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大唐青岛海西风电项目施工人员死亡事故通报

2018-04-13 10:50:26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2017年3月10日9时10分,河北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工单位)承揽的大唐新能源公司山东青岛海西风电项目的35kV集电线路施工项目,在

2017年3月10日9时10分,河北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工单位”)承揽的大唐新能源公司山东青岛海西风电项目的35kV集电线路施工项目,在带电线路旁搭设跨越架时,发生一起人员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一、事故经过

青岛海西风电项目容量为250MW,由大唐新能源公司控股建设,于2016年10月开工。该项目35kV集电线路是由河北某公司施工建设,由黑龙江省某电力工程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监理。

2017年3月10日(天气晴,气温6-12℃,南风3-4级)。上午7时,施工单位海西项目部安排由组长姜某(男,施工单位农民工)等7人进行跨越架搭建工作,地点位于青岛海西风电场35kV 集电线路第三标段D线77号塔至78号塔之间(跨越带电运行的10kV市美线)。9时10分,跨越架搭设到六层时,由两人在地面负责传递钢管,两人在跨越架第三层进行剪刀撑的搭建工作,胡某(死者,男,47岁,施工单位农民工)和另一名工人在跨越架的第六层准备进行第七层剪刀撑搭设时,胡某接到底层传上来的钢管(长度3米)后,准备向上方传递时,由于钢管顶端靠近了带电导线,导致触电,胡某触电后被安全带挂在空中。

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现场人员立即组织对伤者进行紧急施救,同时拨打120送胶南人民医院进行抢救,9时55分,胡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施工单位现场人员立即向青岛市黄岛区安监局进行汇报。施工单位认为事故是因现场施工措施不当造成,决定自行处理,未向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汇报,造成业主单位未能及时了解情况,未能及时向山东能监办和集团公司报告。3月20日15时45分,大唐新能源山东公司接到山东省能监管办询问,核实青岛海西建设项目是否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新能源山东公司立即核实信息,确认情况属实后向上级单位汇报。目前青岛市安监部门正在进行事故的调查工作。

二、初步原因

经初步调查分析,认为施工单位在作业过程未按安全规程和作业前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严重违章作业,是导致发生人身触电事故的直接原因。

一是在运送钢管作业中违反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临近带电体作业时,上下传递物体应用绝缘绳索”要求,作业人员从六层直接向七层传递钢管,不慎靠近带电导线,导致触电。

二是作业过程违反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跨越不停电线路时,施工人员严禁在跨越架内侧攀登、作业”的要求,作业人员靠近带电侧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三是违反了《跨越电力线路架线施工规程》中“临近带电体作业时,作业全过程应设专人监护”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搭设或拆除跨越架应设安全监护人”的要求,监护不到位,现场违章行为未得到及时纠正和制止。

三、暴露问题

本次事故充分地暴露了集团公司工程安全管理基础还需进一步夯实,新能源公司工程安全管理意识不强,项目公司对安全管理重视不够;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责任制不到位,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安全监督管理缺失,安全措施不到位,施工安全监护不足,现场存在违章作业,对施工队伍疏于管理,事故信息上报不及时等问题,导致了集团公司相关工作的被动,给集团公司带来了负面影响,教训惨痛,值得认真反思和总结。

一是集团公司工程安全管理虽然做了风险提示,但安全基础不牢,需进一步夯实。

二是新能源公司工程安全管理意识不强,在工程项目点多、面广、战线长的形势下缺乏有效的安全管理手段,对部分项目公司工程安全管理缺乏监督,对部分工程项目因增加施工作业面而带来的安全风险估计不足,安全管控力度不够。

三是新能源山东公司没有真正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管理流于形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不落实,对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时跟踪了解现场安全情况,以包代管,安全管控缺失,致使现场严重违章,事故发生。

四是监理单位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对开展过多作业面而带来的安全风险估计不足,没有提出有效的安全监管措施,施工安全管控不利,违反监理有关规定,重要作业现场没有旁站,安全监督缺失。

五是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混乱,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严重违章作业,安全专职人员监督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虽然施工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向地方安监局做了汇报,但是出于怕被业主单位依据合同处罚等原因,存在蒙混过关思想,没有向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报告,严重违反事故报告制度,造成业主单位没有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相关要求

针对此次事故,集团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批示要求尽快查清事故发生和迟报原因,并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要求全系统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新能源公司要高度重视事故的整改和善后工作,深刻反省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切实吸取事故教训,督导整改落实,并尽快拿出对此次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集团公司。同时,提高安全意识,针对点多面广,项目分散等实际,对所属全部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督促项目进一步完善安全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检查完成后要将检查情况报集团公司。新能源山东公司要立即全面停工进行安全整顿,对重大风险及隐患进行全面、认真、细致的排查和整改,集团公司将全过程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闭环工作,集团公司复核合格后项目方可复工。

目前集团公司在建项目数量多,安全管理难度大,此次事故的发生暴露出集团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存在不少漏洞,安全管理基础依然薄弱,各在建项目也要引以为戒,强化安全管理: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执行意识,强化各级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严字当头”,以铁腕反违章,以铁律抓治理。对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工程项目要坚决停工整顿,对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领导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2.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各在建项目要结合各自施工阶段特点,结合集团公司春季安全大检查活动,立即开展作业现场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严格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针对春季工程施工的特点,各在建项目要重点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止脚手架倒塌、起重机械倒塌、高空坠落等事故的预防工作。如遇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该停工的要坚决停工,保证室外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吊装作业等的安全。

3.加强作业过程中安全监理及防护。加强对作业环境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范及措施要求,完善安全作业设施,加大对重大作业的旁站监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查隐患、堵漏洞,杜绝违章作业,保障施工作业安全。

4.加强分包队伍管理。分包队伍人员流动大、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安全管理基础薄弱,是现场安全事故的高发区。各在建项目要把分包队伍管理纳入项目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管理,加强对分包队伍施工班组班前、班后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时刻给予安全提醒,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水平。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5.坚持合理工期。各基建施工高峰期的项目要处理好安全与工期的关系,强调合理工期,在工期与安全、质量发生矛盾时,要确保安全、质量。

6.加强信息报送管理。各在建项目要严格执行重大隐患、事故及相关信息的报送规定,第一时间报送相关信息,严禁迟报、瞒报,对于迟报、瞒报的情况将一律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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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电改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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