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9-10月份集中竞价交易开展 交易规模44亿千瓦时

2017-08-23 11:03:06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小编从江苏电力交易中心获悉,日前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2017年9-10月份江苏省电力集中竞价交易公告书。本次集中竞价的交易规模为44亿千瓦时,月度集中竞价交易结算以交易结果和分月计划作为交易结算电量依
小编从江苏电力交易中心获悉,日前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2017年9-10月份江苏省电力集中竞价交易公告书。本次集中竞价的交易规模为44亿千瓦时,月度集中竞价交易结算以交易结果和分月计划作为交易结算电量依据,集中交易电量优先于双边协商交易电量结算,9-10月份集中竞价电量需在10月31日之前执行完毕。若9-10月份电力用户累计实际用电量或发电企业累计实际上网电量低于集中竞价交易成交电量,执行3%偏差考核。
 
2O17年9-10月份江苏省电力集中竞价交易公告书
 
为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促进电力交易公开、透明、高效开展,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2017年9-10月份电力集中竞价交易公告,内容如下:
 
一、交易依据及规模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工作的通知》(苏经信电力[2016]721号)、《江苏省电力集中竞价交易规则(试行)》(苏监能市场[2016]92号)组织开展本次交易,交易规模为44亿千瓦时。
 
二、参加交易的市场主体
 
(一)发电企业中拥有单机容量60万千瓦级和100万千瓦燃煤机组、核电机组可参与本次交易。其中,南热#1机组、国华太仓#7机组因检修停机时间较长,不参与此次集中竟价交易申报;其余机组根据剩余电量情况,考虑冬季顶峰预留电量后,9-10月份原则上按照半开机方式参与此次集中竞价交易申报。
 
(二)电力用户中已参与双边协商交易、用电电压等级在35kⅤ及以上且9-10月份合计平台竞价交易申报电量不低于500万千瓦时的用户可参与本次交易。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合同调减的用户,暂不参与此次集中竞价交易申报。
 
三、交易组织
 
1、交易关口:发电企业交易关口为发电企业上网侧;电力用户交易关口为用户下网侧。
 
2、申报方式: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通过电力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申报,发电企业按机组申报上网电量和价差,电力用户按户号和电压等级申报用电量和价差,申报电量单位为Mwh,申报电量必须是10OMWh的整数倍;电价单位是元/MWh,申报电价取整数,不保留小数。各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在申报时间内均可滚动调整申报,以最后一次的申报为准。
 
例如:某电力用户拟申报500万千瓦时电量,希望获利2分钱/千瓦时,在平台申报应为500OMWh、一20元/MWh。
 
3、申报限额:100万千瓦燃煤机组单机申报电量上限为20000OMWh,60万千瓦级燃煤机组单机申报电量上限为1⒛00OMWh。电力用户申报电量下限为500OMWh。
 
4、申报时间: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申报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上午10:00至11:00。
 
5、本次交易执行时间为2017年9月1日-10月31日。
 
四、交易出清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根据申报结果,在8月25日11:00开始出清。本次交易采用边际统一出清方式确定成交申报价差进行排序。按市场边际成交价差作为全部成交电量价差统一出清;在边际价差可成交范围内,若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边际成交价差不一致,则按两个价差算术平均值执行。正式出清结果经安全校核后在交易平台发布。
 
五、交易执行
 
交易结果原则上按照日历进度预分配合同周期内的月度计划,允许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根据交易出清结果和平台分配计划,自行协商调整集中竞价分月安排电量,并于8月29日前通过电力交易系统自行完成集中竞价电量分月调整的修改和确认工作。
 
月度集中竞价交易结算以交易结果和分月计划作为交易结算电量依据,集中交易电量优先于双边协商交易电量结算,9-10月份集中竞价电量需在10月31日之前执行完毕。若9-10月份电力用户累计实际用电量或发电企业累计实际上网电量低于集中竞价交易成交电量,执行3%偏差考核。
 
六、平台登录
 
电力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jspec.com.cn请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登录网址后,主动安装公共基础插件和推荐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身份验证,保证交易数据安全。
 
七、联系方式
 
交易业务联系人:
 
丁羽联系电话:025-85082093
 
电力市场交易系统技术咨询:025-85082900/2090
 
电力交易中心客服电话:025-850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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