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运营规则编制的秘密……

2018-07-09 17:45:32 能源研究俱乐部  点击量: 评论 (0)
5月23~25日,南方(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运营规则第四次编写会议在广东惠州召开,来自广东省政府有关部门、南方电网及省级电力调度机构、

5月23~25日,南方(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运营规则第四次编写会议在广东惠州召开,来自广东省政府有关部门、南方电网及省级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及发、售电侧有关市场主体代表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对前期提出的广东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及其细则主体内容进行总结性梳理。

这已是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以下简称“南方能源监管局”)组织开展的第四次集中编制工作。自明确由南方能源监管局牵头负责制定电力市场规则以来,其秉持开放、公平的原则,坚持开门编规则、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于今年1月规则编制起草阶段即首次召开研讨会,组织邀请发电侧、售电侧、用户侧、市场交易运营机构及国内外专家学者就规则内容进行多角度探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与创造力,提高规则编制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

数月时间,公开研讨,广开言路、广集民智、广纳良策,南方能源监管局精心组织,局党组多次研究,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切实推动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规则早日出台,扎实推进电力现货市场试点稳步开展。

广开言路寻找市场主体利益的“最大公约数”

作为我国改革开放,也是电力体制改革的前沿阵地,广东省的改革步伐历来走在全国前列。2017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部署启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南方(以广东起步)成为首批8个试点地区之一。

对此,广东省政府高度重视,明确了试点责任单位和分工安排。根据分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为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电力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省经信委为全省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第一责任单位,牵头制定全省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实施方案;南方能源监管局牵头负责全省电力现货市场规则制定与电力市场监管、风险防控工作。按照进度安排,广东省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制定电力现货市场试点方案和市场运营规则,并于年底前具备电力现货市场模拟运行条件。

时间紧迫、任重道远,南方能源监管局主动作为,会同广东省经信委、能源局和广东中调及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组成调研组,于3月上旬先后赴浙江、华东、东北调研,与兄弟监管机构、相关政府部门和电力企业围绕市场规则设计和市场监管两大核心内容深入座谈交流,为推进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规则编制工作乃至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提供了借鉴。同时,在规则起草阶段,坚持促进绿色能源发展的思想,坚持市场开放和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理念,注重对西部发电企业特别是清洁能源发电企业的开放,以促进水电等清洁能源的综合利用,解决东西部传统能源和新能源的矛盾,保障珠三角地区的蓝天计划实现,实现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

更为重要的是,南方能源监管局坚持敞开门编规则,严格规则制修订程序。

“市场规则是指导各方开展交易、运行的基础,切实影响到各方利益。”广东省某发电企业主要负责人坦言,多数市场主体并没有做好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准备,若信息不能公开透明,则极易产生寻租空间。

面对市场主体的担忧,南方能源监管局在组织制定规则过程中,以政府部门出台的相关方案为基础,在此基础上进行细化形成规则;以市场运营机构为依托,吸收市场主体代表参与规则编制,多轮次、多场次召开市场规则研讨会、市场规则集中编制讨论会,在规则编制讨论的同时起到规则宣贯作用。规则成形后,将广泛征求市场成员意见,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形成模拟运行稿;经充分的模拟运行后,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规则科学合理,最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敞开大门编制规则的开放态度得到了市场主体的高度好评。一位多次参与研讨会的业内人士评价,南方能源监管局尊重包括民营售电公司在内的各个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在各方观点出现剧烈碰撞时,公平公正的态度一以贯之,“做到了怀着‘公心’来编规则”。

事实证明,此种做法收到了良好成效。各市场主体参与感强,通过积极发言,研讨会形成了有效讨论,目前综合各方意见后形成的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初稿已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诉求,有利于各方市场主体的参与执行,有利于市场利益的协调平衡,有利于电力市场的平稳运行,提高了可操作性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了风险性,基本得到发电、售电方的一致认可。

尊重诉求推动电力现货市场试点方案早日出台

通过举办市场规则研讨会、市场规则集中编制讨论会等方式开展规则编制工作的优势远不仅于此。

“目前广东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实施方案尚未出台,然而一般情况下,先有方案,再出规则。”南方能源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由于缺乏方案的指引,电力市场具体的建设目标、建设模式和各阶段建设内容暂时均无法明确,而电力市场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同样还不清晰。“举个例子,深圳市输配电价单独核定,但未包含广东省省级电网输电线路分摊的成本和广东省地区间交叉补贴,导致核定的输配电价与市场还不兼容,用不起来。”

此外,广东省电源结构复杂,使用输配电价后,发电计划的放开将对电网企业购售价格以及市场用户购电价格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目前广东电力市场发电计划已放开40%以上,价格波动风险极高,而且燃煤、燃气等不同电源成本差异较大,如何处理发电侧放开后的搁浅成本,保障企业之间的有效市场竞争?”一位发电企业代表提出了疑问。同时,在保障清洁能源消纳成为共识的前提下,西电等外来电源以何种方式参与市场竞争、如何保障省内燃煤机组的发电空间、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也是市场主体关注的焦点。

在缺乏方案指引的情况下,南方能源监管局充分尊重各方诉求,组织各方对规则进行广泛讨论,为相关部门编制方案提供了翔实的基础材料与利益观点,推动加快了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为电力市场建设目标、路径、内容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早日明确作出了贡献。

跟踪督促理顺现行电网管理模式与调度机制

除了上述影响市场规则编制的因素外,南方能源监管局还需攻克另一大难题——现行的电网管理模式与调度机制无法与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相互衔接,改变势在必行。

广东省不仅用电量长期居于全国首位,电网管理模式、结构同样相对复杂。早于2012年,广州、深圳供电局从广东电网公司分立,转为由南方电网公司直接管理的全资子公司,自此广东省内存在三家处于平级关系的电网企业。

“电力现货市场的有效运转,离不开必要的软件和硬件支撑,主要包括支撑电力市场交易和结算等业务的相关技术支持系统,以及与现货市场结算要求配套的计量和自动化抄表系统。而这些都需要三家电网企业通力配合,并建立起良好的协调工作机制。”南方能源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需要改变的还有现行的调度机制。据了解,目前广东电网电力调度采用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模式。其中,广东省调负责全省电网平衡,广州、深圳调度负责各自辖区内发输变电设施调度,而南网总调作为上一级调度管理机构,负责省间输电调度以及广东部分电源的直调。“现有的调度管理模式与拟推进的电力现货市场试点不适应,亟需理顺和调整调度管理关系。”

为此,南方能源监管局一方面密切跟踪南网现有调度管理体制调整和理顺工作,推动建立与电力现货市场运营相适应的调度管理模式。另一方面,跟进电力现货市场试点软硬件支撑建设。督促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按照市场规则要求建设具备相应功能、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电力现货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督促相关电网企业完善计量和抄表自动化系统,满足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要求。

进度显示,电力现货市场技术支持系统(一期)将于今年8月底建设完成;广东电网公司预计于6月30日完成发电侧、用户侧计量系统改造,广州、深圳供电局将于11月30日完成发电侧、用户侧计量系统改造。

提前谋划加强市场监管能力建设防控风险

事实上,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已开始倒逼市场规则制定者提前预判市场走向,及时出台应对举措。以广东电力市场为例,梳理去年来发布的监管措施,除了广东省构建的信用体系监管外,南方能源监管局的行政监管对市场的平稳运行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017年1月17日,南方能源监管局会同广东经信委、发改委正式印发《广东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监管对象涵盖电力市场所有成员,明确售电公司要以半年为周期报送资产情况和运营情况,为最终形成完整的规则体系奠定了基础。

2017年6月7日,南方能源监管局与广东发改委联合建立广东电力市场反垄断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防患于未然,防范发电集团抱团垄断的风险。

2017年11月,广东2018年长协市场交易秩序较为混乱,南方能源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电力市场交易秩序监管现场检查,加强事中监管。

2018年2月,南方能源监管局印发《南方区域跨区跨省电力交易监管办法(试行)》,对省间电力交易开展监管和行政执法,营造了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

6月12日,南方监管局发出《广东、广西、海南售电公司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探索售电公司分类监管,注重监管行为、实施分级监管。

回顾上述系列监管举措,不难发现,南方能源监管局时刻观察电力市场,将不良现象的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并制定完善监管举措,有力保证了电力市场建设和运行持续向好。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需要监管部门注意的是,与上一轮电改不同,本轮改革发电侧计划放开比重大,零售市场引入了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极高。加之广东市场最大发电企业份额占比已超30%,具有对市场价格的影响力。一言以蔽之,广东电力现货市场运营风险不容小觑,监管压力大,必须提前预想。

有效的市场监管,是现代电力市场规范运营必不可少的基础条件。然而,身兼电力市场监管重任的南方能源监管局仍缺乏监管执法的有力抓手。“现行的电力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主要是《电力监管条例》和《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它们只是明确了监管内容,但没对具体违反监管要求的市场行为进行细化,实际行政执法难度大。”南方能源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际执行中,对市场主体操纵市场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偏弱,威慑力不足。

与此同时,与传统的市场监管主要基于计划分电、计划调度这一运行模式下的监管不同,电力现货市场环境下,市场监管的难度将大幅增加。一位售电公司代表表达了他的担忧:如何保证电网为自己提供无歧视的输电服务?用户欠费谁负责追缴,谁承担损失?等等。

在电力现货市场中,市场运营机构对规则执行的落实情况将成为被监管的核心内容。例如,对交易机构开展市场注册、市场交易和市场结算情况的监管;对调度机构进行开机方式和调度执行交易结果情况的监管;对电网环节,加大对电网检修管理的监管力度等。可以预见,未来市场监管内涵以及深度、广度都将发生较大变化,南方能源监管局如何在人手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勤炼内功”?

“一方面,组织召开电力现货市场背景下的市场监管研讨会,研究市场监管和市场风险防范的重难点,将事前事中监管融入到市场设计阶段,同时对事后监管的目标、内容和措施更加明确。”南方能源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另一方面,开展课题研究,吸收国外成熟的监管经验和做法,结合国内实际,形成可以借鉴的成果。接下来,南方能源监管局还将结合电力现货规则内容,充分利用信用体系“黑名单”制度的重要抓手,组织修订电力市场监管规则,为市场监管提供操作性强的行政执法指引,通过加强市场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电力市场的有效运转。

电力体制改革非一日之功。有长期研究国内外电力市场的专家表示,市场是波浪式前进的,现已达成共识的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规则可操作性强,在有限的空间内实现了效果的最大化,为后续电力现货市场的模拟运行做了很好的铺垫。

南方能源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明确目标,坚持将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在电力市场化改革中落到实处,拿出勇于担当的干劲和激情,“一手抓市场建设,一手抓市场监管”,双轮驱动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工作,争取2018年底前具备模拟运行条件,为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电力市场机制探索出一条适合广东省情、南方区域实际情况的路子,为我国电力现货市场的未来走向提供可复制的经验,总结可借鉴的教训,为深化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添砖加瓦。

原文首发于《电力决策与舆情参考》2018年6月22日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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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仁德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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