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联营:“三驾马车”须并驾齐驱

2018-07-12 16:59:53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做好2018迎峰度夏期间煤电气油运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强调要务实推进煤电联营。要结合国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做好2018迎峰度夏期间煤电气油运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强调要务实推进煤电联营。要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结合煤炭去产能和兼并重组,鼓励煤炭企业办电厂、发电企业办煤矿,以及煤炭和发电企业相互参股、换股等多种形式发展煤电联营。

煤电联营务必成熟一家推出一家

国家推进煤电联营的决心前所未有。当然,煤电联营必须审慎进行,务必做到成熟一家、推出一家,切忌利用行政手段“拉郎配”。

去年神华和国电成功组合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后,在央企层面除了神华之外,还有中煤集团。由中煤集团主要负责的央企煤炭资产整合平台———国源煤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剑指煤炭资源整合,未来11家涉煤央企将成为重组重点。如果这11家涉煤央企都由中煤集团来实施重组的话,由专业的企业干专业的事无疑有利于这些央企涉煤板块的发展。当然要实现顺利高质量兼并重组也不是一件易事,完成这些盘根错节的资产兼并重组,再与四大电力中的某家企业联姻尚需假以时日,指望中煤集团成为第二个神华,务必需要戒骄戒躁。

煤电联营务必实现高质量发展

煤电联营必须以实现未来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为前提。不久前,由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能源战略研究中心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中心能源研究所联合发布的 《能源企业全球竞争力报告2017》显示,在煤炭企业全球竞争力排名30强中,中国企业占据21家,虽然在数量上远远超出其他国家,但是在效率方面却差强人意。在所有入选的中国企业中,仅有伊泰集团和神华集团的综合效率高于上榜企业平均水平。不管是煤炭企业还是发电企业,我国企业在效率和安全方面低于全球平均水平,显示出我国国有煤电企业存在竞争力劣势和效率不高的通病。

以山西为例,山西是我国地方产煤大省,山西煤炭行业的一举一动具有风向标意义。2008~2009年山西省开始实施中国规模最大的煤企重组,以省属大型煤企为重组主体,向银行大举借款兼并小煤矿,但在整改尚未完成之际,高位运行的煤价开始向下俯冲,煤企自此背负上庞大的负债,至今依然难以自拔。因此,煤电联营实现一体化规模发展,必须提升企业发展质量,提升企业效率和整体竞争力。

煤电联营务必处理好债转股和混改

《通知》指出,要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结合煤炭去产能和兼并重组,鼓励煤炭企业办电厂、发电企业办煤矿,以及煤炭和发电企业相互参股、换股等多种形式发展煤电联营。

债转股、混合所有制改革事关企业性质,牵一发动全身,必须妥善推进、不容小觑。两年来,煤炭行业完成去产能5.4亿吨,但由于去杠杆和去产能未能同步实施,导致去产能退出生产矿井债务分割处置得不到政策保障。由于绝大部分被关闭煤矿是非独立核算(独立法人)单位,煤矿所有债务均由集团公司统借统贷统还,煤矿关闭退出后,所有债务均由集团公司承担,造成企业债务负担增加,不良资产率上升,资产负债率不降反升。目前煤炭行业整体资产负债率仍保持在70%的高位,经营风险加大。市场化债转股作为去杠杆的主要方式进展缓慢,目前一些企业出现了明股实债、项目落地难的问题。

对于煤炭企业来说,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抓手,推进跨所有制煤炭企业的兼并重组不失为一项好的选择。但在推进过程中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改革的目的是提升国有资本的活力而不是削弱国有资本,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持国有资本的控制力。特别是在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煤电等能源领域,不会“一混就灵”,不能“一混了之”,兼并重组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科学合理地稳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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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售电小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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