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犯罪的防范与打击

2015-01-28 10:17:06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计算机犯罪的种类与特征分类标准特点常见形式以互联网络作为生存空间被动性质,引诱一般人进入1、 色情网站2、 六合彩站点以互联网作为犯罪工具针对特定目标进行侵害,使用网络作为犯罪工具1、 在网络上进行恐
计算机犯罪的种类与特征

分类标准

特点

常见形式

以互联网络作为生存空间

被动性质,引诱一般人进入

1、 色情网站

2、 六合彩站点

以互联网作为犯罪工具

针对特定目标进行侵害,使用网络作为犯罪工具

1、 在网络上进行恐吓、诽谤

2、 网络诈骗

3、传播有害信息

以互联网作为犯罪客体

对网络或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破坏、攻击

1、 入侵网络

2、 散布病毒

我国对计算机犯罪进行防范与打击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播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处罚。

  地方性法规:

《四川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研究、收集或者保存计算机病毒的;

  (二)未经批准,公开发布计算机病毒疫情的;

  (三)未经批准,开展涉及计算机病毒机理的活动的;

  (四)制造、销售、出租、维修的计算机软件、硬件产品中含有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的。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除予以没收外,可处违法所得:至3倍的罚款

  (一)制造或者故意输入、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的;

  (二)非法复制、截收、窜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

  (三)未经许可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

  计算机犯罪现场证据保全

  计算机犯罪现场:发生计算机犯罪的计算机应用环境及系统。

  保护现场:关键是保持发生犯罪后的第一状态。最好有备份系统支持运行,将关键数据备份下来。

  教训:深圳某银行:发生案件后,怀疑是内外勾结,但没有采取必要的人员隔离措施和计算机备份,谈话后第二天,所有操作记录全部删除,无从查起。

  案件报告

  一、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规定了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二、发生计算机犯罪案件后如何报案

  向谁报案:发生计算机犯罪案件后,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或公共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报案。

  报案材料:

  (一)基本事实----何时、何事、后果、现状、可能原因等;

  (二)提取的初步证据----破坏的结果、破坏行为的计算机记录、日志审计记录等;

  (三)以上材料及打印的文字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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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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