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级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项目公示

2018-04-02 19:09:15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点击量: 评论 (0)
2017年省级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项目公示粤发改气候函〔2017〕6238号按照经省政府同意印发的《广东省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2017年省级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项目公示

粤发改气候函〔2017〕6238号

按照经省政府同意印发的《广东省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粤发改气候函〔2017〕50号)部署和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项目遴选工作安排,经过专家评审和现场评价,2017年省级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项目如下:汕头市南澳县近零碳排放区城镇试点、珠海市万山镇近零碳排放区城镇试点、广东状元谷近零碳排放区园区试点、中山市小榄镇北区近零碳排放区社区试点。资金安排情况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请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

 

附件:2017年省级碳排放有偿收入资金安排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28日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孙守强,联系电话:83138764;省财政厅:王立超,联系电话:83170275)

 

附件

2017年省级碳排放有偿收入资金安排表

 

序号

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

拟补助金额

(万元)

1

汕头市南澳县近零碳排放区城镇

450

2

珠海市万山镇近零碳排放区城镇

400

3

广东状元谷近零碳排放区园区

375

4

中山市小榄镇北区近零碳排放区社区

350

 

合计

1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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