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光伏新政究竟还有没有630的说法?

2017-12-28 15:50:23 来源:光伏资讯   点击量: 评论 (0)
 2017年12月22日,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了发改价格规〔2017〕219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我们第一时间发布了政策全文!文件发布后,不少朋友质疑2018年究竟还有么有630,
 2017年12月22日,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了发改价格规〔2017〕219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我们第一时间发布了政策全文!文件发布后,不少朋友质疑2018年究竟还有么有630,为此,【光伏资讯】(微信号:PV-info)推出了本篇解读文章,通过三个方面为您解释下2018年的光伏补贴政策是否还有630。
 
  一、2017年文件里上网电价表中有几行小字非常重要:
 
  2、2018年1月1日以后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电站项目,执行2018年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 。
 
  3、2018年以前备案并纳入以前年份财政补贴规模管理的光伏电站项目,但于2018年6月30日以前仍未投运的,执行2018年标杆上网电价。
 
  4、2018年1月1日以 后投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上表中补贴标准执行。
 
  根据上述备注可知:
 
  ①对于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电站项目,2018年的指标执行2018年电价;2018年之前的指标,但于2018年6月30日以前投运的执行2017年电价。
 
  ②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管是全额上网还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均按最新的2018年电价标准。
 
  结论:
 
  2018年地面电站仍然需要进行630抢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并网时间为准,不再抢装630。
 
  二、地面电站何时不再抢装630?
 
  文件中也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在文件第一条中明确指出:自2019年起,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按投运时间执行对应的标杆电价。
 
  也就是从2019年开始,地面电站也将执行以并网时间为准的电价政策,也将没有630政策。
 
  三、对比2017年政策与2018年政策的差异
 
  在2017年电价补贴的备注中,写法如下:
 
  2、2017年1月1日以后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执行2017年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
 
  3、2017年以前备案并纳入以前年份财政补贴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但于2017年6月30日以前仍未投运的,执行2017年标杆上网电价。
 
  注意看:
 
  2017年文件中的说法是统一的《光伏发电项目》,2018年文件中则分别指出《光伏电站项目》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这就是国家政策,几个字的差别影响巨大!
 
  通过两个文件的对比也能了解2018年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没有630的说法了。
 
  结论:
 
  1、对于地面光伏电站项目,2018年仍然有630一说,也是630的最后一年,2019年将以并网时间为准。
 
  2、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并网时间为准,不再有有630一说。
 
  附2018政策全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2017〕2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扶贫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关于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逐步退坡的要求,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决定调整2018年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经商国家能源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当前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降低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Ⅰ类、Ⅱ类、Ⅲ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5元、0.65元、0.75元(含税)。自2019年起,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按投运时间执行对应的标杆电价。
 
  二、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7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三、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四、各新能源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相关发电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并于每月10日前将相关数据报送至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上网电价执行和电价附加补贴结算的监管,督促相关上网电价政策执行到位。
 
  五、鼓励地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光伏发电就近消纳配电价格改革和市场化招标定价试点,逐步完善通过市场发现价格的机制。
 
  六、上述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2018年全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表
 
 
 
  备注:
 
  1、西藏自治区光伏电站标杆电价为1.05元/千瓦时。
 
  2、2018年1月1日以后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电站项目,执行2018年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 。
 
  3、2018年以前备案并纳入以前年份财政补贴规模管理的光伏电站项目,但于2018年6月30日以前仍未投运的,执行2018年标杆上网电价。
 
  4、2018年1月1日以 后投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上表中补贴标准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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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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