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新思维 七】增量配电网在配电价格核定时,当心线损吃了你的蛋糕

2021-01-21 09:02:49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电能通过输电线路传输而产生的能量损耗,简称线损。电力网络中除输送电能的线路外,还有变压器等其他输变电设备,也会产生电能的损耗,这些电

电能通过输电线路传输而产生的能量损耗,简称线损。电力网络中除输送电能的线路外,还有变压器等其他输变电设备,也会产生电能的损耗,这些电能损耗(包括线损在内)的总和称为网损。减少线损,节约能量,提高电力传输的效率,是电力部门设计运行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可以从下列几个方面着手降低线损:①提高电力系统的电压水平,包括在其他条件合理的情况下尽可能采用高一级电压送电,在运行中保证电压水平;②使线路中的潮流合理,尤其应尽可能减少线路上无功功率的流动;③选用合理的导线材料和截面。---源于百度百科。

简单了解一下线损及其考核与管理

线损是带有自然属性的刚性电能损失。在电力系统运行的经济性上用“线损率”来进行考核和管理,线损率的计算公式:线损率=(购电量-售电量)/购电量×100%。电力行业将线损划分为理论线损、管理线损和统计线损,而在电网企业日常经营上,一般采用统计线损(或称综合线损)的“分压、分区、分线、分台区”等线损四分细化管理的措施考核,并设定相应的线损异常考核指标上限值。其中分压线损率指标异常上限值,业界较为认同的分别是:110kV为2%、35kV为3%、10kV为5%、不满1kV为8%(城网)。

线损扰动造成配电成本、收益和利润率的不对称性

对于增量配电网经营者来说,由于相关政策中明确了配电网配电价格中包含线损,所以各电压等级线损扰动必须转换为配电价格计入配电网运营成本和收益。然而,在采用“准许收入法”进行配电价格核定时,配电网经营者往往更加关注于配电网建设的直接投资成本,而罔顾投运后线损扰动产生的电能量损失间接成本或收益,从而导致核定后的配电价格导向性偏离或出现高低电压等级间的配电价格倒挂问题,投运后的经营效果远不及预期。

从商业经营的角度来看,线损扰动的成本和收益存在着不对称性。下面我们用具体的数据予以简明的推演和说明。

假如你以0.36元/千瓦时的价格从电厂购买200度电,以0.50元/千瓦时的价格卖出184度,线损率是8%。你的成本支出是72元,售电收入是92元,净收入20元。你购买的200度电的度电净收入为0.10元/千瓦时,利润率是27.78%。如果线损率增高到10%(上升2个点),你的成本支出还是72元,售电收入是90元,净收入18元。你购买的200度电的度电净收入为0.09元/千瓦时,利润率是25.00%。也就是说,当线损率上升了2个点,而利润率则下降了2.78个点,没有对称性。我们将线损率从1%---40%放大尺度展示如下图一:

【电改新思维 七】增量配电网在配电价格核定时,当心线损吃了你的蛋糕

图一:线损扰动的配电成本、收入和利润率不对称对称性分析图

如上图一所示:在购电单价保持不变的情况下,随着线损率的增加,其度电收入和利润率都在下降,然而下降的快慢却不一样,存在着不对称性。为此,我们对现在执行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进行了框架性的分析。采样数据是:2020~2022年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表、各省煤电上网电价基准价、分电压等级的线损率指标异常上限值是:110kV为2%、35kV为3%、10kV为5%、不满1kV为8%。相关分析用语及其计算规则定义如下:

1、分压准许收入单价:是指某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减去相邻的上一电压等级输配电价的差值,即为某电压等级的准许收入单价(单位:元/千瓦时)。

计算公式:10kV准许收入单价=10kV输配电价-35kV输配电价。

2、分压线损损失单价:是指某电压等级线损损失电量按上网电价基准价折算成线损损失的电度电价单价(单位:元/千瓦时)。

计算公式:10kV线损损失单价=上网电价*(10kV线损率/(1-10kV线损率))。

分析的结果如下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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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输配电主要电压等级准许收入和线损损失分析图

从上图二中可以看出,准许收入单价扣除线损损失单价后,不满1kV电压等级出现了价格倒挂的现象,其它中高电压等级的单价也被线损吃掉了差不多一半。

以上分析的结果说明:线损扰动对配电价格有着非常关键的影响,因此建议:配电网经营者在配电价格核定时,一定要多关注一些各电压等级的线损率情况。千万当心线损悄无声息的吃掉了你那来之不易的蛋糕。

关于配电价格定价规则中的线损率思考

值得说明的是,线损是带有自然属性的刚性电能损失。是与配电网的设备、设施、材料、运行情况、负载曲线、计量装置以及所处环境的温度、湿度等自然条件有着非常复杂的关系。目前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中采用的是“综合线损率平均值核定,最高不得超过上一监管周期核定线损率”的做法,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核定是否适合使用该规则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探讨。

如果从商业市场经济行为的价值导向角度来看,增量配电试点项目的输配电价定价规则中,关于线损方面的成本核算,建议采用分电压等级的线损率指标法,同时引入上网基准价参数来计算线损成本。例如:不满1kV电压等级的线损率指标定为8%,上网基准价为0.36元/千瓦时的情况下,不满1kV电压等级的线损成本为0.0288元/千瓦时(上网基准价*线损率)。这种方法的好处是:一方面,将线损成本与市场化的上网基准价形成自然勾稽和联动调整机制,相对来说较为合理、易操作;另一方面,从配电价格上引导配电网经营者利用线损扰动的不对称性,更加关注于配电网的供电能力、设备运行状态、负载曲线、负荷平衡等健康状况,以追求低线损率所产生的高收益率。并且还有助于配电网企业配售分离的改革工作推进。

综上所述,增量配电网企业投运前的配电价格核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关键性工作。特别是在线损成本方面,经营者务必要高度重视。在实际的配电价格核定操作中,建议将线损成本进行单独列支核算,并明确相关规则,以便于日后与上网基准电价的调整周期同步。

电改非易事,且行且思考。“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则未来可期”,以此与增量配电改革试点的探路者们共勉。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共同探讨。

(作者系大秦电网首席信息官  大云网电改观察专栏作者   王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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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桂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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