇,强化市场研判,加大营销力度,努力增强供给能力和盈利能力,企业运行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一是经济效益稳健提升。1-7月,出资监管企业完成营业收入920亿元,同比增长12.1%;实现利润13.3亿元,增盈14亿元,各主要指标均好于近年同期,创近年来最好水平,14户出资监管企业10户实现盈利。

二是重点骨干企业企稳向好。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坚决打好包钢集团脱困发展攻坚战,实现提质增效转型发展的工作要求和政策措施,推动包钢不断提升产业素质和企业竞争力,企业呈现企稳向好的发展态势。1-7月,包钢集团完成营业收入440亿元,同比增长20.3%;实现利润8.1亿元,增盈7.5亿元。

三是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上半年,出资监管企业完成投资48.6亿元。其中,内蒙古电力公司主配网工程完成投资28.3亿元,内蒙古能建积极筹备建设上海庙至山东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电源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

四是风险管控得到有效加强。制定债务风控指标体系,将3户高负债企业降负债任务列入2018年度考核目标,要求企业多措并举降杠杆减负债,1-7月,出资监管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72%,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严控投资风险,建立企业重大投资项目预报告制度和专家评审制度,下一步将聘请第三方开展投资后评价。严控安全风险,开展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并进行通报。

二、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活力进一步提高。自治区国资委和各出资监管企业持续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贯彻中央“1+N”改革顶层设计,紧密结合自治区实际,完善并形成了自治区国企改革“1+37”政策体系,为改革深入推进、层层落地提供了政策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出资监管企业全部完成了公司制改革,其中10户建立了董事会,6户建立了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职权得到进一步落实。大力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在出资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副职中交流任用了8名外部董事,一些企业董事会实现了外部董事占多数。企业瘦身健体、三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企业内生活力进一步增强。

二是稳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会同发改委指导包钢集团做好国家第三批混改试点工作,目前,包钢集团混合所有制资产已占到企业总资产的66%。加快推动华宸信托公司、蒙能新能源公司等企业通过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初步确定3家员工持股试点子企业,正在制定方案和进行混改准备工作。

三是加快推进“僵尸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工作。研究制定了区属企业处置“僵尸企业”工作完成标准,召开了区属企业处置“僵尸企业”工作会议,目前出资监管企业中有24户“僵尸企业”已基本完成处置方案制定工作。上半年各出资监管企业公开处置低效无效资产9.38亿元。

四是加快推进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全区89.3%的国有企业已签订“三供一业”框架移交协议,其中区属企业达到94%;7月3日,召开了包钢集团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协调会,协调包头市政府与包钢集团签署了相关协议,计划年底前将完成剥离任务。

五是加快改革试点拓展深化。9项改革试点有5项已按期完成,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等4项改革试点正在加快推进;选取5户区属企业参加了国务院国资委组织的全国国有企业综合改革“双百行动”,深入推进各项改革,为全区国有企业改革树立标杆。

三、持续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国资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我们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不断完善监管体制机制,监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

一是国资监管法治化水平得到提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这是我区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目前8户企业实行了总法律顾问制度,7户企业设置了法律事务机构;召开了总法律顾问述职评议会议,评审了企业各级法律顾问334人。

二是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取得新进展。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自治区直属部门单位所属企业脱钩改革和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厅发[2017]15号)文件精神,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业,全力推进首批26户区属企业的脱钩改革工作。目前,已有4户企业完成了脱钩改革,纳入了集中统一监管体系;17户企业完成了委托监管协议签订,正在进行出资人工商变更。

三是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按照自治区政府的授权,国资运营公司认真履行划转企业出资人职责,有效维护国有股权权益,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1-7月,国资运营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34.2%。积极推进包钢、蒙能集团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工作,批复了《包钢集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实施方案》,将14项出资人权力授予包钢集团董事会进行试点,正在研究蒙能集团试点实施方案。

四是强化职能监督。全面加强财务、产权、投资、考核、分配监督,认真做好外派监事会监督,上半年共形成13份监督检查报告,揭示各类问题61个,提出建议53条,配合自治区审计厅对10户企业正在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四、加大布局结构调整优化的力度,国有经济转型升级扎实起步。坚持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培育具有竞争力的一流国有企业为目标,加快推进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战略性重组,不断提高国有经济发展质量。

一是制定规划方案。出台了《关于调整优化区属国有企业布局结构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的实施意见》,组织编制落实《实施意见》的规划方案,推动国有资本向自治区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发挥国有资本的引领带动作用。

二是谋划培育重组优势产业集团。按照自治区政府关于组建大型旅游集团的要求,自治区国资委和旅发委对组建工作进行了充分调研,与锡林郭勒盟、兴安盟签订了合作协议,形成了自治区文旅集团组建方案,已上报自治区政府待审定;着手开展组建天然气、煤炭工业、蒙粮、对外投资贸易等企业集团的前期调研工作。

三是加快运营自治区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基金。目前50亿元引导资金已到位20亿元,通过两轮公开招选选定了基金管理机构,正在对包钢集团等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力争年内首个基金项目落地。

四是加快创新发展步伐。将出资监管企业研发投入列入了2018年度考核指标,强化企业创新主体责任;向自治区推荐申报了出资监管企业科技创新项目4个,获引导资金支持380万元。去年以来,出资监管企业获全区科技创新成果奖10项,占10%;获全区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8项,占21.1%。截至目前,出资监管企业共获得国家专利505项,建立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13个,其中国家级2个、博士后工作站1个。

五、落实京蒙帮扶对接合作要求,有关任务取得新成效

积极推动北京市国有企业与我区国贫旗县开展产业扶贫合作,5月份组织召开北京市国有企业赴内蒙古开展产业扶贫合作项目对接大会,42家北京市企业参会并到乌兰察布市、兴安盟进行了实地考察对接。目前,已有9户企业与有关旗县签订了合作协议,其中雪莲集团赤峰服装产业科技园项目、首农集团月盛斋白旗现代畜牧业产业园项目、超市发售卖特色农畜产品项目等3个精准扶贫项目落地并开展了前期工作,投资额达6.53亿元。认真抓好我委定点帮扶兴安盟科右前旗归流河镇北乌兰嘎查工作,今年又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助力脱贫攻坚。

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国企党建质量显著提升。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和出资监管企业党委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生产经营抓好党建。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上半年,国资委系统举办了30期党员干部轮训班,2468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培训,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全面推进党建要求进章程工作。出资监管企业及5户委托监管企业,完成了公司章程修改工作,明确了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和职责权限。

三是加快国有企业党委换 届。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完成了内蒙古电力公司、包钢、盐业公司党委换 届,启动了蒙能、能建、新城宾馆党委换 届工作,推动企业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成立了国资委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责任清单,对重点新闻和重要信息及时发布、及时公开,对互联网舆论和舆情认真做好监测研判工作,处置负面舆情225件。

五是全面加强纪律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惩治腐败,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上半年受理信访举报186件,处置问题线索246个,立案4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8人。

尽管全区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取得了明显成绩,但总体上来看,我区国有经济总量和结构、产业层次、经营体制机制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加快推动提质增效、转型发展,实现国有企业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任务还很艰巨。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突出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振奋精神、凝心聚力,开拓进取、扎实奋斗,努力完成今年总体盈利20亿元以上的目标任务,奋力开创自治区国企国资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建设亮丽内蒙古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先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2018年上半年自治区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晨报》记者:2018年适逢改革开放40周年,如何深化国企改革是当前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包钢在推进企业改革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彭德亮: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2018年上半年,包钢(集团)公司围绕全面深化企业改革作出了大量的努力与探索,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以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为核心,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根据自治区《关于推动包钢提质增效转型发展的工作方案》要求和包钢实现扭亏脱困的迫切需要,积极推进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工作,结合包钢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包钢(集团)公司改组设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实施方案》,并获得自治区国资委的批复意见。据此,包钢按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管理模式,做实各专业板块,将企业经营权从集团总部逐步下放各产业板块,科学定位集团总部职能和下属各板块职责,提升公司战略协同能力和治理管控能力。不断优化产业布局,推进矿业产业整合,研究探索物流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二是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根据包钢被列为国家第三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工作要求及自治区发改委、国资委的指示精神,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试点方案,并已获得自治区政府批准。包钢在多年来持续不断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基础上,重点在下属二、三级子公司重组整合及新上项目、新建公司、矿产资源开发、钢材剪切配送和产品深加工、物流贸易、煤焦化工、节能环保等领域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三是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近年来包钢积极推进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研究制定《包钢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总体方案》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6个工作组,2017年底前完成了职教、医疗职能委托地方政府管理;市区和矿山“三供一业”签署了移交框架协议;市区和白云铁矿市政设施签署了正式移交协议;制定了幼教、离退休人员管理、白云铁矿医院和幼儿园等职能分离移交方案。目前在已签署托管和框架协议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对接,尽快完成幼教、离退休人员管理、矿山医院和幼儿园的分离移交工作,加快推进委托地方政府管理的职教、医疗机构、“三供一业”等正式移交,力争2018年底彻底完成剥离。

四是规范董事会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包钢从实际出发,全面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制定下发《包钢(集团)公司规范董事会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包钢(集团)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切实落实董事会职权,使董事会真正成为企业的决策主体。明确公司董事会定位,完善董事会组成结构,优化董事会机构设置,增设提名委员会。同时对下属子公司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进行有效指导,提升公司整体决策水平。

五是持续市场化改革,全面激发市场活力。强化各产业板块、分子公司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化经营理念,做实上市公司,赋予各产业板块更大的经营自主权,交任务、压担子,既要放得开,又要管得住,全面提高分子公司闯市场的能力,为增收创效提供有力的政策条件。促进公司各类经营实体企业面向市场,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学习引进民营企业灵活的市场机制,建立了以战略导向、效益导向、市场导向、目标导向为考核原则的综合绩效考评体系,激发各控股经营性企业活力动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筑牢公司盈利发展能力。

六是扎实推进包钢西创“二次改革”工作。根据包钢(集团)公司总体战略部署,不断研究探索包钢西创“二次改革”的有效途径,积极拓展与外部相关及相近领域的合作,通过股权转让、资产转让、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等方式建立稳固的战略合作关系,引进资金、管理、技术及市场资源,盘活存量资产,实现互利共赢。

《内蒙古日报》记者: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指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请介绍一下自治区国资委在推动出资监管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的情况。

及永乾: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挑战,推动我区国有企业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自治区国资委高度重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我们希望通过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同时,加快推动国有企业国有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顶层设计方面,根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结合自治区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区属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直属企业投资项目引进非国有资本试点方案》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文件。

在工作实践方面,我们指导包钢集团认真做好国家第三批混改试点工作。制订了《包钢(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方案》,今年年初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今年以来,包钢重点在下属二、三级子公司重组整合、新上项目、矿产资源开发、钢材剪切配送和产品深加工、物流贸易、环保节能等领域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包钢网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包头市政府网站等信息平台发布了第一批包括稀土功能材料、钢材加工、煤焦化工、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32个建设项目招商公告,目前已有50余家企业有意向开展合作。通过子公司开展对外合资合作等方式,不断提升混合所有制企业占比。截至目前,包钢集团所属混合所有制企业已达到180户,占全部所属企业户数的80%以上,包钢混合所有制资产已占到企业总资产的66%。

除推动试点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外,我们还推动其他区属企业通过上市、增资扩股、员工持股等多种有效途径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推动内蒙古盐业公司额吉淖尔盐场的混合所有制工作。当前,盐产品经过两年的发展在市场上享有一定的知名度,但是,因企业受成本限制、地域限制、销售渠道限制和资金限制,额吉淖尔盐场暂时遇到一定困难。经研究,下一步就是要用好混合所有制这个手段,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来注入资本,同时,也通过这种方式来丰富盐场的销售网络,开发新市场,也要通过混合所有制的方式,最好是引入若干个同业和非同业的战略合作者,集思广益,来帮助盐场利用天然草原盐湖的有利资源,开发出一系列能够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的优质产品,使额吉淖尔盐场的优势充分发挥,补齐不足和短板。

企业上市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形成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我们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扶持有一定基础的区属国有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去年,我们推动内蒙古能建股份公司在香港H股主板成功上市,内蒙古能建股份公司由国有全资企业转变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今年,我们将重点推进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公司在国内主板上市,已指导新华发行集团制定完成了上市方案。

我们大力鼓励企业通过增资扩股形式募集社会资本,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例如,我们在制订华宸信托公司增资扩股方案时,专门留出一定比例的股权征集民营资本参与企业增资扩股,目前,华宸信托公司增资扩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推进蒙能集团新能源公司增资扩股工作,在提升企业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同时,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我们在推进员工持股方面也正在进行探索实践,结合自治区本级国有企业实际和意愿,将蒙能集团所属新能源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确定为自治区开展员工持股试点企业,通过开展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努力建立员工与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激励约束机制。

尽管自治区区属国有企业在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我们感觉混改才刚刚起步探索,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有的国有企业对混改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改革积极性不高,改革工作进展缓慢;还有个别混改企业只停留在资本混合的层面上,只进行了“混”,没有做到“改”,在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运营效率等方面做得还不够,没有很好实现各类资本取长补短。

下一步,我们将从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增强国有企业的内生动力和活力着眼,扎实、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我们将准确领会和把握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进混合有制改革的精神实质,落准落细落实相关改革措施,在一些重点环节、关键领域取得突破。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先进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我区企业的实践探索,在区属企业中进行交流和宣传,通过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应有的带动作用。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年初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也对打好“三大攻坚战”作出重要部署。电力是支撑自治区经济发展的基础行业,请问内蒙古电力公司在落实“三大攻坚战”方面有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果?

今年上半年售电量完成90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73%的出色业绩,

燕林生:感谢记者朋友对电力行业的关注。内蒙古电力公司是自治区所属大型国有企业,助力自治区打好“三大攻坚战”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十九大以来,我们密切关注中央、自治区关于“三大攻坚战”各项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提升安全、质量、效率和服务保障水平,助力自治区打赢“三大攻坚战”。

在防范化解风险方面,我们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不断强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强化投资风险防控,切实加强投资决策、实施和监督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加强经营风险防控,更加注重精益管理、开源节流、提质增效。今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实现340.29亿元,同比增长10.5%,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区间,公司经营运行状态稳中有升,迈向高质量发展起步良好。

在推动脱贫攻坚方面,编制完成了2018-2020年电网建设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安排电力扶贫项目投资103亿元,第一批农网工程涉及的69项扶贫项目已全部开工。开辟光伏扶贫项目接网“绿色通道”,圆满完成13项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接网审查工作,上半年新接网容量26万千瓦,惠及1.04万贫困户,“光伏扶贫计划”涉及电网工程全部按期投产。加大定点扶贫力度,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公司安排第一批专项扶贫资金209.5万元,其中兴安盟定点扶贫资金45.8万元,公司所属供电单位帮扶资金163.7万元,全力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在大力推进污染防治方面,着力建设清洁绿色电网,全面启动上海庙至山东直流特高压输电通道清洁能源汇集规划工作。百灵220千伏开闭站升压等新能源汇集工程按期投产,“光伏领跑者”项目并网工程有序推进。综合施策促进新能源消纳,风电、光伏发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同比分别增长155小时和21小时,新能源最大出力达到1178万千瓦,占全国总装机35.1%。认真配合各级政府做好环保不达标企业关停断电及善后工作。积极推动电能替代、电热联动及节能环保技术应用,助力智慧城市建设。

《中国改革报》记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想问我区国有企业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总体目标任务、工作进展情况如何,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下一步还有哪些举措?

及永乾: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你这一下问了我四个问题,我逐一回答。2016年3月9日,国务院印发了《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国务院有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了10个相关配套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对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作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明确了各项具体工作的目标任务。一是关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方面。对供水、供电、供热(气)和物业管理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二是关于剥离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机构方面。对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市政、消防、社区管理等公共服务机构实行分类处理,采取移交、撤并、改制、集中管理或专业化管理等方式进行剥离。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和企业办消防机构分类处理。2018年底前完成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的移交改制或集中管理工作。三是关于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方面。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逐步移交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2020年底前完成。四是关于厂办大集体改革方面。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号)要求,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实现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厂办大集体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五是关于集中解决少数国有大中型困难企业问题。主要针对少数困难企业,一企一策,推动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发展,支持企业走出困境。

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和把握的工作原则有:一是应交尽交。凡属于政府公共管理、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的,如国有企业管理的面向社会开放、提供公共服务的市政设施,企业承担的社区管理、退休人员管理、市政公共消防(企业必需消防除外)等职能,都应交由政府承担。二是能交则交。“三供一业”要交给专业化的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经协商一致,地方政府同意接收的企业办职业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可移交地方管理;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交由专业化的公司或平台进行资源整合、集中管理。三是不交必改。难以移交的企业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可积极引入专业化有实力的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规范有序进行重组改制;运营困难、缺乏竞争优势的应予以关闭撤销,妥善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截至2018年7月底,全区“三供一业”已经完成分离移交或签订框架协议的达到92%(其中供电98%),自治区直属企业达到93%以上。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以包钢(集团)公司为试点,目前正由委托管理转入统一管理全面移交。市政设施社区管理职能、消防机构分类处理工作顺利推进。一是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国资委会同财政厅聘请5家会计事务所对直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情况和驻区央企涉及办社会职能情况开展了摸底核查。据统计,截止2018年7月底,全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三供一业”供水50万户,供电42万户,供热41万户,供气1.2万户,物业管理48万户。二是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自治区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自治区国资委、财政厅等10个部门按工作分工承担各自职责。各盟市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成立了相应机构,由盟市级领导担任组长,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三是出台相关配套指导意见、工作方案,保证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配套制定或转发文件10个。明确了区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自治区财政给予50%的补助,调动了企业和地方积极性。各盟市也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措施和办法,出台了本地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标准,保证了全区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政策措施及时落实。四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自治区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剥离办社会职能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察,督察情况报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并作为盟市厅局领导班子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实绩考核的依据。自治区国资委、财政厅组成联合调研督导组,多次到呼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以及包钢集团、中石油呼和浩特炼油厂、神华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进行调研督导,协调推进有关工作。五是坚持试点先行。2016年3月确定包钢为我区全面推进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试点单位。在包头市的全力支持配合下,包钢的剥离企业办社会工作顺利推进,包钢医院(包括医院及4个院区、1个厂区门诊、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包钢职业学院与包头市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目前正在进行全面移交。包钢集团创新提出“三供一业”整体移交方案,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探索了新的方式。为支持包钢“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自治区财政先期预拨了9亿元补助资金。

尽管工作取得明显的成绩,但困难和问题也不少:一是少数盟市“三供一业”维修改造标准过高,纠正不及时,影响移交进度。二是目前相当一部分签订的还是框架协议,已经完成分离移交和正式协议签订率还比较低,在维修改造范围、标准、费用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意见差异。三是独立工矿区剥离办社会职能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有的企业存在畏难情绪,主动沟通、协调推动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接收独立工矿区办社会职能心存顾虑,态度不积极。相当一部分独立工矿区办市政设施、社区管理等职能尚未实现分离移交。四是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和市政设施移交等工作进展相对迟缓。

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目前已进入深水区,实质性剥离工作任务艰巨繁重。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督察督导,落实“先移交后改造”工作要求,确保实质性移交,完成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努力完成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一是推动盟市和企业领导,靠前指挥,特别是落后于全区进度的地方,要加大工作力度,迎头赶上。二是盟市政府、企业、政策制定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协同联动,协同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三是各项工作统筹推动,到年底了,供热供水供电完成了,物业没完成不行,教育医疗没完成不行,市政设施没完成也不行;自治区直属企业完成了,地方企业完成了,中央企业没完成也不行,所以说各项工作都要统筹推动。四是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时间进度,倒排时间表。各盟市要把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纳入对关部门和企业的考核,要有目标、有时间表,有跟踪落实人,有责任人。要建立台账,跟踪定期督导、挂牌督导,对重点地区重点户要有明确的责任人去推动。

内蒙古新闻网记者:包钢是自治区最大的工业企业,2017年,我们看到包钢通过瘦身健体实现了扭亏为盈,那么2018年包钢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何?在哪些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彭德亮: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2018年以来,包钢(集团)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紧抓良好的市场机遇,全力打好高质量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革创新、化解财务风险攻坚战,生产经营形势不断向好,持续巩固和扩大扭亏为盈战果,顺利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上半年,累计生产生铁730万吨,同比增长10.86%;钢747万吨,同比增长11.4%;商品坯材715万吨,同比增长15.19%;生产稀土冶炼分离加工产品折氧化物3.23万吨,同比增长16.85%;预计实现营业收入381.72亿元,同比增长24.06%;预计利润总额6.81亿元,同比增加6.37亿元。

2018年上半年,包钢(集团)公司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经营效益不断向好。上半年包钢营业收入同比增加了74亿元,钢铁、稀土、矿业、西创同比都在增长。特别是利润完成6.81亿元,不仅超过2017年全年的利润,也超额完成了全年10亿元的利润目标进度(半年为5亿元),同时钢铁、稀土都是盈利,亏损的板块也在大幅减亏,实现了扭亏为盈到扩大战果的转变,这表明包钢整体是在稳健运行。

二是主要产量指标超额完成。包钢铁、钢、商品坯材产量屡创佳绩,连续六个月超额完成生产计划。1月份铁产量完成131.03万吨,钢产量完成132.66万吨,商品坯材总量完成123.1万吨,全部破月产记录;5月份钢产量完成132.81万吨,再次创月产最高纪录;包钢股份各单位上半年破纪录总计71次,如果按照上半年的产量推算,包钢全年钢的产量应该能达到1500万吨。这充分表明包钢上半年生产组织总体上是稳定的,在市场形势向好的条件下,稳定的生产也为不断扩大经营成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产品效益提升明显。上半年,包钢销售收入利润率预计为1.78%,同比上升1.64个百分点;钢铁产品综合不含税结算价格3798元/吨,同比升高510元/吨,涨幅15.51%(行业钢铁产品综合不含税结算价格同比涨幅为13.97%,包钢涨幅优于行业1.54个百分点,足见结构调整成效)。同时,我们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快速调整结构,上半年热轧、酸洗、冷轧汽车用钢累计销售41.3万吨,镀锌、硅钢、冷轧等家电钢累计销售48.97万吨,管线钢累计销售37.08万吨,均大幅超过计划进度。通过调结构上半年增加销售收入10.1亿元、增利约1.8亿元,不仅最大限度发挥了资源效益,也进一步推动了产品迈向中高端。

《内蒙古法制报》记者:十九大提出要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电力企业作为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行业,在服务广大电力客户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推出了哪些新举措。

燕林生: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电力企业是基础性产业,电力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服务和保障是我们的两大职责。我们的客户服务范围十分广泛的,因而我们的服务也是全方位的。为了满足广大电力客户对美好生活的用电新需求,我们在服务和保障两方面同时用力、同时强化。

不断扩大电力市场多边交易规模和品种,交易电量完成52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1%,占区内售电量的69.2%,通过市场交易发电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32.81亿元。

在营销服务方面,我们持续开展负荷调研,主动与各级政府、重要用电客户对接,制定有效措施保障增量负荷落地,全力以赴增供扩销。今年上半年,全网最大发电、供电负荷再创历史新高,最大供电负荷达到2487.8万千瓦,比去年同比增加345.5万千瓦,比去年最大供电负荷增加57.8万千瓦。供电侧在自治区发改委主导下,认真执行和优化各类电价改革政策,让利28.67亿元。上半年发供电两侧共向市场让利61.48亿元,为自治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做出积极贡献。

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精简客户办电手续,压缩业扩报装时限。积极推进“互联网+营销服务”管理模式,蒙电E家APP、微信缴费正式运行,完成蒙西地区95598业务大集中工作,实现了公司服务体系受理、规范、标准、评价、响应“五统一”,95598热线接通率由集中前的51.94%提升至97.87%。接下来,我们将继续进一步简化业扩报装流程,压缩办电时间,降低接电成本,规范服务行为,提升用户“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客户需求侧管理平台及“网格化”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公司各级服务快速响应机构,不断拓展95598大集中服务平台功能,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和效率。加快构建“强前端、大后台”的营销服务信息化平台,大力推广蒙电E家APP、微信用电查询、缴费平台等线上营销业务,努力实现微信绑定客户150万户、线上收费10亿元目标。推动“全能型”乡镇供电所、供电服务指挥中心、低压网格化综合服务试点建设,努力提升供电服务质量和水平。

在电力保障方面,我们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本质安全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抗洪防汛、迎峰度夏、春检预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大检查、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等活动,上半年累计出动督查人员1.5万人次,督查现场6294个,实现作业现场检查全覆盖。持续加强隐患排查、网络安全等工作,圆满完成全国“两会”、高考等重大活动保电维稳任务。强化设备综合治理、技术改造与督查,上半年设备消缺率86.98%,危急缺陷全部消除,其余的根据调度适时消除。组建公司航检中心,加大航检作业力度,不断提高输电线路运检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强化综合停电管控,大力推广带电作业技术应用,“两率”指标不断提升,综合电压合格率完成98.87%,同比上升1.41个百分点;全口径供电可靠率完成 99.8198%,同比上升0.0726个百分点;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同比降低 3.15小时。截至 6 月底,电网实现安全运行 7612天长周期记录。二是加快电网建设步伐。滚动修编蒙西电网“十三五”规划,完成智能电网“十三五”发展规划初稿编制,积极推动蒙西电网与华北电网异步联网工程前期工作,巨宝庄、金山、锡西、宝拉格、腾格里、汗海-庆云、旗下营-盛乐等一批500千伏重点项目纳入国家“十三五”电网主网规划。全力加快农村通动力电、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旗县农网改造升级等项目前期工作。科学安排电网投资,共启动三批应急计划2.92亿元,及时满足各地区紧急用电项目和精准扶贫用电需求。强化大用户及电源并网前期管理,完成通威、新恒丰、华云新材料等多项大用户供电方案研究,完成51项新能源接网技术审查,签订并网协议34项,容量193万千瓦。上半年电网建设稳步推进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8.41亿元,其中主网项目开复工130项,投产19项;配网项目开复工237项,投产12项。坤德、德河Ⅱ回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杭宁达莱22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丰泉至吉铁22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按期竣工投产,较好地满足了乌兰察布等地区新增用电需求。

下半年,我们将加快推进红庆河、乌达北等涉及电网安全风险和重要用户供电的工程项目。深入开展上海庙清洁能源汇集工程建设方案研究,年内要完成500千伏汇集工程项目核准。继续下大力气补齐配电网短板,优先安排涉及贫困地区的工程项目,加快实施贫困村通动力电、偏远农牧区用电升级、小康电示范县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农牧区用电问题,年内要确保完成28亿元左右的电力扶贫工程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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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仁德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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