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魏桥燃煤自备电厂怎么改?这个文件说清楚了!

2018-05-30 14:02:27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5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决策部署和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5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决策部署和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坚决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健全完善生态环保长效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特制定《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下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同时附上详细的《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下称“《措施清单》”),该《措施清单》共涉及59项具体问题。澎湃新闻从中发现,作为全国电解铝产业第一大省,山东省制定的这份《措施清单》中“电解铝”出现次数达39次,涉及地区主要为滨州市和聊城市。

其中,全球最大电解铝供应商、中国电解铝巨头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魏桥”)在2017年曾因电解铝产能违规、煤电机组违规等事件在行业内引发巨震。此番,山东魏桥仍是《措施清单》中的重点整改企业。

山东魏桥主要涉及违规建设电解铝产能268万吨、违规建成45台机组,以及将超过15万吨的危险废物非法填埋在赤泥堆厂中。

《措施清单》中提到,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的《清理整顿电解铝行业违法违规项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国家发改革委等4部委核定魏桥集团违规电解铝产能268万吨。2017年9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对魏桥集团进行抽查验收,核定魏桥集团关停电解铝产能269.2万吨,其中违规产能268万吨,多关停1.2万吨。

为此事件,滨州市对违法违规电解铝项目涉及的28人进行了处理,其中正县级干部5人、副县级干部9人、科级干部14人。

值得注意的是,不仅山东魏桥,整个滨州市违规推进电解铝项目建设方面问题也十分突出。

《措施清单》中提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要求严禁建设电解铝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但2014年滨州市向省发改委等部门上报电解铝行业违规建成项目自查情况报告中,将6个电解铝在建项目虚报为建成项目,并为当时尚未建成的244万吨电解铝产能出具环保设施配套、污染物达标排放和能源消耗情况等证明,骗取合法手续。另外,滨州市还瞒报其他285万吨电解铝违规在建产能。截至督察时,上述529万吨违规产能均已建成。

不过,除提到山东魏桥违规建设268万吨之外,滨州市剩下的261万吨违规电解铝产能未明确提到涉事企业。有业内人士对澎湃新闻表示,“魏桥电解铝对滨州来说几乎是全部,具体违规产能涉及的企业应该详细公布。”

督察还发现,2013年以来,山东魏桥违规建成45台机组,总装机容量1689.5万千瓦,滨州市始终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由于大量自备燃煤电站建成投运,导致煤炭消费量大幅增长,滨州、聊城2016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分别增加4892万吨和1057万吨,两市目前也在全省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之列。

整改措施则为,山东魏桥违规建设的12台机组,在建的一律停建,建成未投运的一律不得投运;投运的一律停止运行,其中投运且承担居民供暖任务的机组在2018年3月供暖结束后立即停止运行。2018年3月底前,分类提出30万千瓦以下机组关停方案,按时拆除并核查验收。

不过,山东魏桥违规建成45台机组中,允许取得环评备案手续的机组有33台。滨州市委、市政府将督促魏桥制定调整运输结构方案,采用铁路运输代替公路运输的方式,降低交通运输污染物排放。

另外,山东省还存在着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涉危险废物环境污染案件高发。2013年以来,仅山东省公安系统就查处1339起涉危险废物环境污染案件。

具体到山东魏桥,集团将超过15万吨的危险废物非法填埋在赤泥堆厂中,环境安全隐患突出。

整改措施要求清理转运危险废物。责成魏桥对堆存在赤泥堆场内的电解槽大修渣全部清理出赤泥堆场,并存放到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暂存设施中。责令魏桥2018年2月底前,建成北海经济开发区、邹平县两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6月底前将大修渣等危险废物全部清理并转运至新建成的暂存场所。

有效处置危险废物。2018年6月建成8万吨/年电解槽大修渣无害化处置示范项目,10月底前建成滨州市北海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设计处置能力为固化填埋10万吨/年,总库容45万吨),彻底解决危险废物处置问题。

同时要做好问题整改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强化现场执法检查和督导,加强环境管理,规范大修渣等危险废物的贮存、转运、处置,确保环境安全。

附:

《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节选)

二、个别谈话中一些领导同志反映,多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嘴上喊着转型升级,实际上仍然偏重GDP,在发展方式和产业选择上仍然“路径依赖”,在上项目、搞建设时习惯“先上车,后补票”,往往要求环保“让让道”,简单粗放的发展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等生态山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党委、政府。

责任人: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等生态山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设区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完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要求,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重要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使用干部、推荐提名各级“两代表一委员”的重要依据,对问题突出、成绩较差的进行约谈,将整改成效纳入下年度考核内容。

(二)以生态环保倒逼新旧动能转换。充分发挥规划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加快实施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在市县层面精准落地。2018年编制完成《山东省国土规划(2016-2030年)》,推进形成定位科学清晰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格局;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在规划环评中严守“空间、总量、准入”三条红线,充分发挥其优化空间开发布局、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钢铁、煤炭、煤电、化工、电解铝等行业为重点,分行业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加快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大力培育发展十强产业,以产业高端化推动发展绿色化。

(三)加大执纪执法力度。压实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肃处理项目建设中“先上车,后补票”行为,对未批先建的项目一律予以关停,并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制度,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我省实施细则,对工作中“虚报瞒报”、让环保“让让道”,干预环境执法、纵容放任环境违法行为的干部严肃追责。

八、减煤工作不到位,国家2013年明确,山东省到2017年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减少2000万吨,且2015年与2012年相比实现负增长。省发展改革委2015年7月才出台有关工作方案,各地市随后陆续制定落实方案。此间在没有减量替代的情况下大量上马燃煤项目。2015年和2016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分别比2012年增加694万吨和706万吨。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设区市党委、政府。

责任人: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各设区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已完成国家下达2017年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减少2000万吨的任务目标;确保完成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煤炭消费压减目标。

整改措施:

(一)2018年6月底前,制定山东省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全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年度目标、重点任务、部门分工。

(二)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整治。2018年6月底前,全面开展落后煤电和违规建设煤电机组的大排查、大整顿工作。积极稳妥、分类推进化工、水泥、钢铁、电解铝等高污染、高耗煤行业落后和过剩产能清理退出工作。积极推动燃煤小锅炉关停淘汰。加大散煤治理力度,推广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提高煤炭产品品质、降低用煤环节污染。

(三)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定期召开全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协调小组会议,及时调度煤炭消费压减措施制定及推进情况,形成部门合力,按照职责分工,全力落实各项压煤措施。完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常态化调度和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或问责。

(四)深刻反思2015年和2016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不降反增的问题,2018年9月底前建立健全煤炭减量替代考核机制。

二十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要求,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但近年来山东省自备燃煤电站建设却呈现井喷式增长,2013年以后违规建成或在建机组装机容量超过2000万千瓦。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各设区市党委、政府。

责任人: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要负责人,各设区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前。

整改目标:摸清自备电厂底数,依法依规整改到位,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整改措施:

(一)2018年3月底前,摸清全省违规自备燃煤电站的具体位置、投资主体、机组规模等相关情况。

(二)对违规自备燃煤电站进行分类整改。其中,作为所在地区民生供暖唯一、不可替代热源的,2018年3月供暖结束后仍不能完善手续的停止运行;30万千瓦以下的在运机组,2018年6月底前一律关停,年底前拆除并核查验收;30万千瓦及以上在运机组,未取得环评手续的2018年6月底前全部停产。

(三)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强化监管,杜绝新建项目违规配套自备燃煤电站。

二十八、督察发现,2013年以来,滨州市魏桥创业集团违规建成45台机组,总装机容量1689.5万千瓦,滨州市始终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2013年以来,聊城市信发集团违规建设9台机组,总装机容量近600万千瓦,聊城市政府通过领导帮包协调、按月调度等措施推进上述违规项目,截至督察时,一期6台机组已建成投运,二期3台机组基本建成。由于大量自备燃煤电站建成投运,导致煤炭消费量大幅增长,滨州、聊城2016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分别增加4892万吨和1057万吨,两市目前也在全省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之列。

责任单位:滨州、聊城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滨州、聊城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整改目标:停运、停建违规建设的机组,坚决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滨州魏桥集团违规建设的12台机组和聊城信发集团3台机组,在建的一律停建;建成未投运的一律不得投运;投运的一律停止运行,其中投运且承担居民供暖任务的机组在2018年3月供暖结束后立即停止运行。2018年3月底前,分类提出30万千瓦以下机组关停方案,按时拆除并核查验收;允许取得环评备案手续的机组(魏桥集团33台、信发集团6台)运行;督促魏桥集团、信发集团制定调整运输结构方案,采用铁路运输代替公路运输的方式,降低交通运输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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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仁德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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