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售电公司提交2018年第二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力用户代理协议的通知

2018-07-20 09:05:11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  点击量: 评论 (0)
各售电公司:为了有序推进新疆电力市场建设,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促进新疆电网2018年第二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范有序开展,按...

各售电公司:

为了有序推进新疆电力市场建设,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促进新疆电网2018年第二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范有序开展,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新监能市场〔2018〕69号)、《关于2018年下半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相关事项的批复》(新经信电力〔2018〕3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需售电公司提交2018年第二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代理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代理协议情况分类

(一)不需提交纸质版代理协议原件,仅提供扫描件的情况

上半年已经提交过纸质代理协议的售电公司,且代理时段为2018年全年,无需重复提交纸质版协议,仅提供协议扫描件即可。

(二)需同时提交纸质版代理协议原件及扫描件的情况

1.已提交过代理时段为2018年上半年代理协议的售电公司,但截止6月底其代理的用户第一批直接交易合同电量未完成,偏差电量需滚动进入下半年执行的,不能变更参与方式和代理关系,且需按期提交下半年直接交易纸质代理协议和扫描件,否则按原执行时段和规则要求追究违约责任。若此类用户在第二批直接交易公告前按要求足额缴纳违约金,可以终止代理关系。

2.2018年第二批直接交易中新增的代理用户或上半年提交的代理协议已经到期的电力用户。

二、代理协议提交要求

1.与用户达成代理意向的售电公司需在2018年7月20日18:00前将加盖交易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纸质代理协议提交至电力交易中心,同时将代理协议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760662528@qq.com,复印、传真等非原件协议均无效。

2.未按要求提交代理协议的售电公司无法代理用户参与本次交易。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9日

大云网官方微信售电那点事儿

责任编辑:仁德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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