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电集团正式更名 开启公司治理现代化发展的新阶段

2017-12-18 09:25:06 来源:哈电集团   点击量: 评论 (0)
2017年12月14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部署,哈电集团正式完成了公司制改制,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改制后,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正式更名为哈尔滨
2017年12月14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部署,哈电集团正式完成了公司制改制,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改制后,“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正式更名为“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开启公司治理现代化发展的新阶段。
 
推进公司制改革,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是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重要基础。今年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7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规定2017年年底前,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要全部改制为按照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7月25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公司制改制工作。
 
哈电集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前筹备调查摸底,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紧锣密鼓扎实推进,公司制改制工作迈出重要一步。8月10日,召开公司制改制工作专题会议,全面启动公司制改制工作,通报了集团非公司制企业摸底调查情况,详细部署包括改制涉及的法律程序、改制各阶段重点工作任务、责任部门、时间节点等公司制改制工作的具体内容。哈电集团将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2017年底前推进纳入改制范围的所属企业全面完成公司制改制工作。
 
据了解,公司制改制是公司管理体制、运营机制的重大调整,也是公司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有利于公司真正成为独立市场主体,激发企业活力和动力,是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进一步推进股份制改革的基础,有利于推动在国有企业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延伸阅读
 
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哈电集团”)由“一五”期间156项重点建设项目的6项沿革发展而来,是在原哈尔滨“三大动力厂”(锅炉厂、电机厂、汽轮机厂)基础上组建而成的我国最早的发电设备研制基地,也是中央管理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之一。
 
哈电集团从诞生的第一天起,就肩负起了“承载民族工业希望,彰显中国动力风采”的历史使命。六十多年来,作为共和国装备制造业的“长子”,哈电集团恪守使命,模范地履行着中央企业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紧紧依靠科技创新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很好地发挥了中央企业的带动力和影响力,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成功之路,实现了我国发电设备制造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新跨越,实现了发电设备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为国家电力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哈电集团一直致力于中国装备制造业的振兴与发展,已形成核电、水电、煤电、气电、舰船动力装置、电气驱动装置、电站交钥匙工程等主导产品,核心技术能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累计生产发电设备3.9亿千瓦,装备了海内外500余座电站,出口到亚洲、非洲、欧洲及南美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目前,拥有1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水力发电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电设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防爆电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水力发电设备国家重点实验、高效清洁燃煤电站锅炉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4个博士后工作站和2个院士工作站,截至2016年底有效专利1934项,发明专利38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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