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条!补贴、扶贫、领跑者…10月光伏政策,看这一篇就够了!

2017-10-28 11:46:32 光伏头条  点击量: 评论 (0)
近日,来自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秘书长王勃华总结了今年光伏的成绩单:1月份至9月份,我国新增光伏装机达到42GW左右,增长了60%,其中分布式装机15GW,同比增长了300%以上。这一超跑速度让我们看到了光伏行业
       近日,来自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秘书长王勃华总结了今年光伏的成绩单:1月份至9月份,我国新增光伏装机达到42GW左右,增长了60%,其中分布式装机15GW,同比增长了300%以上。这一超跑速度让我们看到了光伏行业的光明前景,分布式光伏更是进入到发展的快车道。
 
  政策作为行业发展的一面旗帜,发挥着着无法替代的引领作用。其释放出的信号,影响甚至可以扭转部分趋势局面。今天,光头君归纳整理了10月份前后发布的各项政策发现:
 
  宁夏、山东、广东、辽宁、浙江、江西、安徽等省份光伏相关政策均有变动。
 
  国家政策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请补充上报光伏扶贫计划相关材料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文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发改委(能源局)务必于10月13日完成光伏扶贫计划相关材料的补充上报工作。部分地区的项目没有严格按照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需要地方政府入股的方式申报,或者地方政府入股比例较低。从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的执行来看,少数地区的项目地方政府并未真正出资入股,为后续的扶贫效果埋下了隐患。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组织开展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项目建设。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和基地建设以促进光伏发电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市场应用和成本下降为目的,通过市场支持和试验示范,以点带面,加速技术成果向市场应用转化,以及落后技术、产能淘汰,以实现2020年光伏发电用电侧平价上网的目标。本期拟建设不超过10个应用领跑基地和3个技术领跑基地,需分别于2018年底和2019年上半年之前全部建成并网发电。
 
  国土资源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光伏扶贫工程的重要决策,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对光伏行业提出了更为明确的用地规定。其中指出, 明确了光伏发电可以利用未利用地的,不得占用农用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发展光伏发电项目。
 
  各地光伏扶贫政策
 
  广东省
 
  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省扶贫办《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
 
  《通知》,要求2017年500MW新增建设规模全部用于光伏扶贫,其中村级电站每户对应5-7千瓦、集中式电站每户对应25-30千瓦。指标分配将优先支持已建成、还未取得年度建设规模指标的光伏扶贫项目;此外村级电站优先纳入建设规模。从地区上看,原中央苏区、欠发达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的光伏扶贫项目优先纳入建设规模。对于集中式电站,综合考虑项目占地面积、项目用地性质、项目用地和扶贫资金落实情况、县级有关部门支持情况、电力消纳和送出条件、综合开发利用等因素,统筹安排建设规模。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我区光伏扶贫建设指标分配方案的通知》
 
  为了确保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我区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6]108)确定的“在2020年前,我区国贫和区贫旗县建设约140万千瓦光伏扶贫工程,保障5.6万户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持续扶贫20年”的光伏扶贫任务,国家下达我区2017年度的光伏发电建设指标全部用于光伏扶贫电站项目(1GW)。
 
  赤峰市发改委、扶贫办《关于下达我市光伏扶贫建设指标分配方案的通知》
 
  赤峰市2017年16万千瓦光伏扶贫建设指标分配方案,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获得敖汉旗100MW光伏扶贫指标,另外60MW光伏扶贫指标被赤峰新金色能源有限公司获得。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扶贫办《关于下达区光伏扶贫建设指标分配方案的通知》兴安盟获得光伏扶贫建设指标24.8万千瓦,居全区第一位。光伏扶贫项目全部建成后可保障9927户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残疾人)每户每年增加收入3000元,持续扶贫20年。
 
  辽宁省
 
  辽宁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的函》
 
  为进一步支持全省精准脱贫攻坚,根据国家能源局有关政策精神,结合全省光伏发电工程建设实际,决定在保持“先建先得”政策基本稳定的基础上,将国家下达年度建设规模全部用于光伏扶贫工程建设。
 
  辽宁省扶贫办 《凌源市推进“光伏全覆盖”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在全市17062户中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户院内安装户用光伏电站,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户由村组选址集中建设,每户装机容量4.32KW。“光伏全覆盖”扶贫项目在11月10日前要完成所有户用光伏电站基础桩基工作,以保证光伏扶贫电站冬季能够安装建设,早日并网发电。
 
  江苏省
 
  宿迁市发改委  2017年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98MW 全部参与扶贫
 
  本次江苏省下达我市2017年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98MW,拟全部参与扶贫,每个项目均要制定详细的扶贫方案,明确扶贫任务、扶贫方式、时间、收益分配等具体要求。同时需当地扶贫部门把关确认。
 
  宁夏回族自治区
 
  质量技术监督局《光伏扶贫电站关键设备》《光伏扶贫电站施工规范》和《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规范》
 
  10月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我区首批光伏扶贫工程点之一的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发布了《光伏扶贫电站关键设备》《光伏扶贫电站施工规范》和《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规范》三项地方标准,将使工程的电站发电量提高1%,预计每年可提高扶贫点收入143万元。按照国家规定扶贫标准,能够解决原隆村476户建档立卡户脱贫中的难题。
 
  各地光伏补贴政策
 
  山东省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2017年二季度风力光伏发现项目电价补贴的通知》
 
  通知指出,将对山东省第二季度178个风电项目进行补贴,总计9200万元。此外,山东省省级电价补贴截止2017年6月30日。山东省省级补贴的取消,也意味着山东省光伏、风电补贴开始退坡。
 
  浙江省
 
  温州发改委和温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财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中指出: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建成并网验收后的发电量给予0.1元补贴,一年五补(连续补贴五年);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给予每度0.3元补贴,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年)。
 
  义乌市经信委《第二批居民光伏项目补助公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浙价资〔2014〕26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我市第二批居民光伏发电补助项目进行公示,补助金额将近600万。(注:以下为部分名单)
 
  瑞安发改委《 发布分布式光伏相关征求意见》
 
  近日,瑞安市发布分布式光伏相关征求意见。据意见,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前建成,且通过并网验收和竣工验收的光伏项目将享受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度0.3元补贴,连续补贴五年。
 
  浙江海盐县《第五批光伏项目屋顶提供方补助资金名单》
 
  为促进我县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根据《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海盐县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县财政局印发《海盐县工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审核本次共有60家企业符合补助条件,经报县政府同意,现拨付第五批光伏发电项目屋顶资源提供方财政补助资金1534.74万元,资金列专用基金“工业发展资金”支出。
 
  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政府《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永嘉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扶持政策的通知》
 
  通知指出:对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光伏项目给予补贴。
 
  广东省
 
  东莞市发改委《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信息》
 
  市发改局官网日前公布了第二十期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信息,到,一共有276户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意见获得通过。据悉,享受电量补贴政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东莞供电局负责向项目单位按月转付国家补贴资金,按月结算余电上网电量电费。
 
  江西省
 
  江西光伏扶贫扩围,上网电量可享受财政补贴
 
  日前,江西省出台文件明确,将加大村级扶贫电站建设力度,通过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政府贴息等政策性资金和政策性信贷资金等,力争建档立卡贫困村100千瓦电站全覆盖;对扶贫电站上网电量进行补贴,实现每村每年集体经济收入增加4万到5万元。
 
  安徽省
 
  安徽合肥市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合肥市第一批光伏电站度电补贴目录的通知》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合肥市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资金兑现导则的通知》等。现对我市第一批光伏电站度电补贴目录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企业申报条件为在肥注册、纳税的企业,在我市投资且已建成并网的光伏电站,使用的组件、逆变器等符合合经信电子〔2014〕52号、合经信电子〔2015〕32号、合经信电子〔2015〕370号、合经信电子〔2016〕133号、合经信电子〔2016〕394号等文件的要求。
 
  湖南省
 
  湖南长沙市发改委《2017上半年度长沙市分布式光伏发电拟补贴项目公示》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7〕8号)和长沙市能源局、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方案》(长能源〔2016〕41号)相关要求,现将2017上半年度长沙市分布式光伏发电拟补贴项目公示如下。(注:以下为部分项目)
 
  陕西省
 
  陕西宝鸡高新区《关于2017年光伏用户及2015、2016年度漏报用户申请补助资金预报的通知》
 
  按照市发改委工作安排,现对2017年光伏发电用户及2015、2016年度光伏发电漏报用户申请补助资金进行预报,请你们遵照陕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省级示范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请材料,并于2017年10月16日前将申请资料及2017年省级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报送至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各地光伏电站项目政策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2017年我区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
 
  对该区1GW光伏电站项目指标开展竞争性配置。文件中明确,此次竞争性配置的配套项目必须在已规划的“十大光伏园区”内且满足产业配套要求,不考虑基础设施和农业扶贫类等项目。同时,2017年光伏电站竞争性配置报价不得高于17年度光伏标杆上网电价。对以往年度已配置指标的企业,如未能按协议要求完成配套产业投资的,原则上不得参与此次配置。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发改委《关于开展2017年全区光伏电站项目评优工作的通知》
 
  广西开展2017年500MW光伏电站指标评优工作:禁止倒卖项目、0.79元/千瓦时可得电价满分。
 
  评优范围为:凡是占用土地或水面建设、所发电量接入公共电网、需要国家电价补贴的光伏电站(经国家或自治区确认的扶贫电站除外)。
 
  河北省
 
  河北省能源局《河北省2017年第三批普通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计划安排情况公示》
 
  为加强项目管理,经各市申报、省级电网公司确认,现对全省第三批并网计划安排有关情况公示如下:6月30日前,已全额并网,仍有指标缺口的项目,予以补齐缺口。涉及项目3个、44.8兆瓦。6月30日前,具备并网条件,但因冀北暂停并网原因未并网、仍有指标缺口的项目,予以补齐缺口。涉及项目3个、34兆瓦。7月17日前,已备案、主体工程全部建成,并网具备并网条件的项目,按照申报规模的30%安排指标。涉及项目9个、68.1兆瓦。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区分布式光伏电站有关事宜的通知》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号)要求,贯彻落实“市场自主和竞争配置并举的方式管理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精神,屋顶光伏以及建立市场化交易机制就近消纳的2万千瓦以下光伏电站项目等分布式项目,市场主体在符合技术条件和市场规则情况下自主建设。
 
  领跑者基地政策
 
  江西省
 
  江西能源局《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工作有关要求》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江省将实行光伏扶贫扩面工程,结合国家已下达我省光伏“十三五”实施规模情况及不受规模限制的分布式项目建成情况,未来两年内我省还将新建光伏扶贫项目约200万千瓦以上。为确保扶贫效果,所有光伏扶贫项目应放在首要地位接入电网,且须无条件全额消纳,不得出现“弃光”。因此,各地应考虑辖区内光伏接入消纳实际情况,合理提出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工作安排。
 
  湖北省
 
  湖北省能源局组织申报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的通知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者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54号),组织开展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申报工作,并对领跑基地的申报程序、基地建设模式及技术指标、基地及投资企业优先方式、基地监测评价和监管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请各市州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领跑基地的策划和申报工作,并于10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能源局。
 
  各地可再生能源政策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我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指出,自2017年10月1日起,凡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制定统一上网电价政策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自治区物价局不再对具体发电项目单独批复上网电价。其中,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国网宁夏电力公司依据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制定的建设规划及年度开发指导规模,对照具体项目备案(核准)文件后,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电价政策规定执行。
 
  浙江省
 
  浙江发改委 《 浙江2018年度支持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公告》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8年度浙江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部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7〕807号)竞争性分配程序,现已完成清洁能源示范县、新能源示范镇申报材料初步审核和审核确认两个阶段工作,下步将组织专家评审。
 
  山东省
 
  山东省住建厅等 2020年山东全省城镇取暖全面禁煤,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
 
  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供热项目建设,建立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协同的多源互补和梯级利用的综合能源利用体系。开展热泵、中深层地热梯级利用、太阳能跨季节蓄热、生物质成型燃料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建立分布式能源供热站,提高可再生能源在供热中的占比。
 
  其他政策
 
  山东省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居民住宅户用光伏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户用光伏的建设范围、选址要求、建设安装、审查要求和并网验收程序等。对于连续多次未按要求实施建设,以光伏推广应用名义承诺或搭建违章建筑、要求整改而拒绝落实整改、蓄意扰乱市场行为的户用光伏建设企业,一经查实将纳入行业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供电部门对其所承建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暂缓或不予并网。
 
  即日起,山东省山亭区城乡主道两侧300米内不再建光伏。
 
  浙江省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以太阳能光伏产业为由进行楼顶违章搭建的通知》。
 
  根据上述通知,此次禁止的对象主要是以太阳能光伏产业为由私自搭建采光房以及钢棚等违法建筑,另外还要求禁止使用蓝色太阳能板,此外对安装高度进行了规定“从平台面算起不得超过1.5米”。
 
  河南省
 
  河南省能源局《河南省“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规划》中指出,“十三五”期间,我省规划新增风电装机容量480万千瓦,总投资约330亿元;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450万千瓦,新增太阳能热利用面积40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80亿元;新增生物发电装机容量23万千瓦,固体燃料16万吨,总投资约50亿元;新增地热开发量8200万平方米,地热总投资约90亿元。争取到2020年我省可再生能源新增直接投资达到7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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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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