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问询答复制度

2017-11-09 09:15:58 北极星售电网  点击量: 评论 (0)
河南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问询答复制度,制度中对组织管理、问询答复流程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详情如下:河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问询答复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
河南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问询答复制度,制度中对组织管理、问询答复流程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详情如下:
 
河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问询答复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公司”)问询答复工作,提升答复工作的及时率和满意度,提高电力交易机构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交易公司问询答复工作面向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市场成员和社会公众开展 。
 
第三条 交易公司问询答复工作的受理范围主要包括:购售电合同、电量结算、交易组织、信息发布、发电计划、市场主体注册、咨询及备案等电力交易工作有关内容。
 
第四条 开展电力交易问询答复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漏国家和市场成员的秘密。
 
第五条 交易公司问询答复工作遵循内部协调、闭环管理原则,各部门、人员要树立优质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不得推诿推卸责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交易公司应加强问询答复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内部协调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流程。
 
第七条 电力交易大厅当值工作人员负责问询答复工作的管理,包括渠道的建立、受理、组织研究答复意见并回复等工作。
 
第八条 交易公司各部门问询答复分工如下:
 
(一)市场部主要负责电力市场规划与建设、市场成员的管理、交易平台的建设与运维等;
 
(二)交易部主要负责市场分析预测、交易组织、交易合同管理,交易规则的编制,对接跨区跨省交易等;
 
(三)结算部主要负责发电计划的编制与跟踪、交易结算、统计分析及信息发布等;
 
(四)综合部门主要负责合规管理、风险防控、市场服务等。
 
第九条 当问询内容涉及多个部门时,由电力交易大厅当值工作人员向交易公司领导汇报问询内容,由交易公司领导确定责任部门。责任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针对具体问询内容认真研究,提出答复意见。
 
第十条 交易公司设立问询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微信公众号,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市场成员和社会公众的问询,及时将答复意见反馈至问询人。
 
第三章 问询答复流程
 
第十一条 电力交易大厅当值工作人员是问询答复的受理人和管理者,负责值守问询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市场部负责微信公众号管理。
 
第十二条 对问询人提出的问询能够当场答复的,电力交易大厅当值工作人员当场予以答复,填写《问询答复表》做好记录。
 
对问询人提出的问询不能当场答复的,电力交易大厅当值工作人员根据问询内容和职责分工,于当日转交责任部门进行处理。责任部门针对具体问询内容认真研究,提出答复意见,在 2个工作日内反馈问询人。反馈确认结束,责任部门负责填写《问询答复表》发送电力交易大厅。
 
第十三条 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责任部门应告知问询人,并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同时通知电力交易大厅工作人员。延长答复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3 个工作日。
 
第十四条 电力交易大厅当值工作人员要做好问询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问询答复流程中相关记录和存档工作,适时回访,填写回访信息。
 
第四章 具体事项
 
第十 五 条 问询联系方式如下:
 
问询电话:0371-67902840
 
问询传真:0371-67902970
 
电子邮箱:jiaoyizhx@163.com
 
微信公众号:河南电力交易中心
 
第十 六 条 交易公司设置监督电话,电力交易大厅设置意见箱,接收市场主体的建议、意见和监督。
 
监督电话:0371-67903052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 七 条 交易公司对问询答复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检查和考核。对市场成员的投诉且经核实认定为交易机构责任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第 十八 条 本制度由交易公司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 十九 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问询答复流程图
 
2. 问询答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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