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词汇:Carbon Asset 碳资产

2023-04-03 03:15:18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双碳词汇:Carbon Asset 碳资产Carbon Asset 碳资产 碳资产是指: “在强制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或者自愿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下,产…

双碳词汇:Carbon Asset 碳资产

Carbon Asset

碳资产

碳资产是指:

“在强制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或者自愿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下,产生的可直接或间接影响组织温室气体排放的排放权配额、减排信用额及相关活动。”

――清华大学 吴宏杰《碳资产管理》

碳资产可以分为:碳交易基础产品及碳交易衍生产品(比如碳基金等)。前者又可以细分为配额碳资产及减排碳资产,比如:在碳交易体系下,由政府分配给控排企业的排放量配额(相当于初始配额)及上述控排企业内部通过节能技改活动,减少的碳排放量(相当于富余配额),由于该行为使得企业可在市场流转交易的排放量配额增加,因此,也是碳资产的一种类型;

还有一种项目成功申请了国际减排机制项目(比如VCS/GS等)或者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项目(CCER),并在碳交易市场上进行交易或转让,此减排信用额也是碳资产的一种,可以称为“减排碳资产”。如下图:

碳资产作为一种环境资源资产,具有稀缺性、消耗性和投资性特点;同时作为一种金融资产,具有商品属性和金融属性。

碳排放交易所在哪里?

交易中心设在上海,登记中心设在武汉
拓展资料:
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通过艰难谈判,于1992年5月9日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12月于日本京都通过了《公约》的第一个附加协议,即《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议定书》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简称碳交易
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等七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两年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和支持下,深圳积极推动碳交易相关研究和实践,努力探索建立适应中国国情且具有深圳特色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先后完成了制度设计、数据核查、配额分配、机构建设等工作。2013年6月18日,深圳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全国七家试点省市中率先启动交易。半年来,深圳碳市场运行稳定。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碳交易遵循了科斯定理,即以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需要治理,而治理温室气体则会给企业造成成本差异;既然日常的商品交换可看作是一种权利(产权)交换,那么温室气体排放权也可进行交换;
由此,借助碳权交易便成为市场经济框架下解决污染问题最有效率方式。这样,碳交易把气候变化这一科学问题、减少碳排放这一技术问题与可持续发展这个经济问题紧密地结合起来,以市场机制来解决这个科学、技术、经济综合问题。
需要指出,碳交易本质上是一种金融活动,一方面金融资本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创造碳资产的项目与企业;另一方面来自不同项目和企业产生的减排量进入碳金融市场进行交易,被开发成标准的金融工具。 在环境合理容量的前提下,政治家们人为规定包括二氧化碳在内的温室气体的排放行为要受到限制,由此导致碳的排放权和减排量额度(信用)开始稀缺,并成为一种有价产品,称为碳资产。
碳资产的推动者,是《联合国气候框架公约》的100个成员国及《京都议定书》签署国。这种逐渐稀缺的资产在《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前提下,出现了流动的可能。

大云网官方微信售电那点事儿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我要收藏
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