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时代下企业“四统一”减排之路

2018-04-12 15:12:05 电联新媒  点击量: 评论 (0)
碳交易是政府为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其目的是鼓励减排成本低的企业发展,将其所获得的富余配额或CCER通过交易的方式出售给减

碳交易是政府为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其目的是鼓励减排成本低的企业发展,将其所获得的富余配额或CCER通过交易的方式出售给减排成本高的企业,减排成本高的企业低成本实现既定的减排目标,最终达到社会整体减排的目的。

2016年4月,我国政府正式签署了《巴黎协定》,明确2030年中国二氧化碳达峰并争取尽早达峰。《巴黎协定》的签署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为控制二氧化碳排放,我国陆续将碳交易写入到党和政府的官方政策文件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均提出了建设全国碳市场的规划。自2013年6月以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两省五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相继鸣锣开市,拉开了我国碳交易从无到有的序幕。截至2016年底,七省市的试点碳市场累计成交量1.16亿吨,累计成交额接近25亿元,市场交易日趋活跃,规模逐步扩大,为启动全国碳市场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2017年12月,全国碳市场启动,明确了全国碳市场分三期建设。2018年作为基础建设期,力争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全国统一的数据报送系统、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深入开展能力建设,提升各类主体参与能力和管理水平;开展碳市场管理制度建设,发电行业率先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年碳排放量37亿吨,后续将逐渐分批纳入8大行业,年碳排放量超过50亿吨。

碳交易促进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应用、火电升级综合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以及优化运行等。碳交易的加快推进,将进一步降低供电煤耗,同时碳捕捉、封存、利用技术研究的投入将随之增加,实际工程应用也将随之推广。在目前电力产能富余的情况下,即使是能耗水平先进的火电机组,也将放缓建设步伐,而能耗高的老小机组将加快淘汰,产业结构调整的优势逐渐显现。

“四统一”探索企业碳减排新模式

发电企业是碳市场的重要组成单元,既是碳交易最直接的执行者,也是碳减排目标实现的基石。碳交易将给控排企业带来额外的碳排放成本,增加企业的财务负担和管理压力,但也有通过碳排放管理降本增效的空间;新能源企业在碳交易中可以将新能源等减排项目进行CCER开发交易,从中获利。对于既拥有控排企业、又拥有新能源企业的大型集团公司而言,需要妥善应对和综合管理碳减排和碳交易带来的影响,做到控排成本最小化、减排收益最大化。各大型发电集团都在积极探索碳排放管理模式。原国电集团碳排放体量巨大,减排项目众多,碳资产管理需求愈加迫切。

2008年8月,国电集团所属龙源电力公司在碳市场构建之初成立龙源碳资产管理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龙源碳资产公司”),其是原国电集团第一家碳资产管理公司,也是国内成立最早的、业内水平领先的专业化碳资产管理公司之一。龙源碳资产公司在国电碳排放管理中心的带领下,通过多次调研国际知名企业碳管理和结合国电集团实际工作情况,对集团化企业碳管理逐步形成“四统一”的思想,即“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开发、统一交易”。为国电集团降低碳减排成本,实现企业保值增值奠定良好基础。

原国电集团“四统一”的实施,是以集团内试点电厂开始,借福建省启动碳交易试点之机,在国电福建公司先行先试,国电安生部安排龙源碳资产公司全程协助福建两家电厂开展碳排放核算、配合第三方核查、业务培训、开立CCER和配额交易账户、研究市场形势、确定交易方案、参与碳交易实战、使用CCER抵消、跨区域CCER交易、完成碳排放履约清缴等一系列实践活动。“四统一”在国电福建公司试点的实施获得了很大成功,探索出一条企业碳减排管理之路。

国电集团年排放量约3.5亿吨成立碳排放管理中心进行统一管理

成立碳排放管理中心。国电集团年排放量约3.5亿吨,碳排放体量巨大,减排项目众多,为全面应对碳交易影响,有必要对集团公司碳资产进行统一管理,降低企业履约成本,实现碳资产保值增值。为此2016年8月,国电集团成立了碳排放管理中心,对集团下属企业的碳资产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碳排放管理中心统一管理集团碳排放工作,建立健全集团公司碳排放管理体系,制定碳排放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碳排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电集团碳交易工作,制定集团公司碳资产经营方案,根据集团授权管理、操作碳资产账户;负责集团公司新能源企业自愿减排项目(CCER)的统一开发、管理和经营;负责组织开展集团公司低碳领域科研创新工作。

完善制度建设。2016年8月以来,国电集团陆续起草各类碳资产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其中《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碳排放管理规定(试行)》已于2017年8月正式下发,该文件明确了碳资产管理的组织结构、管理原则和工作要求,是国电集团碳排放管理工作指导性文件。同时在这个管理规定框架内起草了《碳资产交易管理办法》、《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碳排放信息统计报送管理办法》和《龙源(北京)碳资产管理技术有限公司岗位责任管理办法》,国电碳排放工作进入有序推进阶段。

集团公司对碳排放进行统一核算

摸清家底,开展碳盘查。2016年3月,国电集团响应国家号召,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57号文)并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碳盘查工作的通知》(国电集生[2016]85号),要求集团内各火电企业和化工企业开展2013-2015年度历史碳盘查。通过碳盘查,全面掌握了集团公司的历史年度的碳排放数据,为企业应对政府组织的第三方核查提供了指导。

加强基础报送工作。在历史碳盘查的基础上,为监控碳排放,加强数据报送,于2017年1月下发《关于加强碳排放管理基础工作的通知》,确立碳排放统计范围和工作要求等,要求集团企业明确碳排放责任,按时报送数据。2017年上半年,国电集团开展2016年度碳排放历史数据报送、审核、汇总,初步核算了2016年集团的碳排放总量和配额盈缺情况。

以福建试点为例,践行统一核算。福建碳市场启动后,国电安生部立即指示龙源碳资产公司对福建两家电厂的碳排放工作指导,帮助两家电厂妥善应对碳市场、降本增效。2017年1月上旬,集团下发收资通知,收集两家电厂的碳排放数据,龙源碳资产公司对碳排放数据进行核算,锁定关键问题,深入细致研究和技术攻关。

2017年2月下旬,福建两家电厂迎来第三方核查机构核查。龙源碳资产公司通过技术指导、数据把关、协调核查机构等方式,聚焦煤种、低位热值等核心问题,最终通过技术引领,共为国电福建公司核减排放量107万吨。按照市场采购26元/吨的价格统计,统一核算核减的总价值约2782万元。

CCER减排项目统一开发

2006-2013年CDM时期,龙源碳资产公司统一开发所有龙源集团CDM的项目,利用CDM管理系统,通过科学化集中管理,高效为国电集团注册CDM项目226个,实现CDM到账收入22.5亿元,各项业绩在电力行业稳居第一,在业内赢得了广泛声誉。CDM时期统一开发的成功为国电集团CCER项目和碳金融产品统一开发打下了深厚的基础。

CCER管理软件系统

目前龙源碳资产公司在CDM成功的基础上,建立了CCER管理软件系统,通过该系统,CCER业务摆脱了项目数量多而难以统一管理、规范控制的局面,为国电集团CCER统一开发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CCER软件管理平台,能实时监控每个项目的进度和状态。各员工的效率也能通过CCER软件系统迅速查出。同时对买家、项目业主、DOE可以分开管理,资料顺利存档和交接。通过系统的自动提醒功能,提醒员工及时开展工作,减少工作中遗漏。对于管理者,可以通过系统里的数据分析软件,获得科学决策的数据支撑。项目管理上压力骤减,提高了工作效率,能够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拓展新的业务,国电统一开发CCER步入良性发展的快车道。

集团企业对子公司进行统一碳交易

研究供求和价格走势。龙源碳资产公司通过调研了解到,福建省核发的配额总量盈余,配额刚性缺口200万吨左右,配额富余量远大于此。另福建省CCER供给量60万吨,林业碳汇供给量26万吨,CCER和林业碳汇可用于履约抵消。

福建配额价格在2017年5月19日前保持着较高的价位(33.3 -38.6元/吨)。由于福建市场配额总体供过于求,所以龙源碳资产公司判断价格为虚高,后期配额价格会一路下跌。福建省配额开市起拍价格为26元/吨,龙源碳资产公司由此判断26元/吨是福建省政府对配额价格的基本定位,根据其他试点的经验,龙源碳资产公司判断在这个价位下跌25%是福建省政府心理底线。

碳排放交易履约过程

确定交易方案,迅速履约。龙源碳资产公司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与福建碳排放权交易所、机构投资者和控排企业等单位积极沟通,提出优先内部平衡、余量对外销售的履约方案,获得集团碳排放管理中心的认可。

龙源碳资产公司深入研究福建省碳市场形势,克服时间紧迫、控排企业交易基础条件缺乏、风电企业资金账户不到位等困难,严格筛查询价对象,优化设计询价条款,精准确定内部交易价格,持续把握机构投资者对后市的总体研判。同时创新交易形式,为国电福建公司火电、风电企业在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开户交易,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优先内部调剂,余量部分对外销售的要求,及时合理完成控排企业碳排放履约。

碳排放交易履约过程中,龙源碳资产公司与国电福建公司2家火电厂签订碳资产管理协议,独家代理2家火电厂的碳排放交易和履约,避免了风电企业数万吨CCER逾期大幅贬值风险,为国电集团开展“四统一”碳排放管理工作进行了有益尝试,也为后续向国电集团控排企业全面推广碳资产管理服务积累了经验。

碳排放管理的“四统一”的成效与创新

国电福建公司作为国电集团“四统一”的试点企业,通过贯彻“四统一”获得了显著成效,大大降低了碳减排成本。统一核算过程中核减排放量107万吨。按照市场采购26元/吨的价格统计,统一核算核减的总价值约2782万元,即减少了2782万元配额采购支出。龙源碳资产公司在统一交易过程中,帮助国电福建风电企业规避了在本地交易所不能交易,CCER逾期大幅贬值的风险,最终使得风电企业获得了108万元可观收入。同时,通过在国电福建公司“四统一”试点实战经历,打造出一支专业化碳资产团队,为国电集团碳排放工作储备了人才,为全国碳市场启动后在国电其他分子公司推广“四统一”做好充分准备。

为进一步发挥碳资产管理“四统一”的实际应用效果,国电集团碳排放管理中心组织开展创新研究,计划建立碳排放管理信息化系统,以此为抓手,真正推动“四统一”在全集团范围内落实。

通过信息化平台,可以实现数据的在线报送、审核和对标,具有碳排放预警、预测功能,挖掘企业节能减排潜力,实现碳排放数据的高效上报、碳资产管理的高效审批,节约时间成本。国电集团已有的CDM信息化系统在CDM的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目前国电已经建立了CCER管理系统,计划建立的碳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将考虑与CCER管理系统对接,将集团全部碳资产进行统筹考虑,以降低企业碳资产管理成本。

定集团层面的交易原则

根据国电集团不同区域公司的碳排放特点,研究碳配额和CCER的价格关系,制定集团层面的交易原则(比如优先CCER,其次区域公司配额调剂、集团内调剂,最后市场交易等),降低经济成本,实现碳资产保值增值,打造新的效益增长点。培育集团内专业的碳资产公司介入集团碳资产管理和企业履约,充分发挥碳资产公司的专业性,由碳资产公司分析市场情况,制定交易策略,为企业定制合理履约方案,由碳排放管理中心审批后,碳资产公司执行操作,实现集团碳资产的集中统一管理和提质增效。

龙源碳资产公司提出的“统一管理、统一开发、统一核算、统一交易”碳排放管理模式,经过福建试点的成功实践,充分论证了集团公司碳资产实行“四统一”管理是实现优先内部平衡、动态余缺调剂、整体集约管控最为行之有效的办法,为大型国企碳管理提供了可借鉴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途径。时值国家能源集团重组之际,国家能源集团是全国碳排放体量最大的集团企业,占全国碳市场的近1/6,“四统一”在做好国家能源集团碳排放管理的同时,也将对电力行业和全国碳市场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碳市场构建需多方协调联动

龙源碳资产公司在国电集团碳排放管理中心的领导下,响应国家的节能减排政策,积极参与碳市场,摸索出集团化企业碳排放工作“四统一”工作思路,在碳排放工作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为此提出一些政策建议如下:

碳市场和电力市场联动。国家开展碳交易以市场机制推动节能减排,建议建立碳市场和电力市场联动机制,碳成本反映在电价中。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设想,全国碳市场初期以免费发放配额为主,往后免费发放比例逐年下降,火电企业承担的排放成本越来越高。并网火电企业是公共服务企业,生产的电提供给社会,应该是能源消费者而不该是电力企业单独承担生产成本,实行配额价格与电价联动,碳排放量大的电厂电价就高,市场竞争销售受阻,自然淘汰了落后产能。

CCER政策建议。

2017年3月发改委暂停CCER备案,各试点市场交易中对CCER的抵消比例和范围作了较苛刻的限制。为多利用可再生能源,实现低碳发展,延续完善CCER政策,使新能源企业在碳市场交易获利,是对新能源发展减少碳排放的有力支持。因此建议启动CCER备案,放开对新能源项目申请CCER的限制,实行普遍进入制,使得所有新建新能源项目自动获得CCER审批,获得核证减排量。同时,从支持碳市场发展、维持CCER价格、持续支持新能源行业发展的角度,建议在全国碳市场中,控排企业履约CCER使用比例确定在20%以上。在范围划定上,CCER全国通用,不设置CCER区域限制。

由于火电减排空间有限,需鼓励结构减排,在配额定价时应将可再生能源的CCER一起考虑,确定合理的CCER价格,使可再生能源企业获取较好的收益,鼓励其发展,从而达到总体减排目的。

电力行业配额发放不宜过紧且配额价格不宜过高

目前我国火力发电技术水平和效率居世界领先水平,减排空间很小,不宜将电力行业配额发放过紧,否则会增大企业不合理的履约成本,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我国目前尚未构建配额价格和电价之间的联动传递机制,配额价格过高会给很多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严重不利影响,进而影响企业稳定行业发展。所以在配额价格和电价产生联动之前,建议政府确定的配额价格不宜过高。

目前,国家针对节能减排,陆续出台了绿证交易、碳交易和用能权交易等政策,一门多政,建议统一协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和社会交易成本。

对第三方核查数据和机构建立监督审计机制。由于第三方核查数据关系到企业的碳排放和配额发放,直接关乎企业切身利益,第三方核查报告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国家需规范并提高第三方核查机构准入条件,制定审核员资质标准,定期开展培训指导,加大对第三方机构和审核员的监管力度。建立第三方核查数据库,对企业历史数据可检查可追溯。为维护公平公正和市场秩序,应尽快建立对第三方核查机构以及核查报告的监督审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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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继电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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