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副部长刘华:中国核安全水平不比任何国家差

2018-01-30 11:13:36 《环境与生活》杂志   点击量: 评论 (0)
2018年1月1日,是《核安全法》正式实施的日子。2017年12月28日,环保部(国家核安全局)在环保部北京会议与培训中心,举办了核与辐射安全监
2018年1月1日,是《核安全法》正式实施的日子。2017年12月28日,环保部(国家核安全局)在环保部北京会议与培训中心,举办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高级研讨班,全面解读《核安全法》出台的背景、意义、作用,以及实施过程中应重点贯彻落实的内容和要求。环保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刘华在研讨班上致辞,并在会议期间接受了《环境与生活》杂志记者的专访,从法律、监管和技术三个方面介绍了中国的核安全水平。
 
让公众信“核”要靠法律保障
 
环保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刘华,从参加工作起至今已投身于核能领域35年,先后在核工业部九院、国家核安全局、中国驻美大使馆、原国家科委核安全中心等部门工作。2017年12月28日,在环保部北京会议与培训中心的休息室里,他用平实而形象的语言,分别从法律、监管和技术三方面向《环境与生活》记者介绍了中国的核安全水平。
 
刘华开门见山地表示,要让公众对核能有信心,首先还是从宣传2017年9月颁布、201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下简称《核安全法》)入手。它是统领我国核安全领域7部国务院行政法规、29个部门规章、93个导则和上百项技术文件的顶层法律,分为总则、核设施安全、核材料和放射性废物安全、核事故应急、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8个章节,一共94项条款。《核安全法》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写入其中,实现了监管和法律责任在核能领域的全覆盖,明确了“核设施营运单位对核安全负全面责任”,强化了核电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民众知情权、参与权的重要性,要求核设施营运单位必须具备应急响应能力及核损害赔偿的财务保障能力。这部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核能法律法规体系的金字塔形架构“封顶”了。
 
谈到恐核心理,刘华表示,核能最早是从军工开始,所以大家第一次认识核能是基于它强大威力的一面——二战末期美国在日本广岛和长崎投下的两颗原子弹,以及后来核电的三大核事故(美国三哩岛核事故、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日本福岛核事故)。“大家对这种灾难性事件记忆犹新,所以对核能就有一种不安全感。”刘华说。但是,只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去做,和平利用核能中可能发生的核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历史上发生的3次核事故,经验教训深刻,核工业界和监管部门充分吸取经验教训,安全技术水平大幅度提高。
 
 
中国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示意图
 
从一开始就跟最好的比
 
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为建设国内第一批商用核电厂——秦山核电厂和大亚湾核电厂,于1984年成立了国家核安全局,并赋予其独立监管民用核安全的职能。同年,我国加入了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以接受国际上对我国民用核设施的监督。
 
那个年代,我国的经济实力还很薄弱。但刘华告诉《环境与生活》记者,核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都是直接以国际标准作为中国标准的,这是国务院在核电发展之初就提出的要求。当时,国际上的商用核电技术已经发展了20多年。核安全的国际标准,是各个核大国总结了全世界所有的先进经验研究制定、并推荐给各个核电成员国的。“我们30多年前就强调,核安全标准要用国际的。我们从来没想过‘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还穷,要不先弄一套中国标准凑合凑合’。从一开始就是这样的高起点,对当时的核电制造业是个巨大的挑战。”刘华还表示,以国家核安全局的成立为代表,包括审评、监督和执法的这一套队伍在内的独立核安全监管体系,也是从一开始就完全按照国际核大国标准建立起来的。“当然,人数是从少到多,能力是由弱变强的,但是它的样子(架构、机制)始终比照着国际上最先进的管理理念走。”
 
驻厂监督制独步所有行业
 
刘华特别强调,国内其他行业的现场监督检查通常都是抽查式监督——“突击查一下,没发现问题监督部门就走了,等出问题了再来调查。”而核安全系统采用的是24小时驻厂监督,全国共有330个监督员常驻在核电厂,平均每台机组都有两三名监督员,他们在核电厂的建造、调试、运行期间,全程都和核电厂工人在一起,每天按照国家核安全局的监督检查程序巡检,包括检查核电厂的运行日志、建设和运维怎么保证质量、工人发现问题怎么处理等等。“我的人一直都在你的电厂里,你说你有啥事儿能瞒得住我?”他还指出,这些监督员相当于中央政府的派出人员,不拿核电厂的工资和绩效,职责就是挑核电厂的毛病,第一时间消除隐患,而不是出了问题再来处理。他们的监督检查报告“中间不经过层层环节,直接报到北京(国家核安全局总部)”。这种独立监管制度保证了核电企业对监管部门完全透明,其可靠性在国际上也是得到充分实践证明的。因为企业知道,发现问题后就算自己不说,核安全局的监督员也会上报。这样的话,核电企业发现问题就会主动报告。刘华肯定地表示:“中国任何一个行业都没有这么管的,只有‘核’这么管!”
 
那么是否还会有潜在风险呢?“也会有——如果监督员水平没到位,出了问题就发现不了,”刘华坦言,“但监督员也在不断进行培训,都是摸爬滚打出来的。这种情况引起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就小之又小了。”
 
保守行事如履薄冰
 
他介绍,福岛核事故以后,国家核安全局专门颁布了《福岛核事故后核电厂改进行动通用技术要求》,涉及电厂要保证供电、反应堆要保证供水(避免堆芯过热)、设施要保证防洪,还有环境辐射、厂房氢气浓度、乏燃料水池等多个关键环节的监测。“这份文件告诉核电厂该怎么改,改到什么程度才算到位。平均每一个电厂要花几千万元,但这种投入是值得的。现在我们可以说,福岛这样的自然灾害到了中国,绝不会酿成核事故。这方面我们非常自信!因为我们所有的安全改进措施都是有针对性的,而且和国际同行互相交流。中国的核安全水平不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差。”
 
此言并不是刘副部长自说自话。2016年,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综合跟踪评估团第4次来华检查时,也给出了很高的评价,他们认为:中国国家领导人对核安全高度重视;中国有个长远的核安全发展规划,所有的工作都在按部就班地推进;中国对核安全方面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巨大;福岛核事故后,中国核安全部门的响应是迅速的,措施是得力的。最后得出一个结论:中国的国家核安全局是一个有效、可信的核安全监管机构。(详见环境与生活2016年10月号《国际原子能机构来华评估团:“中国核安全水平提升了”》一文)
 
刘华告诉《环境与生活》,核安全系统里讲究4个“凡事”: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检查、凡事有据可查。发现一个小毛病,马上停下来好好排查,解决了再运行。要把安全放在所有决策的最高层,任何事情都先偏保守、偏安全地去考虑。“核安全监管部门始终兢兢业业如履薄冰,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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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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