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服务的产品与管理要求

2015-01-28 10:16:41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一、 用语含义  网络安全检测产品:是指扫描、探测计算机信息系统漏洞的安全专用产品。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服务:是指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包括计算机机房)安全设计、建设、检测、维护、监理等业务。  
一、 用语含义

  网络安全检测产品:是指扫描、探测计算机信息系统漏洞的安全专用产品。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服务:是指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包括计算机机房)安全设计、建设、检测、维护、监理等业务。

  二、 安全服务资质申请

  申请安全服务资质的机构或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条件,持相关资料向地级以上的市公安机关申请。

  三、 对重点安全保护单位的要求

  --- 安全管理责任人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

  --- 计算机机房安全保障体系的设计、建设和检测应由有安全服务资质的机构承担。

  --- 计算机信息系统及计算机机房须经具有安全服务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 对安全专用产品的管理要求

  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安全专用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实行销售许可证制度。

  安全专用产品的生产者在其产品进入市场销售之前, 必须申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销售许可证)。

  第四条 安全专用产品的生产者申领销售许可证, 必须对其产品进行安全功能检测和认定。

  第五条 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察部门负责销售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工作和安全专用产品安全功能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的审批工作。

  网络安全检测产品的购买使用单位:

  1)应当持单位的证明文件到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公共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公安机关应当在15日内予以办理,发给《网络安全检测产品购买备案表》。

  2)用户应当凭《网络安全检测产品购买备案表》购买网络安全检测产品。

  3)投入使用后,应当在10日内将本单位的《用户IP地址配置备案表》报送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公共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备案。

  4)安全检测产品只限于单位购买使用。购买网络安全检测产品的单位应当指定专人管理和使用,不得出租、出借、转让、赠送,不得擅自用于检测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

  五、 对安全服务机构的管理

  安全服务机构的安全服务资质实行:

  服务资质的申请制

  分级管理制

  (分四级,不同等级对应承担不同工程量资格)

  服务资质等级的条件划分

  服务资质的年审制

  安全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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