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保厅近期受理2个热电联产项目

2018-04-28 11:02:24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近日,山东省环保厅受理了2个热电联产项目,分别为滨恒民生热电联产项目、济宁金源热电联产项目,详情如下:一、滨恒民生热电联产项目项目

近日,山东省环保厅受理了2个热电联产项目,分别为滨恒民生热电联产项目、济宁金源热电联产项目,详情如下:

一、滨恒民生热电联产项目

项目背景

滨恒民生热电联产项目由潍坊滨恒热电有限公司承建,该公司是一家新注册成立的合资公司,注册日期为2017年3月,由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山东中科恒联生物基材料有限公司以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6400万元,公司法人张俊涛。

固堤街道位于潍坊市寒亭区北部,现辖73个行政村和潍北农场,版图面积154平方公里,共有17427户,总人口54582人。固堤街道尚未实现集中供热,部分企事业单位和小区采用分散采暖小锅炉供暖,其他居民采暖使用土暖气供暖及电取暖,主要工业采用自建小锅炉供热。寒亭区在固堤街道先后成立临港产业园与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园,临港产业园是以现代物流、新材料加工制造业为支撑的产业园区,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园主要以发展新材料产业为主,同时接纳寒亭区潍坊高铁北站以南部分“退城进园”企业与园区规划发展行业。

在此情况下,寒亭区人民政府在潍坊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园规划一处集中供热热源。根据《寒亭区固堤街道供热专项规划(2016~2030年)》与《寒亭区固堤街道热电联产规划(2016-2030)》,新建热电联产项目供热范围为固堤街道行政辖区范围,规划总面积154平方公里,其中重点规划街道驻地范围包括固堤组团及临港产业园组团、临港产业园北区(潍坊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园),规划面积15.9平方公里。热负荷主要为该范围内的工业用户与民用采暖用户。

项目由厂区占地169.7亩,约11.31hm2,总投资为67318万元。建设规模为3×24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用1备)+2×3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并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等设施。全厂年可供热量592.9万GJ,供电33264.8万kWh。项目建成后将通过关停或煤改气等措施淘汰供热范围内的燃煤小锅炉与退城进园企业现有锅炉,固堤街道内的民用采暖与工业用热将由滨恒民生热电联产项目统一供热。

项目特点

潍坊滨恒热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滨恒民生热电联产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潍坊生物基纤维新材料产业园内,厂区占地169.7亩,总投资为67318万元。建设规模为3×24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用1备)+2×3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并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等设施。

该项目为典型的火电类建设项目。工程产生的环境影响表现为以物质消耗型(污水、废气、固体废物)为主,以能量损耗型(噪声、振动)为辅,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土地利用等的影响;对社会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居民就业、社会经济等的影响。

项目概况

潍坊滨恒热电有限公司根据《寒亭区固堤街道热电联产规划(2016-2030)》拟在潍坊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园新建集中公用热源点,规划供热范围为固堤街道行政辖区。根据规划中热负荷情况,项目建设规模为3×24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用1备)+2×3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并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等设施。

本项目厂内不设事故灰渣场,租用山东盛名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原料库作为事故灰渣场,远期可就近利用潍坊恒联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原料库作为事故灰渣场。

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

废气

拟项目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与SNCR脱硝工艺(脱硝装置NOX进口浓度为120mg/m3,氨水做还原剂,脱硝效率60%),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硫效率按98%),除尘采用电袋复合除尘器(除尘效率99.9%)+湿式电除尘器(除尘效率按70%计)的联合烟气净化装置(总除尘效率按99.97%计)对锅炉烟气进行净化,最终锅炉烟气通过1座150m高、出口内径4.5m烟囱排放。经处理后SO2、烟尘、氮氧化物与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664-2013)表2及超低排放第2号修改单要求。全厂燃烧设计煤种烟尘、SO2、NOx与汞及其化合物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13.36t/a、98.47t/a、152.65t/a与17.0kg/a。

干煤棚采用封闭设计,并设有喷洒设备;输煤系统封闭建设,转运站、原煤仓、碎煤机室、灰库、渣库及石灰石仓等粉尘无组织排放源处均设置布袋除尘器,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经除尘措施后,项目粉尘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的要求。

废水

拟建项目排放废水包括化学水处理车间浓水与酸碱废水、锅炉排污水、含油废水、脱硫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与生活污水等。

脱硫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灰渣加湿;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用于煤场喷淋;化水车间酸碱废水经中和处理后,与浓盐水、锅炉排污水收集至中和水池,回用于输煤系统冲洗用水、脱硫用水及煤干棚抑尘等环节,剩余排至污水管网;输煤系统冲洗用水及煤干棚抑尘都产生含煤废水,废水排至煤场的煤水沉淀池,沉淀后继续回用不外排;项目排放的循环冷却水用作输煤系统冲洗用水及煤干棚抑尘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污水管网。项目外排废水全部进入潍坊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外排虞河。

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各类风机、各类水泵、空压机与筛分破碎一体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对于排汽噪声和吹管噪声,将通过排汽口、吹管末端安装消声器,加强环境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废

拟建项目固废主要包括锅炉灰渣、脱硫石膏、废油、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滤膜和生活垃圾等。项目炉渣、脱硫石膏外售给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废油(HW08)与废离子交换树脂(HW13)属于危废,委托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滤膜交由设备提供厂家负责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事故情况下锅炉灰渣及脱硫石膏可运至租赁的事故灰渣场贮存。

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空气

拟建项目对整个评价区内各个环境空气敏感目标贡献值均达标。拟建项目全部投产后全厂SO2、NO2在各关心点的小时最大地面浓度叠加占标率分别为13.64%、38.95%;SO2、NO2、PM10、气态汞日均在各关心点的最大地面叠加浓度占标率分别为32.01%、69.39%、112.70%、15.68%,除PM10外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4)二级标准的要求。

拟建项目脱硝区与煤场分别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村庄、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满足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地表水

拟建项目产生废水经回用后部分外排,外排废水进入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经处理总氮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其他项目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排放至虞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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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售电小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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