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再调天然气销售体制——省公司与区域公司“定位互换”

2018-12-11 17:21:35 《南方能源观察》本刊记者 周慧之 黄燕华  点击量: 评论 (0)
有意思的是,这一次的天然气销售管理体制改革与两年前相比,对于省公司与区域公司,有着截然不同的定位。

有意思的是,这一次的天然气销售管理体制改革与两年前相比,对于省公司与区域公司,有着截然不同的定位。

据eo了解,按照“一省一公司”原则,整合昆仑能源有限公司和天然气销售区域公司所属省公司,设立29个天然气销售省公司,名称为“中石油天然气销售XX(省名)分公司”。天然气销售省公司机关由昆仑能源有限公司所属省公司机关和天然气销售区域公司所属省分公司合并组建。

业内普遍认为,这一举措将坐实“省级公司”。这与中石油在成品油销售领域的思路类似,省级机构将更贴近市场,也可能与昆仑能源此前仅有省级公司不无关系在

省公司将对天然气销售业务实行一体化运作,是所省份天然气销售业务的市场开发主体和生产经营管理主体,负责所在省份天然气资源配置及销售、市场开发支线建设、终端利用项目投资建设、对外协调,以及项目公司管理等工作。

相比之下此前天然气销售区域公司(指的是北方东部、西部、南方四大区域)则调整为天然气销售分公司的派出机构。而在上一次的销售体制改革中,省级代表处是作为区域分公司的派出机构存在的

某种程度上,这意味着“省”与“区域”的职能对调。

区域公司的职能是,负责区域内天然气销售业务规划协调、天然气资源组织、区域价格平衡、安全环保监督审计检查等工作,负责对地方政府关系协调,与油气田、煤层气、煤制气等资源端企业产销衔接,管道运营企业输销衔接等具体工作。

西南区域销售模式“归位”

西南区域的天然气市场,在中石油体系内本是自成一派。所以在本次区域公司的定位上,与其他四大区域的调整方式存在明显差异。

据eo了解,中石油天然气销售西南分公司将更名为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川渝分公司,仍依托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设立。负责四川、重庆的天然气批发分销业务。与此同时,原属于西南分公司的云南、贵州和广西三个省份的业务,将划入南方分公司的协调监督范围。南方分公司所覆盖的范围,也将增加到8省1市。

“和原来一样了。”一位原西南分公司人士告诉eo,云南的销售业务与昆仑能源高度重合,而贵州和广西并没有油田生产,与川渝的发展模式存在较大差异。完全不同的发展模式,曾经在他们的业务实践中带来过一定的困扰。

由于多年依托于西南油气田的发展,川渝市场呈现紧密的一体化(生产一运输一销售)发展模式。“三个环节的任务可以有机结合,地区公司在内部即可做出协调。”

该模式的外部优势体现在,一方面保持地方政府合作密切;另一方面,与用户的关系良好,而且用户规模小而分散且多直供,是中石油内部拥有天然气用户数量最为庞大(超过上千家)的销售公司。

在上一次成立五大区域分公司之前,西南油气田负责的正是四川与重庆两个市场,在云南与贵州地区仅供应云天化和赤天化,不经手全省的天然气供应。划分五大区域分公司之后,西南地区的销售所覆盖的范围增加了云南贵州、广西三个省区。

此次合并,原西南油气田销售班底又恢复到原有市场范围,西南油气田特有的一体化模式也得到了保留和延续。

与川渝同样特殊的“孤岛”福建,天然气销售福建分公司还将继续由福建销售分公司负责批发分销业务,天然气销售川渝分公司与福建分公司都将实现独立经营、独立核算。不过福建的终端零售业务将被归入广东分公司管理。

细化定位有待后续明确

除以上调整之外,车用天然气加注业务的运营管理权将交由成品油销售企业负责,天然气销售分公司(昆仑能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车用天然气资源的供应。

尽管本轮优化销售体制改革的决心下得很快,但这只是第一步,更为细化的机构设置和人员分工方案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明确。

据eo了解,整合工作将实施“分步推进”。中石油将率先执行两级机关的整合,以实现统一管理。接下来需要由天然气销售分公司尽快研究提出机关、省公司组织机构整合方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明确两个层次和区域公司的功能定位,提出区域公司机构设置意见。

“(11月)10号之前将推出方案。”由于这一次改革调整力度不小,留给销售分公司做出调整的时间颇为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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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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