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交易对虚拟电厂意味着什么?

2025-08-26 09:46:52 蜗行电力圈  点击量: 评论 (0)
跨省交易对虚拟电厂不是简单的多一条交易通道,而是把原来只能在本省小池塘里游弋的虚拟电厂,一下子放进大海——意味着规模、价格、商业模...

跨省交易对虚拟电厂不是简单的“多一条交易通道”,而是把原来只能在本省“小池塘”里游弋的虚拟电厂,一下子放进“大海”——意味着规模、价格、商业模式和风险偏好都要重新定义。具体可归纳为“四大红利、三项挑战、一个关键前提”。

一、四大红利

规模红利:从“百万级”到“千万级”

目前各省对虚拟电厂准入规模普遍设定在1–50 MW区间,跨省通道可用容量动辄百兆瓦级。以南方区域跨省现货为例,2024年跨省现货交易电量已占西电东送总量30.2%,最大出清电力超过700万千瓦。虚拟电厂一旦获准参与,可直接把聚合容量放大一个数量级。

价差红利:峰谷差×区域差,双重套利

2024年南方区域跨省现货峰谷电价差最高达1.2元/kWh,而广东本地现货峰谷差仅0.6元/kWh左右。跨省交易把“峰谷差套利”升级为“区域价差+时间价差”的组合套利,盈利模型从线性变为非线性。

品类红利:把“调节能力”变成可流通的独立商品

国家能源局在《意见》中明确提出“依托特高压外送通道研究建立调节能力跨省交易机制”,意味着虚拟电厂不仅能卖电,还能把“向下调节/向上调节”容量单独挂牌,形成“电量+容量+辅助服务”的三维收益结构。

消纳红利:新能源“弃风弃光”曲线就是虚拟电厂的“狩猎场”

跨省现货交易的卖方主体以富余风光为主。虚拟电厂通过跨省“低买高卖”或“曲线跟踪”交易,既帮助新能源场站减少弃电,也为自己创造低价电源,形成双赢。

二、三项挑战

市场规则碎片化

目前陕西、山西、山东等地仍规定“虚拟电厂不得跨省级电网控制区聚合资源”,跨省交易只能以“点对点”或“省间代理”方式曲线救国,增加了交易结构和法律关系的复杂度。

预测精度惩罚

跨省现货采用“日前预出清+实时偏差结算”机制,风电、光伏预测误差>5%即面临偏差考核。虚拟电厂如聚合高比例新能源,需要额外投入高精度预测和快速调节资源,否则套利空间可能被考核吃掉。

输电权与通道约束

跨省交易需提前获得输电权或通过电网企业代理,而输电权往往“年度锁定、月度拍卖”,与虚拟电厂“短时快速聚合”特性存在时间错配;通道受阻时还可能被强制削减出力,带来收益不确定性。

三、一个关键前提:政策与市场接口标准化

国家能源局已明确将“滚动监测评估各地虚拟电厂参与跨省电力市场情况”作为下一步重点工作。只有当“准入条件、计量结算、偏差考核、输电权分配”四张网图在全国层面统一,跨省交易才能真正从“试点红利”变成“制度红利”。

总结:跨省交易把虚拟电厂从“省级生意”升级为“全国生意”,盈利模型由“单点价差”进化为“容量商品+区域价差+时间价差”的三维组合;但前提是先迈过规则碎片化、预测偏差和输电权三大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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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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