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发布《电力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驻点辽宁监管报告》

2014-05-22 09:14:32 国家能源局  点击量: 评论 (0)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电力企业重要信息系统(尤其是生产控制大区信息系统)抵御恶意信息攻击的能力,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近期重点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监管〔2013〕432号)要
更新的相关内容。
 
(4)部分企业未按要求开展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评估工作。
 
(5)部分发电企业在基础设施、机房环境等方面较为薄弱,不满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基本要求。
 
三、 监管意见
 
(一)强化组织保障体系建设。各电力企业要梳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涉及的部门、岗位和人员,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特别是牵头管理部门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明确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要设立信息安全管理专职岗位,责任到人,强化信息安全组织保障体系。
 
(二)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各电力企业要深刻认识到电力信息安全与电力生产安全同等重要。要根据国家和行业监管部门有关要求,落实专项资金、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对电力二次系统开展安全评估、等级保护测评,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对评估、测评中发现的问题,要安排资金,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统筹做好电力工控PLC设备安全整改工作。各电力企业要按照《关于开展电力工控PLC设备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及漏洞整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3〕387号)的有关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采取召回、固件升级、老旧设备更新等方式分批分期开展电力工控PLC设备的整改加固工作。新建系统中要选
大云网官方微信售电那点事儿

责任编辑:叶雨田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我要收藏
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