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家户用光伏企业联名建言 户用指标相关事项正在紧急会商中

2018-06-05 11:49:55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户用光伏作为分布式光伏中的重要形式从2013年发布国务院国八条(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后逐渐在国内蓬勃发展,尤其是2016年开始进入了大规模快速发展的阶段,以每年约40万户的速度快速进入到人民百姓的日常生活。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

户用光伏作为分布式光伏中的重要形式从2013年发布国务院国八条(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后逐渐在国内蓬勃发展,尤其是2016年开始进入了大规模快速发展的阶段,以每年约40万户的速度快速进入到人民百姓的日常生活,为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广大老百姓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投资理财渠道增加财产性收入和支持清洁能源的手段,同时极大促进了光伏行业的发展,从一个小众行业发展成全民皆知的普惠性行业。

2017年全年的户用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GW,创造产值超过百亿,创造就业超过10万人。且户用光伏所在地区的区内消纳能力远高于集中式光伏电站所在区域,非常符合国家层面一直鼓励的就近消纳的倡导方向。随着行业的茁壮发展和社会对光伏的认知增强,2018年伊始,更多的社会资金和从业人口进入户用光伏领域,预计今年的户用装机量将达到5GW,约有80万户老百姓将享受到清洁能源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但是,在5月31日三部委发布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中,有几条内容给户用光伏行业带来了非常大的困惑,我们希望通过专委会的渠道表达我们的意见并得到官方回复,同时希望通过专委会将我们的建议也一并传达给各相关主管部门:

1、在通知中第一条的第(二)部分中提到: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考虑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况,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这里所指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是否包含了户用光伏?

2、如果1000万千瓦指标包括了户用光伏,据我们所知截止到5月31日,国内的分布式光伏建设规模已超过1000万千瓦,是否意味着2018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投运的户用光伏电站并不能纳入2018年的国家补贴支持范围?

3、如果2018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投运的户用光伏电站不能列入2018年的国家补贴支持范围,如何获取2019年的国家补贴指标?是按照投运时间排队获取指标,还是会单独为户用光伏安排指标?如果是前者,2018年投运的户用光伏电站必将占据2019年投运户用光伏甚至是整个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指标额度,导致老百姓根本无法判断自己投资的电站何时才能获取国家补贴资格,严重打击投资积极性;

4、2018年5月31日(含)之前开工建设,但并未投运的户用光伏如何处置,是否享有优先获取国家补贴指标的权利?补贴标准是否有可能按照调整之前的水平认定?否则我们担心老百姓将失去对国家信用的信任,对户用光伏后期的市场化发展造成不可逆的消极影响;

5、按照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负责同志接受记者采访对三部委通知做出的官方解读,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按普通电站管理,那么在2018年6月1日(含)之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并网投运的户用光伏电站是否只能列入普通电站范畴,并不在今后的分布式光伏支持范围内?

此次三部委联合发文的通知中,强调了此次政策调整的目的在于鼓励行业快速实现平价上网,促进行业走向市场化配置的道路。作为光伏行业的重要力量之一,户用光伏的从业企业均表示赞同和支持,一致认为只有通过政府、电网企业、行业及相关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促进光伏行业尽快实现平价上网和市场化配置,才能让光伏行业更加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单纯依靠补贴发展必然不是长久之计,随着行业发展和成本持续下降,快速下调补贴强度是得到了业界认可和共识的。

但众所周知,户用光伏由于单体体量小,分布较分散,用户自发自用电价水平较低等因素,度电成本与发电收益和大型集中式地面电站及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相比有较大差距,离平价上网仍有一段距离。如果把户用光伏与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牧光互补等地面水面分布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一刀切的划入1000万千瓦的分布式光伏支持范围,是有些欠妥的。这不光会影响户用光伏行业本身的健康发展,对加快户用光伏平价上网造成致命打击,也会对社会力量及大众参与投资建设光伏产生负面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联合户用光伏从业企业联名建议如下:

1、给予2018年6月1日(含)至12月31日(含)期间投运的户用光伏电站一定的国家补贴支持额度,设定规模上限(具体规模可参考2017年投运户用光伏电站规模制订),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户用光伏电站适用降低后的0.32元/kWh的度电补贴标准,全额上网模式户用光伏电站适用降低后的标杆上网电价(一类地区0.5元/kWh、二类地区0.6元/kWh、三类地区0.7元/kWh);

2、给予2018年5月31日(含)之前备案的户用光伏电站一定的并网投运缓冲期,如2018年6月30日(含)前并网投运,即进入2018年国家补贴支持范围,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补贴标准仍为0.37元/kWh,全额上网模式的标杆上网电价仍为一类地区0.55元/kWh、二类地区0.65元/kWh、三类地区0.75元/kWh;

3、区别于其他分布式光伏,明确2019年户用光伏电站的国家补贴支持范围规模上限,补贴标准与其他分布式光伏补贴标准一致。

户用光伏的整体建设规模与补贴需求规模与其他类型光伏电站相比较小,但对促进全社会积极参与分布式光伏的投资建设的影响力却是巨大的,这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分布式光伏市场发展中已经有了非常成功的历史经验。希望专委会考虑户用光伏行业发展的客观需求和较大的社会效应,转达我们的意见与建议,并安排相应的沟通与交流通道,尽最大努力消除此次三部委通知对户用光伏行业造成的断崖式“熔断“效应,为户用光伏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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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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