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紧急通知:电网企业不得擅自停止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备案和地方补贴垫付

2018-06-20 15:18:11 国家能源局  点击量: 评论 (0)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光伏发电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各地方电网企业:近日,国家发展改...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

光伏发电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各地方电网企业: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以下简称《通知》)。据反映,部分电网企业以《通知》为由停止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并网、代备案和补贴垫付等相关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电网企业应依法依规继续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代)备案和地方补贴垫付等工作,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

二、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强对电网企业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特此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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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仁德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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