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下发关于近期两起人身死亡事故的通报

2018-06-14 15:04:35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5月24日17时20分左右,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隶属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发生1起设备抢修时人员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5月24日17时20分左右,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隶属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发生1起设备抢修时人员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所属供电企业多次发生同一类事故,暴露集团公司安全主体责任传导压实工作存在漏洞,责任落到基层、落到实处、落到一线作业人员的工作不到位。

(来源:电力安全生产)

5月25日16时30分前后,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商河南台前亚泰建设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在华电广东顺德能源有限公司负责的华电顺德西部生态产业园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中发生1起人身伤亡事故。1名作业人员独自在#1机力通风冷却塔内搬运材料时从高处坠落(落差3.5米),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初步了解,直至27日上午业主和总承包商才获知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组织管理混乱,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严重缺位,落实以包代管禁令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也暴露出华电广东顺德能源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现场安全风险管控不严,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不到位等问题。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17〕1986号)和《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重要文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能源局关于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安全红线,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定安全生产各项职责,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责。

二、各单位要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8〕84号)等文件要求,全面组织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举一反三,深入排查隐患,切实治理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做到“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边、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切实提高风险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人身伤亡发生。

三、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4〕198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排查梳理本单位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完善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堵塞漏洞,坚决杜绝出现电力安全信息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等情况出现。

四、各单位要切实按照国家能源局“国能函安全〔2018〕62号”文件要求深入开展2018年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警示教育,对习惯性违章的教育要做到入脑入心入行。

五、各单位要按照国家能源局“国能综通安全〔2018〕59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防风防汛、迎峰度夏工作,防范应对高温、强降雨、台风等天气的不利影响。

(发文单位: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文日期: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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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售电小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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