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重拳整治电力市场!82家煤电厂与售电公司被“盯上”
近日,浙江能源监管办组织51家非统调燃煤电厂和31家售电公司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非统调燃煤电厂和有关售电公司就相关事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这场紧急会议直指部分非统调燃煤电厂与售电公司之间的异常交易:场外约定,滚动撮合交易中的违规利益输送,揭开了电力市场化交易中的一个隐蔽角落。

什么是非统调燃煤电厂?为啥成了监管重点?
非统调燃煤电厂,指的是未被纳入省级统一调度计划的小型燃煤电厂,多为地方企业自备电厂或区域性热电联产机组。这类电厂虽小,却容易成为市场乱象的“温床”。比如:利用信息差,和售电公司“场外勾兑”,约定交易价格、电量;在滚动撮合交易中“控量控价”,人为推高或压低市场价格;甚至可能与关联售电公司“左手倒右手”。
异常交易手法
会议明确指出,部分非统调燃煤电厂涉嫌通过场外约定方式,在滚动撮合等交易中违规输送利益,扰乱了电力市场秩序。所谓的“场外约定方式”,指的是发电侧、售电侧相关经营主体之间通过线上、线下在中长期双边协商交易外统一约定交易价格、电量等申报要素实现特定交易。这种做法实质上规避了电力市场公开公平的交易原则,通过事先约定的方式操纵交易结果,使得市场价格失真,损害了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
政策明令禁止依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交易行为有关事项通知》等有关规定,发电侧、售电侧相关经营主体之间不得通过线上、线下在中长期双边协商交易外统一约定交易价格、电量等申报要素实现特定交易。这项规定的目的是维护电力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防止市场主体通过不正当手段操纵市场价格,获取不合理利益。实际上,这类行为一直是电力市场监管的重点。国家能源局2025年4月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中,就明确将“市场经营主体公平合规参与市场化交易”作为监管重点。一句话总结:所有“见不得光”的交易,统统现原形!

责任编辑:叶雨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