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电公司和配售电公司 区别在哪?

2017-09-06 15:11:22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售电公司与配售电公司有什么不同?咱们来捋一捋~售电公司对于没有配网的售电公司的市场准入,实行注册认定,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配售电公司有配网的售电公司,需要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和《电力业务许可证》。
售电公司与配售电公司有什么不同?咱们来捋一捋~
 
 
售电公司
 
对于没有配网的售电公司的市场准入,实行注册认定,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配售电公司
 
有配网的售电公司,需要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和《电力业务许可证》。
 
售电公司
 
根据《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对市场主体采取以注册认定代替行政许可的准入方式,售电公司在完成工商登记后,需要“一承诺、一公示、一注册、三备案”。
 
“一注册”。电力交易机构负责售电公司注册服务。符合准入条件的售电公司自主选择电力交易机构办理注册,获取交易资格。各电力交易机构对注册信息共享,无须重复注册。
 
“一承诺”。售电公司办理注册时,应按固定格式签署信用承诺书,并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资产证明、从业人员、经营场所和设备等基本信息和银行账户、售电范围等交易信息。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还需提供配电网电压等级、供电范围、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等相关资料。
 
“一公示”。接受注册后,电力交易机构要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政府指定网站,将售电公司满足准入条件的信息、材料和信用承诺书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售电公司,注册手续自动生效。电力交易机构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售电公司纳入自主交易市场主体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售电公司,注册暂不生效,暂不纳入自主交易市场主体目录。售电公司可自愿提交补充材料并申请再次公示;经两次公示仍存在异议的,由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或能源监管机构核实处理。
 
“三备案”。电力交易机构按月汇总售电公司注册情况向能源监管机构、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政府引入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备案,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电力交易平台网站向社会公布。
 
之前的《实施意见》中对售电公司准入的规定是“两备案”,即向能源监管机构和政府引入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备案。现在,《办法》又增加了一项“向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电力交易平台网站向社会公布。
 
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售电公司就可以开展业务了。这类没有配网的售电公司不需要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或其他的许可证!
 
配售电公司
 
依据现有法规、政策,配售电公司在进入电力市场时,首先要遵循与售电公司同样的程序,即“一承诺、一公示、一注册、三备案”。同时,还必须获得《供电营业许可证》和《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供电营业许可证》由国家发改委监制、省级经信委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则由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
 
配网意味着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比如该区域的保底供电义务、普遍供电义务等等,因此,对配售电公司自然要另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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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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