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京津唐电网电力直接交易北京地区偏差考核情况

2019-02-13 17:25:04 首都电力交易中心  点击量: 评论 (0)
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2018年12月京津唐电网电力直接交易北京地区偏差考核情况的通报》,2018年12月偏差考核涉及4家售电公司,
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2018年12月京津唐电网电力直接交易北京地区偏差考核情况的通报》,2018年12月偏差考核涉及4家售电公司,偏差考核电量6402.005兆瓦时,偏差考核电费444491.20元,均由售电公司承担;涉及2家直接交易电力用户,偏差考核电量450.789兆瓦时,偏差考核电费合计31298.28元。
 
详情如下:
 
关于2018年12月京津唐电网电力直接交易北京地区偏差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相关市场主体:
 
现将12月京津唐电网电力直接交易北京地区偏差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偏差考核原则
 
北京地区偏差考核按照《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京津唐电网电力中长期交易偏差处理与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华北监能市场〔2018〕86号)相关规定执行“负偏差”考核,打包合计用电量小于95%合同电量的差额部分为偏差考核电量。
 
偏差考核电费=偏差考核电量×直接交易电厂加权平均成交价格×20%。
 
市场主体在交易周期内因政策因素、电网因素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市场偏差且需要申请减免考核电量的,须在每月5日前告知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并向北京市政府主管部门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后申请免考核,经北京市政府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在每月15日函告首都电力交易中心,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据此剔除减免考核电量后重新计算偏差考核电费。
 
当月偏差考核电费将在直接交易次月电费结算时一并结算,偏差考核电费作为直接交易电费的组成部分。
 
二、各市场主体偏差考核明细
 
根据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2018年12月京津唐电力直接交易发电侧平均成交价格和公告》,12月发电侧加权平均成交价格为347.14元/兆瓦时,据此计算偏差考核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售电公司及其代理用户
 
2018年12月偏差考核涉及4家售电公司,偏差考核电量6402.005兆瓦时,偏差考核电费444491.20元,均由售电公司承担。
 
2018年12月京津唐电网电力直接交易北京地区偏差考核情况
 
2、直接交易电力用户
 
2018年12月偏差考核涉及2家直接交易电力用户,偏差考核电量450.789兆瓦时,偏差考核电费合计31298.28元。
 
2018年12月京津唐电网电力直接交易北京地区偏差考核情况
 
3、其他
 
2018年12月偏差考核电费将在直接交易购方、售方2019年1月结算时一并结算。偏差考核电费为直接交易电费的组成部分,偏差考核电费由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进行收缴并通过与华北分部结算全部转付至电厂侧,市场主体应及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三、偏差考核免考明细
 
按照《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河北晨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偏差电量免考的函》(电管办〔2019〕11号)有关要求,相关用电客户因北京市重污染天气影响限产减排,产生的偏差电量625.892万千瓦时系受政策因素影响,符合免考条件,免考核电量625.892万千瓦时。涉及市场主体如下:
 
2018年12月京津唐电网电力直接交易北京地区偏差考核情况
 
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9日
大云网官方微信售电那点事儿

责任编辑:叶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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