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发展进入新阶段

2016-05-13 13:41:26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城市是我国各类要素资源和经济社会活动最集中的地方,城市发展带动了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成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擎。2015年12月20日至21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是时隔37年,我国再次召开中央
城市是我国各类要素资源和经济社会活动最集中的地方,城市发展带动了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成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擎。
智慧城市发展进入新阶段
2015年12月20日至21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这是时隔37年,我国再次召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
 
根据会议精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城市工作将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在“建设”与“管理”两端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
 
会议指出,要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分割,促进大数据、物联网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的融合,打造维系城市运行的“超级大脑”。
 
智慧城市是继工业化、电气化、信息化之后,当今世界城市发展的新趋势。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新形势下,建设智慧城市既是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提升城市承载能力的现实需要,也是积极引领经济新常态,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的战略抉择。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再次召开让智慧城市发展从此步入“国家战略清晰化,部际推进协调化”的新阶段。
 
根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我国已经有近600个城市在进行智慧城市试点,总共计划规模超过万亿元。而住建部正在制定中的“十三五”规划对智慧城市的投资总规模将逾5000亿元。从实际效果看,智慧城市在城市交通、医疗、政务管理等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但是也应该认识到,我国智慧城市的建设也面临许多问题,比如顶层设计不合理,特别是缺少市民的互动与参与;建设模式过于粗放,对经济成本和后期商业模式思考探索不足;智慧城市建设与生态城市、人文城市等以人为本的历史传承和生态文明衔接互动不足甚至脱离;与之配套的体制和机制缺失,数据信息共享成为难题;重建设不重运营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
 
今年是国家“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智慧城市该如何建设、推进与发展?
首先我们应该看看我国“十三五”面临的基本形势。
 
从全球看,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以及社会信息化在不断深入发展,新一轮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具体到国内,社会经济进入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阶段,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细化、结构更优化的阶段演进的趋势更加明显,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孕育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正在形成。
 
但与此同时,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粗放、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经济增速换档、结构调整阵痛、动能转换困难相互交织,面临着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等多重挑战。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市所承担的功能更多,管理的边界更大,遇到的问题也更加复杂,因此智慧城市所要解决的问题和发展重点自然与国外不同;更何况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城市有不同的生产水平、治理水平和需求,而且差异很大。
 
在规划和建设上,智慧城市必须结合以上实际和各地的具体需求,应本着“一城一策”的原则切实解决内涵、使命、重点、路径和模式问题,打造中国特色的新型智慧城市发展模式,切忌简单复制,照搬照抄,也不要贪全求大。
而且应该认识到,我国当前还不具备大规模开展智慧城市建设的综合条件,只能是现行在基本具备相关条件的城市进行试点。在具体措施上,智慧城市建设领域的专家、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数字城市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徐振强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智慧城市是一个“巨系统”工程,只有科学的顶层设计才能避免条块分割、各自为战的局面,这一点应该得到足够重视。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应包括两个层面:制度层面的顶层设计(解决体制的不协调)和技术层面的顶层设计(打通技术壁垒);以此解决理顺体制机制、明确建设主体、数据资源共享以及投融资畅销机制等问题。
 
从城市发展战略出发,智慧城市的构建,应定位为智慧型战略新型产业的培育和有机生长绿色低碳城市形态的合体。并将智慧城市作为经济引擎来打造,才可能避免智慧城市创建流于表面、成效不足和缺乏市场活力。城市可以依托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软件园、服务外包园、职教城、新城(区)和内城重点商圈等,按照产城融合的规划理念,充分汲取市场创新的鲜活实践,设计与智慧城市需求相适应的产业定位,编制有效的智慧城市产业专项规划和招商导则。
 
智慧城市面向的主体主要是城市政府、城市居民和城市消费,因此,合理、有条件开放与公众消费相关的领域(如民用建筑、交通、旅游、医疗和教育等),让市场主体有效参与,能够促进智慧城市应用型消费服务的成型。与市民紧密相关领域的有效适度开放,有助于市场主体将应用理念和技术路径得到充分的实践,有利于催生新型消费方式,同时对政府简政放权和国企改革提供启示。
 
资金层面,与城市地方财政收入相比,特别是在地方债务风险控制的背景下,地方城市创建智慧城市的资金保障存在短板。而智慧城市由于集成了城镇化、工业化和信息化三化领域的政策设计和实践创新,均为智慧城市融资提供了思路和跨界设计的可能。政府在优先保障公共性产品服务购买的前提下,实施多元金融组合,设计配套政策激励金融业和投资界等参与盈利性产品的投资,如互联网金融、PPP融资模式等。
 
智慧城市作为融合了城镇化、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创新体,从理论基础、技术研发和创新实践都处于萌芽阶段,不是单项技术、管理和政策创新,而是系统性、多学科和综合性的集成解决方案,是一个“巨系统”工程。因此,引入智库机制,加强知识创新传播,非常有助于加快与城市发展节奏与需求的对接,形成有效的“问题、目标、对策、方案、验证”闭环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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