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智慧城市建设资金问题?

2018-05-18 14:59:28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从过去人们想象中的城市,到用眼睛看到的城市,再逐渐到由英国建筑师罗恩·赫伦所提出的行走的城市。城市从静态逐渐向动态延伸,借助

      从过去人们想象中的城市,到用眼睛看到的城市,再逐渐到由英国建筑师罗恩·赫伦所提出的“行走的城市”。城市从静态逐渐向动态延伸,借助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以及大数据的便利,智慧城市崛起。

  当今世界,随着无线及跨平台技术、云计算、物联网及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智慧城市成为一股不可抗拒的浪潮正在席卷全球。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与城市转型发展深度融合的产物,智慧城市建设内容包括城市信息基础设施、智慧共用平台以及面向政府、企业和市民的智慧应用系统,涵盖轨道交通、停车设施、垃圾污水处理、能源、水利、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养老、教育、文化、郊区旅游、高速公路等众多领域。

  据统计,我国95%的副省级城市、76%的地级城市,总计超过500个城市,均在政府工作报告或“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或正在建设智慧城市。以北京为例,北京市政府于1999年提出“数字北京”建设目标,“十二五”时期实现了从“数字北京”向“智慧北京”全面跃升,2012年发布《智慧北京行动纲要》,北京信息化整体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进入智慧发展新阶段。现阶段,加快智慧城市建设,也是响应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发展数字中国、数字经济和智慧社会的号召。

  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庞大、繁杂、涉及面广、投入资源大、科技含量高和时间跨度长的系统工程,资金需求极为庞大。事实上,智慧城市从提出以来就一直存在建设模式、资金投入、运营方式等难点。智慧城市投资巨大的特点与政府有限财政预算资源的冲突,促使公共部门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私营机构参与智慧城市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通过使用者付费和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投资回报,从而以有限的财政满足社会的需要,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与效率。近年来,国务院、财政部、发展和改革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PPP相关政策文件,鼓励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租赁等途径,采取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加大社会资本对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的投资力度。除了可解决财政资金限制的问题外,PPP模式有助发掘学术界的创造力和卓越研究能力,并可鼓励工商界在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上进行创新和投资。因此,PPP模式被认为是破解智慧城市建设资金困局的一剂良药,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必然选择。

  相较PPP模式应用广泛且历史久远的传统公共基础设施领域,我国智慧城市PPP项目方兴未艾,是PPP模式推广运用的新领域。智慧城市项目应用PPP模式既有其通用性,这主要表现在,智慧城市作为公共基础设施,采用PPP模式可以使公共部门打破由于财政预算不足而造成的短期内无法投资的制约,破解规模庞大的资金需求困境;智慧城市项目应用PPP模式又有其特殊性,这主要与智慧城市产品和服务的多样性、复杂性和经营属性有关。因此,在推进智慧城市PPP项目过程中,需要根据智慧城市产品和服务的特点及其经营属性,有针对性地探索其实施路径。

  总之,PPP模式正在变革和创新智慧城市的投融资机制。投融资是智慧城市建设的源头活水,政府应统筹科学安排财政资金,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社会资金用于智慧城市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形成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管理专业的市场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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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电改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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