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小水电也要依法而行

2018-03-28 14:27:38 长城网   点击量: 评论 (0)
据澎湃新闻报道,3月上中旬,四川乐山市金口河区对辖区内7座小水电进行爆破拆除。部分小水电运行了近20年,提供了些效益,却也破坏了当地生...
据澎湃新闻报道,3月上中旬,四川乐山市金口河区对辖区内7座小水电进行爆破拆除。部分小水电运行了近20年,提供了些效益,却也破坏了当地生态。该省还将继续整改自然保护区的小水电。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起,中国掀起了持续二十年左右的小水电站建设狂潮,为了鼓励小水电发展,各地政策异常宽松,甚至一度只需通过县级政府部门审批即可。
 
在这样的建设狂潮治下,无论大江大河,还是山涧小溪,都被密布的小水电站所截成一段一段。这些电站给河流生态造成河床干涸,河道坍塌,植被破坏,很多濒危、特有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遭到毁灭性影响。一些频发的泥石流和滑坡等地质灾害,也与小水电站建设有密切关系,例如在2010年,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当地大量的小水电站工程与弃渣破坏了河岸山体的稳定,巨大的石块堆积河中造成“堰塞湖”。
 
小水电站不仅带来负面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也江河日下。这些水电站的建设大多集中于较为偏远的西部,一方面当地用电需求有限,另一方面电力外送困难,造成电量过剩严重。大量的水电站被迫“弃水”已成为突出的问题。
 
所以,无论出于生态还是经济考量,这些小水电站中的很大一部分都没有存在的必要。也正因此,近几年来,政府开始在政策上严控小水电的建设,并大力推动小水电站的拆除。
 
拆除小水电站,可视为对之前西部水电盲目开发狂潮的拨乱反正,当然是生态环境之福。不过也要看到,当初建设小水电站时,地方政府也给予了政策支持,许多个人、企业因此投入了百万、千万的巨资,伴随着小水电站在爆破声中灰飞烟灭,巨额的投资也随之泡汤,无论如何,这些投资者的利益不应被忽视。
 
就在此前,《中国能源报》就报道了安徽省岳西县17座小水电站的“拆”“留”之争。政府认为,这些水电站处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之内,且手续不全,要求立刻停产并拆除。但投资小水电的业主则质疑,当初政府大力招商引资,发展小水电,如今怎么能出尔反尔,何况17座小水电站中的大部分,都有环评手续。
 
作为岳西当地政府,此前把关不严,导致小水电占据自然保护区,已经铸下大错。但犯错之后,不去反思追责,做好善后,而是回避自身责任,逼着企业给政府失误买单,只给一点象征性补偿,这无疑是错上加错。
 
岳西县的情况很有代表性,许多地方政府都对小水电站违法建设睁只眼闭只眼,甚至大开绿灯。许多手续不全的小水电站,在当地政府的默许和保护下,经营了一二十年。现在突然宣布这些小水电站“违法”,实在是黑色幽默。
 
毁灭生态的小水电站是应该拆,但拆也要拆得让人口服心服,依法而行,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生态文明的建设只有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才能有执行力和公信力,小水电站拆除的善后,无疑是对法治政府含金量的一个检验。(于平)
 
原标题:【长城评论】拆除小水电也要依法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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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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