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黄山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18-05-18 20:51:44 政府采购网  点击量: 评论 (0)
2016-2017年黄山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本项目(项目编号:HZCG2018C019)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采购期限 项目单位 代理机构 中标供应商 中标金额 主要中标标的 评标专家名单
2016-2017年黄山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采购项目 3个月内完工 名称:黄山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天都大道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59-2355393
名称: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
项目负责人:戴先生
联系方式:0559-2354518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元
名称:杭州超腾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
198000元 名称:2016-2017年黄山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采购项目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1项
单价:198000元
韩来友
冯瑜
孙剑
 
 
项目类别 □货物类   √服务类
项目服务要求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工
中标供应商业绩 1、淮北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 
2、新余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
3、吉安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
4、宜春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
5、六安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
其他 1、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布日期:201852日;
2、开标时间:2018514日;
3、本中标公告期限为2018514日至2018515日;
4、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联系电话:0559-2354518;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5、监管电话:0559-2351788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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