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发改委向电网公司征求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相关意见

2017-11-27 11:30:49 二连浩特发改委   点击量: 评论 (0)
近日,国家能源局以《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号)要求,贯彻落实市场自主和竞争配置并举的方式管理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精神,屋顶光伏以及建立市场化交易机制就近消纳
近日,国家能源局以《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号)要求,贯彻落实“市场自主和竞争配置并举的方式管理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精神,屋顶光伏以及建立市场化交易机制就近消纳的2万千瓦以下光伏电站项目等分布式项目,市场主体在符合技术条件和市场规则情况下自主建设。结合我市风光资源丰富实际,新能源企业拟在我市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关于我区分布式光伏电站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发改能源字[2017]1168号)中提出的:“请各盟市根据本地区负荷增长和消纳情况,指导开发企业开展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备案规模不得超过2万千瓦,保障就地消纳,避免造成大规模弃光限电和建设投资浪费”的要求。为推进和做好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我委以《关于在二连浩特市建设2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条件征求意见的函》函请自治区电网公司就我市是否具备建设2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条件给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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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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