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申报农业(种植)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人员政策性审查情况公示

2019-03-05 15:46:46 毕节市农业农村局  点击量: 评论 (0)
经组建的2018年度政策性审查专家组审查,现将2018年农业(种植)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人员政策性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并接受监督,对公示如有不同意见的,请于2018年12月4日至12月11日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或邮寄到毕节市农业委员会人事科反映。

经组建的2018年度政策性审查专家组审查,现将2018年农业(种植)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人员政策性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并接受监督,对公示如有不同意见的,请于2018年12月4日至12月11日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或邮寄到毕节市农业委员会人事科反映。联系电话:0857-8222872,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威宁路7号毕节市农业委员会大楼1106室。

1.公示中审查结果不是“推荐评审”的人员,必须对不符合推荐原因的所缺材料按要求进行补充,未进行补充的不予送评委会评审;

所有申报人员在补充材料时间内均可补充材料。

所有补充材料人员必须按“补充材料要求”准备,不在规定时间内和未按要求准备的不予受理。

透明塑料文件袋

2.补充的材料复印件需经申报单位及同级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后分别盖章。并由补充材料人员将补充材料装入“”后,在“”上写明申报资格名称及公示中的序号、姓名(如:农艺师、5号、李**;助理农艺师、1号、王**)后粘贴在“透明塑料文件袋”表面。

补充材料时间:

补充材料直接送毕节市农业委员会人事科,地点:

3.政策性审查主要审查申报人的基本送审条件和评审条件中“任职条件”是否符合,不审查申报人员的专业水平、能力和业绩。

政策性审查内容:

(1)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专业、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行业要求的准入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否按期年审,聘任证书(聘任合同书)是否符合;

(4)论文是否提交原件;

(5)申报人的申报材料是否按要求进行整理、装订,是否完成相应的申报程序;

(6)是否满足评审条件(一)任职条件的要求。

附件:1. 贵州省毕节市2018年农业(种植)系列中级职称申报人员政策性审查公示表.xls

2. 贵州省毕节市2018年农业(种植)系列初级职称申报人员政策性审查公示表.xls

毕节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12月4日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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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电力交易小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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