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元:建议减免税费 用市场化机制推动光伏行业发展

2018-03-09 16:29:56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前言:近日,刘汉元对光伏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3条建议,一是希望光伏产业能够在市场化机制下发展,建议通过竞争性招标的方式,让企

    前言:近日,刘汉元对光伏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3条建议,一是希望光伏产业能够在市场化机制下发展,建议通过竞争性招标的方式,让企业充分接受市场考验,达到优胜劣汰的效果,并引导产业向规模合理化方向发展;二是希望作为绿色电力的光伏发电,能够从光伏原材料和设备制造到光伏发电各个环节获得相应税费优惠政策;三是建议通过市场化机制或者政策性措施解决光伏补贴资金问题。

    伴随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已由“吃饱穿暖”向“青山绿水”转变,但当下国内生态环境压力巨大,甚至有人把呼吸到一口新鲜空气当做一件奢侈的事。

   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和循环发展。要实现这个目标,推动能源结构改革必不可少,以光伏、风能为代表的清洁能源应在国家能源体系中占据更重要的位置。

   2017年,虽然我国新增光伏装机53GW,同比增长超过53.6%,连续5年位居世界第一。但在业内人士看来,光伏行业未来的发展道路却并非坦途。

   关于这个问题,专访到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他对如何发挥我国政治体制优势,全力支持促进光伏、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解决我国空气环境生态“脱贫”发表了独到见解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问:十九大以来,国内经济稳步向好发展,从您的角度出发,认为目前国内经济发展还存在哪些问题?

   刘汉元:改革开放至今已整整四十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国内生产总值稳居全球第二,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全球话语权大幅提升。与此同时,国内生态环境总体上仍面临巨大压力,人民群众无不渴望着能时时呼吸到新鲜干净的空气。以此角度看,我国目前存在另一种意义上更为严峻的的贫困,就是“空气贫困”、“环境贫困”和“生态贫困”。因此,为更有力保障全体国民的健康,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我国上下迫切需要且完全有能力像今日的扶贫攻坚那样,充分发挥政治和体制优势,用5-10年时间再一次实现空气、环境和生态的彻底“脱贫”。

   问:如何化解目前存在的“生态贫困”?

   刘汉元:想摆脱“生态贫困”,需要大力发展以光伏、风能等为代表的清洁能源产业。以光伏为例,太阳能是目前人类可使用的能源中一次转化效率最高,且使用最简单、可靠、经济的可再生能源,因此是当前及未来新能源行业发展的主要选择。事实上,光伏产业成为了我国在全球最具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了改善国人呼吸和空气质量的最核心产业,是与我国扶贫攻坚事业同等重要的基础产业,更是人类五千年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产业。

   问:我了解到,近些年光伏产业发展很快,尤其是2017年,装机量同比增长超50%,那么目前国内光伏产业在国际上处于什么地位?

   刘汉元:近十年来,中国光伏产业实现了从一路追赶、齐头并进到全面超越的华丽转身,在技术、规模、成本上已全球领先,可以说中国已经牢牢执住全球光伏产业发展的牛耳。

   问:在国内光伏产业向纵深推进的过程中,存在哪些难点?

   刘汉元:第一是税费负担。当前我国光伏产业从上游到下游都被全额征收各种税费,如再考虑社保因素,税费将更加惊人。各类税费成本居高不下成为影响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影响其比较优势形成,导致光伏发电需要补贴的最重要原因之一。第二是指标管控思路与市场化交易机制相悖。当前通过指标控制光伏发电规模的管制思路,既不符合也不利于市场化条件下产业的健康发展。事实上,在过去五到十年,产业链上中游新增产能不断增加和更替,有效带动了技术不断革新和改进,设备不断迭代升级,促使成本大幅降低,使得中国光伏产业赢得了全球发展先机及绝对的规模和成本优势。因此,产业适度规模化发展,促使设备、技术的不断更新,是光伏成本不断降低的关键因素,无论集中式还是分布式都应在条件具备时停止指标管理,倘若一味用指标压制发展规模,成本下降速度将大大减缓。

   问:这些年,光伏发电成本急剧下降,您预计何时可以实现光伏平价上网?

   刘汉元:近十年来,光伏发电成本已下降90%,全面实现平价上网的曙光已出现。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创新研究院报告显示,我国光伏发电更大规模应用后,在2020年前后即可实现平价上网、不再需要补贴。

   问:最后一个问题。在本届“两会”上,您对促进行业未来发展有哪些建议?

   刘汉元:针对目前光伏行业存在的问题,我建议:

   一、让光伏产业在市场化机制下发展,摒弃用指标压制发展规模的管理思路。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已发展四十年,但光伏指标这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依然存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强调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因此短期内再去加指标的老路子,既无必要也不合理,更不符合改革开放和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以及社会发展的方向。建议摒弃用指标控制发展规模的旧思想,充分尊重市场的合理性和前瞻性,用市场化机制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落实、推广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促进更多购电方和发电方直接市场化交易,促使光伏电力消纳和去补贴的完成。此外,建议通过竞争性招标的方式,让企业充分接受市场考验,达到优胜劣汰的效果,并引导产业向规模合理化方向发展。

   二、建议全面清理并减免光伏行业的各种税费。作为绿色电力的光伏发电,理应成为国家充分鼓励和支持的重点产业。因此,针对光伏发电行业特性,建议明确全部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因为对于这个与我们的身体健康、环境安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密切相关的产业,对于这个作为打赢“环境扶贫”、“空气扶贫”攻坚战主力军的产业,国家完全有必要、有理由为它提供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空间,提供一条绿色发展的通道。同时,呼吁国家实施全面减免从光伏原材料和设备制造,到光伏发电各个环节的一切相关税负。

   三、建议通过市场化机制或政策性措施解决光伏补贴资金问题。市场化机制方面,建议全面推行碳税政策,同时辅之以“绿证”制度。按我国每年消耗40亿吨煤炭计算,燃烧这些煤炭将排放100亿吨左右的二氧化碳,如对每吨二氧化碳征收10-20元的碳税,我国每年可征收1000-2000亿元资金,将有效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问题。此外,通过收取碳税还能进一步增加碳排放成本和费用,从而促使煤炭、石油等化石燃料的消费逐渐减少乃至消失,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雾霾及全球气候变暖问题。如果在当前减税轻负的大背景下,不适宜立即开征碳税,只要以足够的高度去认识,我们也能够从现有财力里作出有效安排,通过政策性措施予以应对。国家应该、有理由在一段时间内扶持它的发展,我国财政也完全有能力支撑其峰值时每年1000-1500亿元的补贴金额。因此,无论运用市场化机制还是政策性措施,我们都有能力、有条件解决补贴的资金来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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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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