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力市场一般工商业用户注册入市问答(五)

2018-11-12 10:38:36 昆明电力交易中心  点击量: 评论 (0)
按照《关于云南电力市场受理一般工商业用户注册的公告》(昆明交易〔2018〕142号,以下简称注册公告),自2018年10月22日起,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受理执行大工业电价一般工商业用户注册,结合市场主体的需求,现将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和解答。

按照《关于云南电力市场受理一般工商业用户注册的公告》(昆明交易〔2018〕142号,以下简称注册公告),自2018年10月22日起,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受理执行大工业电价一般工商业用户注册,结合市场主体的需求,现将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和解答。

九、如何进行注册操作?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用户注册指南》及《平台使用手册》。可通过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官网《关于云南电力市场受理一般工商业用户注册的公告》(昆明交易〔2018〕142号)附件2获得相关文档。

同时,由于云南电力交易系统的注册功能正在完善,下一步在相关功能完善后将发布新版注册指南,敬请市场主体关注。

十、填写《企业授权委托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对2018年10月22日之后新注册入市的大工业用户或一般工业用户,均需要上传《云南电力市场企业授权委托书》。

(二)申请注册主体以《企业授权委托书》的形式自主指定相关人员代表公司参与云南电力市场和办理相关业务。授权委托书经受托委托人签字确认,盖公司鲜章,扫描后提交系统。

(三)若企业实际业务经办人员为企业法定代表。系统“企业授权委托书”附件栏上传公司营业执照。“企业代理人身份证”附件栏上传法人代表身份证彩色正反面信息(不盖章)。

十一、入市后是否可以退出市场?

(一)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1027号):市场主体选择进入电力市场,在3年内不可退出,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

(二)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发改能源〔2016〕2784号):自愿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全部电量进入市场,不得随意退出市场,取消目录电价;退出电力市场的市场主体3年内不得再次注册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三)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294号):已参加市场交易的用户又退出的,在通过售电公司购电或再次参与市场交易前,由电网企业承担保底供电责任。电网企业与电力用户交易的保底价格在电力用户缴纳输配电价的基础上,按照政府核定的居民电价的1.2—2倍执行。

由于国家对进入电力市场后退出提出了相关要求,建议电力用户审慎决策参与电力市场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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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仁德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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