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今年电价预计降5分!近期用电政策措施相关问题解答

2017-10-09 14:16:23 黑龙江工信委   点击量: 评论 (0)
2017年9月29日,黑龙江工信委发布近期用电政策措施相关问题解答,解答中提出从近两年直接交易的结果看,2016年直接交易电价平均每千瓦时较目录电价降低了5 5分钱,2017年电价平均每千瓦时较目录电价降低了5 01分

二、关于调整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政策
 
2、问:国家两部制电价基本电价有何政策?
 
答:2016年6月末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583号,以下简称1583号文件),对基本电价的执行方式作出了调整。
 
3、问:什么是基本电价政策,执行基本电价政策有何意义?
 
答: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把两部制电价制度介绍一下。两部制电价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使用的电价制度,这个制度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基本电价,反映的是用电的固定成本。这个固定成本是为用户随时用电配备专门装备而耗用的费用,和用多少电、什么时候用电没有关系。另一方面是变动电价,是供电成本中的变动费用,这和用电量的多少是直接相关的。
 
基本电价是大工业两部制电价的组成部分,是根据用户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按国家制定的标准收取的费用。
 
多年来,两部制电价对于促进电力用户节约公共电网固定成本及运行成本,提高电力系统整体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两部制电价政策在用户端,可以促使用电户科学合理的选择容量,科学控制成本,减少支出;在电网侧供电端,促进电网企业根据供电容量,对输配电投资成本进行更合理控制。
 
比如:现在我省1-10KV大工业目录电价是每千瓦时0.593元,基本电价是33元/千瓦/月或22元/千伏安/月,折算电度电价为每千瓦时0.05-0.07元,到户电价在每千瓦时0.643元-0.663元。而执行相同电压等级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的单一制电价是每千瓦时0.8565元。
 
4、问:哪类企业执行两部制电价?
 
答:按照国家电价目录,现行销售电价主要分为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大工业用电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四个类别。执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属于大工业用电类。
 
5、问:企业能选择执行单一制电价或两部制电价吗?
 
答:按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黑价格〔2013〕277号)规定,目前我省仅对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文件规定的适用范围执行的。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和大工业用电价格类别及适用范围暂不调整。因此,对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执行单一制电价;对大工业用电价格,执行两部制电价。
 
6、问:国家对基本电价执行方式做出了哪些调整政策?
 
答:一是用电减容政策的调整
 
原规定:减容期满后的用户以及新装、增容用户,二年内不得申办减容或暂停。如确需继续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减少或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百分之五十计算收取。减少用电容量的期限,应根据用户所提出的申请确定,但最短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现规定:电力用户减容两年内恢复的,按减容恢复办理;超过两年的按新装或增容手续办理。
 
二是用电暂停政策的调整
 
原规定:用户在每一日历年内,可申请全部或部分用电容量的暂时停止用电两次,每次不得少于十五天,一年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暂停期满或每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时间超过六个月者,不论用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须从期满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容量计收其基本电费;
 
现规定:电力用户申请暂停时间每次应不少于十五日,每一日历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超过六个月的可由用户申请办理减容。减容期限不受时间限制。
 
三是征收方式政策的调整
 
原规定:基本电费可按变压器容量计算,也可按最大需量计算。在不影响电网安全经济运行的前提下,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后,由用户自行选择,但在1年之内应保持不变。
 
现规定:基本电价按变压器容量或按最大需量计费,由用户选择。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从现行按年调整为按季变更,电力用户可提前15个工作日向电网企业申请变更下一季度的本电价计费方式。电力用户选择按最大需量方式计收基本电费的,应与电网企业签订合同,并按合同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合同最大需量核定值变更周期从现行按半年调整为按月变更,电力用户可提前5个工作日向电网企业申请变更下一个月(抄表周期)的合同最大需量核定值。
 
三、落实基本电价政策具体措施及相关问题解答
 
7、问:调整基本电价执行方式有何办理?
 
答: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已经落实了国家发改委1583号文件精神,我省用电企业可根据文件精神和自身用电需求合理地选择计费方式,企业到所在市(县、区)供电公司的营业窗口办理。
 
8、问:用电企业如何科学选择基本电价计费方式?
 
答: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用电负荷需求情况,以及自己的变压设备容量、用电量情况,测算哪种方式可减少电费支出。各供电公司也将提供有关咨询服务,用电企业可携带企业用户名、用户号等相关信息,到当所在市(县、区)供电部门咨询相关业务。
 
9、问:调整基本电价政策有利于哪些类企业?
 
答:按照国家发改委1583号文件,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政策,主要对目前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大工业用电类)用电企业中用电负荷长期达不到预期值,或是停产、半停产企业由于用电负荷不足时,可以更灵活和宽松地选择基本电费执行方式,已达到降低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减少转型期、停产或半停产期的经营困难。因此,调整基本电价执行方式对用电负荷长期达不到预期值或短期出现生产不稳定的执行两部制电价的企业相对有利,对正常生产、用电负荷能达到预期值的企业没有影响。
 
10、问: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政策调整以来有何效果?
 
答:2016年6月末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583号,以下简称1583号文件)后,省物价监督管理局以黑价格〔2016〕147号转发此件,并对落实有关政策做了部署和要求。文件下发以来,省电力公司按照省物价局、省工信委的要求,积极部署落实国家政策,主动走访和对接大工业用电客户,截止2016年12月份末,全省共有88户大工业用电企业按文件精神调整了基本电价执行方式,全年相对减少企业电费支出约87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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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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