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改千亿市场,谁将受益?

2015-12-10 22:05:59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近日,针对新电改政策,发改委、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单独核定电价举措,是实现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基础、放开竞争性业务的前提,对还原电力商品属性、全面实现电力体制改
近日,针对新电改政策,发改委、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单独核定电价举措,是实现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基础、放开竞争性业务的前提,对还原电力商品属性、全面实现电力体制改革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一是降低企业和社会用电成本,二是发挥价格调节供需作用,三是规范电网企业运营模式,四是加强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
 
目前,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已批复云南、贵州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深圳、内蒙古西部、安徽、湖北、宁夏、云南和贵州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以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为主、多模式探索的改革试点格局已初步形成。
 
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研究咨询中心主任曾鸣表示,目前输配电价和综合改革试点集中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但跨省输配电价涉及省际协调,比较繁复,难以取得一致。矛盾在于,送出省份想提高电价而输入省份想降低电价。客观地说,跨省输配电价核定和市场建设非常急迫,需尽快推出试点。
 
《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电力市场主要由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构成,条件成熟时探索开展容量市场、电力期货和衍生品等交易。《关于有序开放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和《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分别对作为电力市场建设路径起点的“有序开发用电计划”和作为实施载体的“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做出了细致规划和部署。
 
《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通过限制新建燃煤自备电厂的方式为电改“加码”。该《意见》提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装机明显冗余或电力用小时数偏低地区,除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扩)建自备电厂项目。
 
 
三类上市企业料受益
 
作为本轮电改的另一大亮点,售电侧的开放也引人注目。《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有利于更多的用户拥有选择权,提升售电服务质量。
 
售电侧改革后,参与竞争的售电主体可分为三类,一是电网企业售电公司;二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三是独立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经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信达证券能源行业首席分析师曹寅表示,目前我国电力过剩明显,发电企业参与售电业务可以扩大电力销量。
 
沿着这一逻辑,三类上市企业有望成为本轮电改的受益者。第一类是城投公司,尤其是地方国资委控股的城投公司。围绕信息城镇化、新区建设,未来会出现一批增量的配电网络。第二类是具备配网施工运维能力的电气装备公司。第三类是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公司建立的售电公司
 
曹寅表示,本轮改革的利好效应可能出现分化。边际发电成本低、清洁的发电公司将迎来实际利好,而远离消纳区且边际成本高、排放大、污染重的公司将被淘汰。缺乏电源、配电网、业主资源的售电公司需要努力挖掘核心竞争优势。由于电力是特殊商品,未来国家对售电业务的监管将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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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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