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十三五”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大力开展光伏发电、光伏发电等新技术的集成、示范和推广研究

2018-05-04 11:22:50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据了解,西藏自治区发改委日前印发《“十三五”时期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规划》提出,要大力发展与节能环保相关的重点产业,推进以风能、太阳能、水能及地热能为重点的非化石能源发电。

水能。加快内需电源建设,尤其是具有全年调节能力的骨干电源点建设,满足区内用电需求。大力开发区内金沙江、澜沧江、雅鲁藏布江等流域水电资源,加快建设国家清洁能源基地,“西电东送”接续基地和辐射南亚的清洁能源基地。

太阳能。规划建设藏东千万千瓦级太阳能外送基地,鼓励利用既有电网设施按多能互补方式建设光伏电站,加强太阳能热发电和集热利用推广应用。

风能。加强风能资源勘查,推进适用高原的风电机组技术运用,加快推进我区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地热能。重点开发中、高温地热资源,积极开展地热在城镇供暖和工业、养殖(种植)业、旅游业等产业的利用,拓宽地热利用领域。

——发展路径:加快电力外送通道建设,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加强清洁能源外送通道建设。加强能源开发与外送通道统筹规划,加快推进金沙江上游水电基地外送通道建设,提升区内清洁能源外送能力。加快推进藏中电网与昌都电网和阿里电网联网,力争建成覆盖全区的统一电网。依托已建成的川藏联网、青藏联网,形成连接全区各地(市)、同区外青海电网和四川电网的互联互通的电力供应体系。

争取国家进一步加大扶持自治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与内地省市特别是援藏省市的沟通协调,落实清洁能源外送保障性收购政策。整合资源,组建西藏清洁能源产业集团,加快清洁能源资源开发。鼓励电力交易中心积极参与全国电力交易工作,努力扩大藏电外送规模。

开展清洁能源供暖试点,扩大就地消纳规模。开展光电、光热供暖试点工作。加快城镇清洁供暖建设与改造,制定和完善支持清洁能源供暖的政策。

加强能源资源普查,合理规划开发利用布局和时序。按照鼓励、限制、禁止开发和近、中、远期开发,科学规划全区资源开发布局和时序。协调国家相关部门在流域综合规划中充分吸纳水电规划成果,调整相关自然保护区,为自治区清洁能源发展留出空间。

第五节 推动现代服务业整体发展

积极发展金融服务业,发展第三方支付、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积极发展农业服务业、工业服务业、城市服务业,力争到2022年现代服务业增加值达到500亿元以上。

一、做大做强金融产业

坚持“保障为主、服务实体”路线,落实中央赋予西藏的特殊优惠金融政策,实现金融与实体产业深度融合,围绕与南亚国家基础设施联通、贸易畅通,加强金融合作,实现资金融通,将拉萨市建设成为面向南亚、辐射全区的现代金融中心。

——发展重点:完善金融体系、坚持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建立金融风险防范机制。

完善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健全金融机构,支持西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打造为以金融控股、产业投资等为主业的大型金融控股集团,推动其他金融机构发展。完善货币、资本、保险市场相互协调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建立健全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推进国开行西藏分行和农发行西藏分行设立扶贫金融事业部门。积极推进邮储银行“三农”网点建设。鼓励其他银行、保险机构增设县域网点。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

支持发展绿色金融。鼓励和倡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信贷、发行绿色债券、绿色担保机制、环保产业基金和绿色风险投资基金。

建立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完善宏观审慎的金融监管体系,增强对经济发展的研判能力,健全金融风险预警机制。推进金融监管部门与地方金融办、财政、发改委等部门的深度合作。

——发展路径:挖掘政策潜力,推动金融业“创新、融合、开放”发展。

用足用好用活中央赋予西藏的特殊优惠金融政策。正确处理好中央关心、全国支援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关系,深入贯彻落实在藏银行业金融机构利差补贴和特殊费用补贴政策。适时开展商业贷款利率浮动试点工作。落实并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加强金融制度、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借鉴内地金融试验区的经验,探索建设西藏金融创新园区。重视金融与新技术、新产业的深度融合。加快建立多层次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我区建设。

实现金融和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科技金融、能源金融、交通金融、物流金融、绿色金融等产业金融,促进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优化金融资源配置,调整信贷结构,改善金融服务。

建立金融开放格局。加快向内地企业开放,适当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入藏,积极参与西藏金融市场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和增资扩股等活动。鼓励金融机构跨区域经营,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向南亚国家延伸,实现与南亚金融合作的突破。扩大人民币在南亚国家的使用范围,推动中国与周边国家开展跨境保险业务合作。

二、培育壮大新兴服务业

紧密结合一、二产业发展需求,提高为一产和二产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促进新兴服务业与现代农牧业、绿色工业、信息化、城镇化有机融合,提升新兴服务业发展层次。

——发展重点:商务服务、科技服务、工程技术服务、养老服务。

发展商务服务业。以拉萨市为重点,以其他市(地)为重要组成部分,聚焦企业管理、中介服务、法律服务等领域,大力发展会计、税务、资产评估、人力资源、法律等服务业,加大对创意设计、管理咨询、品牌营销等服务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推进商务服务业发展。依托拉萨高新区,培育总部经济,发挥总部经济的集聚和扩散效应,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发展科技服务业。建设一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提高区内行业技术检测水平。搭建公共数据平台。推动气象、测绘、地震等专业服务机构探索面向社会的服务项目。

发展工程技术服务业。重点发展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和勘查、工程管理等服务。重点培育本地从事工程技术服务的工程公司、设计院、咨询公司、设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

发展养老服务业。重点开展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相关领域互动发展。

——发展路径:依托特色产业基础,延伸产业链条。

加强产业联动。面向我区农牧业、藏药、生物制药、旅游文化、新能源、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领域,按照各地市的优势产业,培育以产业链延伸为核心的专业生产性服务企业,扩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增长空间。

完善政策激励机制。将生产性服务业、养老服务业等列入各地市鼓励类产业目录,适当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加大政府对新兴服务业发展扶持力度。

第六节 推动高新数字产业创新发展

深耕区内信息化市场,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政务管理等方面的广泛应用和深度融合,为西藏发展“智慧旅游”、“平安城市”、精准扶贫、维稳管控等提供有力支撑,打造智慧旅游试点城市和高原大数据中心试点城市。

——发展重点: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数字内容业。

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北斗导航等信息技术的应用。健全自治区信息基础设施,合理布局大数据中心,有效覆盖云计算服务,整合政府数据资源。积极引进和培育本地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商,加快建立“互联网+”产业的支撑服务体系。加快推动移动电子商务、手机出版物、车辆定位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应用。

重点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加快“三农”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跨语言跨终端网络综合信息服务,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全面推进国家试点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开展智慧园区、智慧工厂、数字化车间试点应用。加快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业务向电子政务网的迁移。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搭建西藏特色优势产品网上“天路”。

加大藏文软件的推广应用和研发力度,实施西藏文化数字化整理,支持各类出版单位开展互联网出版业务、建设西藏出版资源数据库,推进西藏古籍数字化、西藏民间文艺十套集成数字化和西藏壁画、绘画、书法、唐卡数字化。推动虚拟现实技术在文化、旅游等产业的应用。

——发展路径:以信息化应用为重点,完善产业发展环境。

鼓励现有企业拓展区内市场。紧抓西藏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重大契机,鼓励现有企业通过融资扩大规模,结合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延伸产业链,大力拓展区内市场。

改善产业发展环境。全面深化与三大电信运营商的合作,共建业务基地,加入运营商开放平台,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逐步完善区内信息基础设施,增强对产业的支撑力度。

培育骨干企业。与国内知名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和信息产业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培育本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联合、兼并、收购等方式实现产业整合,促进人才、资金、技术等各类生产要素向龙头企业集中,加快西藏高驰信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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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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